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承包经营协议书

酒店承包经营协议书

发包房: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承包经营桂林市汇丰宾馆(以下简称“宾馆)部分营业场所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形式:

乙方以承包方式负责宾馆客房部和其余特定营业区域的经营和管理,以宾馆名义签订合同、对外开展业务联络工作。乙方必须按标准对宾馆进行依法经营和管理,承担承包期内的一切成本费用,并以其资产为承包期内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承包范围:

1、乙方承包经营的范围限于宾馆经营所需的主楼内的现有的 间客房、宾馆大堂及旅游接待部、前台行政办公区、四楼早餐厅,上述区域所附属的设施设备及其用房均包括在内。

三、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 年

1、若协议顺利执行,在同等情况下,乙方可获优先续约。

2、若承包期限未满,甲方或业主需要重建开发,本协议提前终止履行,甲方对乙方的可得利润进行补偿,具体如下:每少一年期限未满补偿 万,不满一年按月平均计算。

四、装修投入及时间

1、乙方在进场承包后对宾馆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及相关装修费用必须经过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特别授权委托人的确认,否则甲方一律不予认可。

2、乙方增加的布草、锅炉乙方有处置权,甲方现有的布草有甲方处置。

3、乙方的装修投入须达到人民币肆佰万元以上(乙方提供票据,供甲方财务入账)。

4、乙方在装修时,甲方给予乙方80天的装修期,装修期免去乙方乙方承包金。

五、承包金

乙方在每年5至10月旺季每月需向甲方交纳 万元的综合费用,每年11至

4月淡季 万元,每年合计 万元,乙方在当月1日向甲方交纳综合费用。最迟不能迟于每月10日前(含10日)交足,乙方每延迟1日,则按迟缴金额的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甲方确定移交时间将承包宾馆客房移交给乙方后三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整(即 万元正,不计息),本协议方始生效。

1、承包期限满,若乙方在承包期间如期履约,在乙方按约定将承包部分移交给甲方后,甲方在柒个工作日内,将风险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承包期限内,在乙方交足综合费用前,有权停止乙方对外经营。

(2)在承包期限内,管理宾馆的公章印鉴和证照,保存以宾馆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及相关文件,管理宾馆档案资料及人事资料,财产清单,对外以宾馆名义处理有关财务、人力资源和保卫安全工作

(3)在承包期限内,查阅乙方内部运营报表、财务报表和账目,以宾馆名义统一对外做帐报税。

(4)在承包期限内,使用主楼的三间办公室:四楼401办公室一间、402办公室一间,三楼总经理办公室一间。

(5)在承包期限内,每天保留3间免费客房(包括402号套房);在春节、五一和国庆三个黄金周期间,每天至少可以使用其中1间免费客房;甲方在使用免费客房时,应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义务

(1)当乙方按时足额缴纳每月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时,提供原有的资产、供电、供水、通讯、消防设施、电梯,协助乙方正常经营。

(2)现在大堂通道处漏水问题由甲方处理,在乙方承包期间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承包期限内,有权在不触犯法律法规、不超越承包经营范围的前提下,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及设备设施,有使用权、自主经营权、人事管理权,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经营活动。

(2)在承包期限内,在经营授权范围内,有权与第三方进行合作或出租,开展合法经营管理活动,乙方对第三方的行为向甲方负责。

2、 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公司章程,不超越授权范围,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承包期限内,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及其他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承担承包期限内发生的各项经营成本费用和债权债务。

(3)每月6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运营报表和财务报表各一份及各项费用明细表。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为甲方查阅经营台账、业务合同、原始单据等资料提供便利和协助。

(5)维护承包经营的资产完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电梯等的维护、年检),固定资产正常损耗除外。若正长损害,乙方应予补偿。在承包期满或承包期中退出的,应按同样的规格、档次、质料和数量归还甲方移交的布草物料和相关设施设备。

(6)依法用工,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若因乙方或乙方员工的原因导致甲方成为被告、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期间发生的从属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鉴定费等)同样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交足当月综合费用。当乙方不能在每月1日前交足当月的承包金等费用,且在就甲方书面通知10天内,仍为交足当月综合费用、或违法经营、或严重损坏宾馆资产、或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名誉损失时:

(1)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承包经营协议,本承包经营协议书自通知之日起自行解除,甲方同时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水电等方面的服务,可自行经管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

(2)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增添的一切设备、装修均作为其因违反本条款约定而支付给甲方,乙方无条件推出;

(3)乙方对双方清点造册的资产的损坏、灭失承担赔偿责任(正常损耗除外)。

2、若因乙方违约或违法经营,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即乙方向甲方赔偿人民币 万元整。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另行按实际情况赔偿。

3、未经甲方书面比准认可,不得单方面改变宾馆现状的(合理装修除外)。否则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协议签订后、生效前,甲乙双方对宾馆现有的资产进行移交,盘点造册,签字确认(附清单).

十二、乙方注意到甲方宾馆“三星级”资质及“消防预警系统”现状,愿意配合协助甲方积极努力改善。“三星级”资质年检有乙方负责,消防首次年检费用双方各承担50%,由如因上述因素(现状)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收入不归责就甲方。

十三、本协议期满后,承包期间进行的装修及改造成果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承包期限内能认真履行合同,如甲方继续发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协议另定。

十四、其它条款

1、甲方和乙方确认下述地址为双方的通讯地址,承包期限内所有的书面文件均以送达下述地址为准,送达下述地址10个工作日内即为送达,相应的日期均以送达下述地址之日起计算。

(1)甲方的通讯地址:

地址:

联系人:

(2)乙方的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协议履行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因通知延误,导致另一方按合同约定送达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由延误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 提起诉讼。

3、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自乙方所交纳的风险金户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书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此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双方于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着合作经营共同发展之目的。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柏骏酒店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内物品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 平方米。具体可营业范围为 等。

2、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时间为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共

年,承包期满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第三条 押金及租金支付(以人民币计)

1、承包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内,每月租金为万元。包括场地租金。每月25号前需缴纳当月租金。

2、计租日期:甲方工程及房间配置完成可交付乙方正常营业使用之日起一星期后开始计租,乙方应在相应时间内支付甲方首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员工工资及提成、营业宣传、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5、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和甲确认的票据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酒店给乙方经营,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管理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不可抗拒因素例外)。

5、提供停车场和室外免费广告位给乙方使用。

6、甲方必须按照房间配备协定(另订)来配齐房间的各类设备设施固定资产(如客房电视机冰机等各类营业所需的设施)及数量。

7、甲方需负责酒店的工消防、卫生等相关执照,确保乙方正常经营。需提供正常营业需要手续,如消防验收,营业执照审核合格等。如未合格因此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8、甲方所列权利及义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因甲方原因停水停电或因各类甲方需提供的验收未达标非正常停业一日由甲方减免乙方当月二日租金,当月连续非正常停业连续超过7天(含7天)或当月共计超过10天(含10天),需减免当月租金。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主体做任何改动。

2、负责经营过程对酒店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酒店所有固定资产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否则按价双方协议赔偿。自然损坏不作赔偿。

3、经营期间,经营设备损坏或报废,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4、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5、在承租期内经营自负盈亏,其对内、外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依法纳税,因乙方偷漏税收造成甲方受处罚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如发现承包范围内影响安全隐患,如乙方改动产生的安全隐患应及时维修,属于甲方负责维修范围之内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因乙方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承担日常消防安全责任并且承担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

9、承担所聘用人员的社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待遇等费用和责任。

10、乙方在经营期间造成一切违法行为,属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全额退回押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擅自转让承包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经营期间若发生重大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双方因相互体谅对当时租金或承包事宜作出修改或调整。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 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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