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协议书

附加协议书

甲方:恒泰家居广场

乙方:

为了减轻乙方大额广告投资压力,保护品牌经营的稳定性,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有关乙方投资广告费用,甲方部分折价分期补偿及以后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品种、品牌按公司要求标准审核确认后,将甲乙双方认可的广告费用,以协议期内返点的形式对乙方实施广告赞助,赞助开始执行,乙方再撤出摊位时均应按原正式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二、甲乙广告补偿协议有效期(计费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乙方三个月交费一次应在每季首月10号前按时向甲方足额预交当季销

售提成(含水费、基础照明费、卫生费及部分广告费)为 万 仟 佰 拾 圆 ¥ 元,甲方将在下次交费期内以现金形式返还乙方广告费 元,但原则上应有实际广告费媒体及收据且不超过当季交费额的5%——10%,特殊情况在合同期内可累计支付但不得超过本期广告总支出的50%,本期计划返还广告费总额 元。如协议期内补偿不完,续签合同后品牌不变仍然有效。不续签合同,不再补偿。如合同期内未做广告或广告少致使计划返还费用未用完,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返还现金。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或不再赞助广告费。

三、乙方现经营主导品牌为 ,主导品牌为 。主导品牌原则不再审批更改,非改不可,务必经甲方审批后实施,但其广告费乙方自理,甲方不再补偿,摊位转让须经甲方办理手续,否则按乙方违约对待。

四、乙方协议期内违约或终止协议,其广告费赞助自然终止,乙方协议期满,符合条件续签协议,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五、本协议与原协议一并执行,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说明:

甲方:恒泰国际家居广场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进店费附加协议书

进店费附加合同

甲方: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乳品厂

乙方:

乙方为甲方“伊利”保鲜产品的经销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关于进店费用支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合同所指的需投入进店费的店方营业场所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总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店费包括的分店 。

2. 在进店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店进行评估考察,进店费数额的确定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3. 该店的进店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先由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店方,然后甲方以货补的形式向乙方提供进店费总额 ____%的支持,在乙方提交材料齐全后___个月内结清。

4. 乙方在向甲方提出进店费支持申请时,必须提供与店方签订的销售及进店费协议,以及已向店方支付进店费的收据。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5. 本协议有效期: 。(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保证协议期内在该店销售伊利保鲜产品________箱/ ,如达不到保证销量,协议有效期顺延至保证销量达到之日。

6. 如果乙方提前终止销售,则应对甲方提供的进店费支持按实际进店时间进行分摊,对于尚未实际发生的部分,乙方应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退还给甲方。

7. 协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被甲方取消了经销商资格,甲方有权另行指定经销商继续向店方供货,进店费损失乙方自负。

8. 协议期内乙方在该店的销售模式为 (专卖/同场)。

9. 乙方应与店方签订书面的销售及进店费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以下条款(可参考甲方提供的范本):

A、拟进店的店名及包括的分店情况;

B、进店费金额及支付时间方式;

C、是专卖还是同场;

D、新产品进店无需另行支付进店费;

F、有效期限应在一年以上。如果在协议期内未达到销售目标,协议期限应顺延至销售目标达到之日。

G、店方违约或提前终止合同应退还进店费的部分或全部。

H、合同期内,如乙方因自身原因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甲方有权指派其他经销商继续向店方供货,店方不得重新收取进店费。

10.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