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合同样板

合同编号:

测 绘 合 同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项目地点: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就 需测绘项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概况

第二条:测绘工作内容 1. ; 2. ; 3. ;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测图比例:地形图按照1:500,并满足工程土石方量计算要求。

2. 执行技术标准:《城市测量规范》、《工程测量规范》。

第四条:测绘范围与工程量

1. 测绘范围:

界址点按甲方指定的位置进行测绘。

2. 工程量:测量范围 平方米。超出面积按 元每平方米另行计算进入结算总价。

3、自乙合同签订之日起( ),若甲方工期超过 个月,甲方按 支付给乙方作为测绘技术服务费。

- 1 -

第五条:测绘工程费

1. 测绘工程费以独立项目为计价单位,本项目综合测绘费为:西福园土石方原地貌测量和跟踪测量两部分,共计 (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返工费除外)。

第六条: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

1. 本项目分两次付款

第一次付款时间为: ; 第二次付款时间为: ; 第三次付款时间为: 。 注明:每次工程款支付,乙方须在六盘水市开具合法有效#5@p,并提交规定测量及计算成果后方给予乙方办理资金支付。

2. 转帐支付: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七条:双方职责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① 指派熟悉现场的人员指定测绘范围和界线,并对指界的正确性负责。

② 按合同约定时间和付款方式支付测绘款。

③ 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通知乙方进场测绘,如果乙方的测绘及土石方量计算需要第三方配合,甲方应给予协调。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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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对所提供的测绘产品质量负责,由于测绘技术原因所造成的测绘产品质量问题无条件进行返工。

② 乙方应按照合同工期要求,按时完成相关测绘内容。

③ 乙方应根据测绘相关规范要求及合同测量等级要求开展测绘工作,测绘工作完成提交测绘成果。当合同约定精度与相关测绘规范相冲突时,以最新测绘规范为准。

④ 乙方测绘成果如果存在问题,经甲方提前 1天 通知后,应无条件到现场测量复核。如果乙方提交测绘成果确实存在测量精度不足或测量错误,应在接到通知次日起 2天内 测量修正,并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测量成果。

⑤ 乙方应在跟踪测量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测量报告送甲方组织检核。

⑥ 对于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乙方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⑦ 测绘工作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工期

1. 本工程服务工期为壹拾贰个月( 个月);

2. 服务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转包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 若因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错误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 - 3 -

全部损失赔偿。若损失金额超过合同总价,则赔偿额度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 100% 。

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测绘成果修改、返工,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合同生效后,因单方的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合同总价 50 % 的违约金。

4. 乙方逾期提交测量成果报告的,应每天按照测量费用的 5 %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测量成果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必须重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条:合同纠纷解决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以下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1. 在履约过程中,由于非乙方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顺延。

2.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3. 在履约过程中有未尽事宜时,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4. 本合同在承接人提交成果资料且委托人付清全部费用后自行失效。

5.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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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号:

年 月 日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号: 年 月 日 - 5 -

 

第二篇:测绘合同公司

测绘合同

工程名称: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承揽人(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测绘合同公司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

2、预算工程总价款: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3、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测绘合同公司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向乙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的3%计算。由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委托人除

应付给受托人停、窝工费3000元/日。

2、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3、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合同价款的10%。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合同价款的10%。

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合同价款的3%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

4、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需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委托人名称(盖章) 承揽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住所: 承揽人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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