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转让协议

餐厅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经营的“黄龙体育中心海鲜大排档号摊位”海鲜餐厅,各种证件手续齐全,甲方因业务转型有意转让该餐厅,乙方有意受让该餐厅,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海鲜大排档”餐厅转让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西湖区区黄龙路XX号的“”餐厅(法人代表: )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的范围: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餐厅使用的空调、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性、可用性。(其中一个刨冰机、一个封口机和一个三星冰箱不在其中)。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万元整),此转让金包括甲方交给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证金万元(万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该地点经营快餐厅的合法性,并出具该餐厅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完卫生、工商、税务等证照变更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跟出租方关系。

4、甲方在20xx年1月至11月向出租方申请降低房屋租金,如房屋租金降为1万元/月(壹点玖万元/月),此租金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0万元(贰万元),则转让金为元/月(贰拾伍万元/月),如果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2万元(贰点贰万元),则转让金降为22.5万元(贰拾贰点伍万元),如果租金超过2.2万元/月,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该赔偿乙方违约金3万元(叁万元),双方对转让事宜重新进行协商。(20xx年10月份乙方按

2.2万元/月支付房租)。

5、乙方在20xx年9月27日正式接手餐厅的经营管理,交接日之前的租赁合同相关费用(租金、卫生费、水电气费等)、工商管理费用、电话费、员工工资、供货货款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甲方债务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和收益,乙方有权停止支付转让金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餐厅20xx年9月27日以前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负责与出租房协调办理户外广告位事宜。

8、甲方转让的范围为: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各种证照、消防合格证书、交给出租方的保证金等。甲方保证办公室、库房、大门门锁的完好,不存在事故安全隐患,对有问题的设备甲方应在转让前进行修复,厨房达到消防、卫生标准。同时移交该餐厅完整的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相关的图纸和资料。

10、甲方在清偿债务时,应将清偿债务单交乙方审核,并由乙方派员监督支付。

五、转让费的付款方式: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拾万元),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第四款第二条、第三条协议约定或其它原因转让不能顺利完成时,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2、乙方有义务在20xx年1月30日前支付甲方2万元,其余部分在20xx年4月30日之前,按照双方核定的实际数额结清剩余的转让费。在乙方按合同付清转让费的同时,甲乙双方按出租方的要求办理退、入场手续完成租赁转换手续。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因甲方不遵守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乙方两万元的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退还全部转让款。

2、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权利受到损害的,乙方应该支付甲方两万元的赔偿金。

七、从20xx年9月27日起至甲乙双方办理完与出租方过户手续时止。乙方在办餐厅的一切债权、债务、工商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未完成过户之前)必须按时向出租方缴纳水电气、房租费(每月22日之前)。如未按时缴纳造成停业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此时间内不能无故停业(装修除外)。如停业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重新接手经营,

期间乙方所缴纳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并做出补充。因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提交。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

出让方(甲方):

电 话:

受让方(乙方):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协议

合同编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银行帐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三方(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有关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兹信守。

第一条、债券转让

1.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债券(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向乙方进行转让,详见债权列表。

1.2 标的债权有可能并非甲方对债务人的全部债权,乙方对此充分予以理解和认可。

1.3 经过甲方、丙方的据实说明以及乙方的调查、核验,乙方已充分了解标的债权的全部情况,并且同意从甲方处受让标的债权。标的债权自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与标的债权有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本金、标的债权利息以及转让后因标的债权而产生的违约金、罚息。

? 乙方从标的债权所获得的利益仅限于标的债权本金、标的债权利息以及标的债权转让后因债务人逾期支付本金、利息而产生的违约金、罚息。

? 标的债权的成功转让以款项支付为标志,即乙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支付完毕标的债权转让之日起开始享有债权及相关债权利息。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人民币(大写)万元的价格向乙方转让标的债权。

2.2 标的债权转让款,由乙方在

2.3 乙方自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将标的债权转让款支付完毕之日起,即作为标的债权的债权人,开始享有债权人的相关权利。

第三条、担保债权

3.1 若标的债权以抵押方式进行担保,则甲、乙双方同意,在抵押登记机关处抵押权人仍然登记为甲方,但抵押权的实际享有人为乙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行使抵押权,同时甲方应按本协议4.1条之规定,将抵押权的相关凭证向丙方进行移交,由丙方负责保管。若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应乙方要求,甲方、丙方应无条件的配合乙方行使抵押权。行使抵押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扣除因行使抵押权而产生的费用、法律规定应当优先支付的费用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应属于乙方所有款项,扣除后的剩余收益用于偿还乙方未获清偿的标的债权。

3.2 若标的债权以保证方式进行担保的,则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的规定,由保证人在原有保证担保范围向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3.3 若标的债权以质押方式进行担保的,则有关担保债权的享有、行使按照法规规定执行。 、

第四条、资料保管

4.1 有关债权、保证、抵押权、质押权的凭证,出质物,以及债权转让的相关凭证等各类资料,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3日内向丙方交付完毕。

4.2 甲、乙方均同意,共同授权丙方代为保管本协议4.1条所述的凭证、物品、资料,且该授权为不可撤销之授权。但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丙方工作时间内随时查阅该凭证、物品、资料。

第五条、承诺与保证

5.1甲方承诺标的债权系真实存在,本协议所披露的标的债权情况并无虚假信息。

5.2 甲方承诺严格履行本协议,未经乙方同意不擅自行使抵押权。

5.3 乙方承诺用于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资金来源合法且系其合法拥有,不存在自行或者帮助他人通过本协议实现洗钱之目的。

5.4 通过甲方、丙方的解释与说明,乙方知悉标的债权存在其固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清偿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债权转让风险、担保物处置风险。

5.5 乙方已经仔细阅读本协议各个条款,并且通过甲方、丙方的解释与说明,乙方已经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的含义。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付的,每逾期一天,按到期应付款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未经三方协商一致,任何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则违约方应该向其他守约方分别支付标的债权的2%的违约金。合同期内收益按照最低一款理财产品计算(理财产品详见附件1),不足月的部分不支付收益。

第七条、争议解决

7.1 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就上述争议、纠纷或者赔偿,如果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解决方法的,则任何一方可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加以解决:

A 向丙方所在地有管辖全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B 向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该仲裁委员会当时的仲裁规则

第八条、其他事项

8.1 本协议的订立与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8.2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3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