代加工协议书

代加工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代加工--------产品,乙方愿意采购设备、雇佣劳工为甲方代加工-------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共有事项

1、甲方愿意常年提供生产订单给乙方加工。

2、乙方愿意购买**台***机器,为甲方常年加工**产品。

3、加工费标准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详见附件一《加工费标准确认单》)。

4、订单量和产量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详见附件二《订单量、产量计划书》)。

5、若遇特殊时期或者特殊环境,特别是发生人为不可抗拒等原因致使订单量、产量不能满足对方需求时,未能满足方应主动提出协商申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订立相关的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理机制。

6、双方应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结合工厂现有的设备状况、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客观条件,共同协商确定产品的质量标准或质量计划。

二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合理排列生产计划,必要时须插单满足客户需求。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事前确定的质量标准和交期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做好客户验厂的相关准备工作,比如:清洁卫生、员工着装、现场纪律、安全规范等等。

4、甲方须按照事前确认的加工费标准、金额和付款方式按时结算加工费给乙方。

5、当现场因设备、人员等原因不能满足客户需求时,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共同处理好客户需求。

三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事前确定的加工费标准、结算方式按时结算加工费。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事前确定的订单计划,合理提供生产订单,以满足设备和工人的有效利用。

3、乙方须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合理排列生产计划,必要时须插单满足客户需求。

4、乙方须做好现场卫生、安全、环境、纪律等日常管理,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待客户参观工厂或者验厂。

5、乙方须根据事前确定的质量标准严格组织生产,确保按质按量完成甲方订单。

四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事前确定的加工费标准、结算方式按时结算加工费给乙方时,须按***标准赔偿乙方。

2、甲方未能按照事前确定的订单量给乙方生产时,按照**标准补偿乙方的误工费和设备的合理折旧费。

3、因乙方的生产责任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客户退货、索赔时,乙方须按照**标准赔偿甲方。

4、乙方若因生产组织不力,严重延误了客户交期,造成客户投诉甚至取消订单时,须按照**标准赔偿甲方。

五 其他事项

1、当甲乙双方产生纠纷或者合作争议时,首先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调解,可提请厂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2、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3、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此协议由双方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后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食品代加工合同书

食品代加工合同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 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 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 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签订本合同地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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