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购合同

委托代理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委托乙方代为采购 设备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设备的名称、规格、单价、原产地(设备详情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合同金额: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 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内;余款 即人民币 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

第四条: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内,有关运输费用由 支付。

第五条: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入账后 内发货。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将所需的设备详情及相关要求知会乙方,如所需设备的信息有所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为作出及时通知所引发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 合同设备到达甲方后,甲方有义务验收提货,如发现包装残缺,设备不符合合同的相关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与供货商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签订相关购货合同,并保证合同的相关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货物叫甲方验收后,及时与甲方办理相关财务结算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付的设备品种、规格、质量、技

术不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为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二)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收

取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索赔: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他;

一、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行及账号:

年 月 日 开户行及账号: 年 月 日

 

第二篇:装饰装修主材设备委托代购合同2

装饰装修主材设备委托代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本合同是指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其装饰装修主要材料设备、用品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装饰施工地点:

市路(小区)幢号(单元)宅。

二、主材设备委托代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指:

三、主材设备委托代购合同总额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

双方约定:如变更采购内容,变更部分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2-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计

3、材料设备代购完毕后,乙方应将供货商的供货凭证移交给甲方,同时甲方退还乙方出具的代购主材设备的暂收款收据,并结清款项。

4、逾期付款:甲方未及时付款、采购供应材料等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停工或窝工十天以内的,甲方每天支付乙方50元;十天至三十天每天为100元;三十天以上的每天为150元。

四、材料质量及价款的约定:

1、甲方指定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及用品:详见合同附件。

由甲方指定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及用品,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规格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甲方指定乙方代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及用品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由甲方承担责任;造成工程返工或工期延误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代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及用品:详见合同附件。

由乙方推荐提供的主材料设备及用品,其产品质量、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及用品,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如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不符合上述规定,应禁止使用,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委托代购材料设备在采购或变更时应及时签证和补差价。

由甲乙双方共同参与选购的材料设备及用品,在确认其品牌、规格、价格时,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工程竣工后凭签证确认的材料价格按实结算;如果确认后的材料设备及用品其价格与原预算价格有差异时,在采购时应及时结清材料差价;涉及部分材料退货或补货的,在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包括搬运费)。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付给对方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解除本合同。

六、材料质保: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材料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七、纠纷处理:

因材料及用品质量或其他原因双方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或者提请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合同及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及相关联系单、#5@p、其它单价确认资料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与乙方分公司(分部)签订的合同,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所涉的价款币种均指人民币。

5、附:《住宅装饰装修主材设备委托代购清单》

甲 方: 乙 方:

姓 名: 单位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 话: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 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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