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业务合作协议

 网站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qq:_________

汇款地址(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鉴于:

乙方是拥有大量用户群互联网信息提供商,拟采用短信等移动通讯方式,向自己的会员及手机用户及时发送各类娱乐资讯及相关活动的短信息。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拥有短信息特服号通道,技术力量和移动数据通讯管理平台。

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台为最终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公平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甲乙双方就短信业务开展合作。乙方确保在双方协议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否则将视为违约。

1.2乙方负责和决定对最终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内容和用户宣传推广工作,甲方通过其渠道资源为乙方提供市场推广的支持。

1.3乙方应保证向用户提供的短信息及相关服务质量优良并及时更新,如因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投诉,其经济和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妥善处理此类投诉的客户服务工作。

1.4甲方负责提供短信服务的全部技术及设备,并负责技术平台搭建,用户数据库管理及对乙方的技术支持、技术接口,保证满足业务需求。

1.5甲方负责通过移动运营商为乙方完成信息费的代计费和代收费工作。

1.6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和“_________”两家移动运营商,保证信息发送的及时和不丢失,凡因信息下发通道不畅引起的用户投诉和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运营商网络和用户手机设置等问题造成的投诉,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确认,并向用户合理解释,获得谅解。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2.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项目短信平台,短信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维护工作;

(2)甲方负责向_________,_________申报全网业务,短信服务计费和服务费收取工作;

(3)甲方负责信息接入标准的制订,并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接口标准;

(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后台应用程序接口函数包,并负责在信息接入具体程序开发时的技术指导;

(5)甲方负责乙方接入短信的透明传输,并保证所传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6)甲方负责自身短信平台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负责对服务业务运营状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及时处理;

(7)对于非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共同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及处理;如因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如乙方因此而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发送的信息量进行统计及监控。

2.2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以及所发送短信内容的编辑及提供;

(2)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及短信内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息的内容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本合作项目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如单纯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信息接入通道来传送未经最终用户同意接收的任何信息;

(5)乙方负责自身业务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6)乙方负责最终用户各种信息资费标准的最终确定,并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

2.3甲乙双方均应保留推送信息内容历史资料_________个月,以提供有关部门查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利益分配

3.1双方费用结算以甲方多业务平台的统计结果为准,以乙方统计结果为二次核定依据。

3.2甲乙双方统计数据有较大差异(误差超过_________%)或双方有异议,双方承诺在以双方统计数据均值的基础上先进行业务结算,并积极安排专人找出两者差异的原因所在,协商解决;

3.3本合作项目产生的业务收入,双方按比例分成,具体如下:

(1)按3.1、3.2项规定,每月从移动通讯运营商处结算回来的实收短信息费,扣除相应税负后(以下称可分配收入),甲乙双方按如下办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实收短信息费定义:在sp定价的信息费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项费用后,付给甲方的实际净收入。扣除费用为:(a)代收服务费: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费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条标准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短信流量参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执行。)(c)坏帐:以当月移动,_________结算提供的坏帐比例为准。

(3)短信服务费按月进行计费,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起至本月月底24时止(即下月1日0时前),对不足一月的应按当月实际发生的业务量结清相关费用。

3.4结算时间:甲方每月提供相关结算单据后,以传真或快递/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进行收入分成确认。甲方于移动通信运营商支付款项到帐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1)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并结算。所以甲方应在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于计费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计费完成一个月内)完成与乙方的对账结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计费应在3月15日前结清,依此类推。

(2)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下下月结算。所以甲乙双方应在甲方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的月底前结清费用。例如:1月份计费(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应在3月底前结清,依此类推。

3.5甲方按上述期限与乙方结算费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如甲方自结算终止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未能完成与乙方的结算工作,将视为违约。

3.6关于包月计费和信息发送条数:乙方对包月计费的信息发送条数应有严格的控制,包月一项业务发送的信息条数,所产生的不均衡通道费不应大于该业务的包月信息费价格。

3.7如果移动,联通的收费政策发生改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条款。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4.1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都不得单方面解除合约,以下情况除外:当一方不能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并经对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不能补救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4.3若合作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出终止合作,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以及善后义务的处理。

4.4合作期间,如因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须终止或修改本协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共同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客户服务体系

5.1乙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一人应在网站上向使用网站服务和接受信息的手机用户公布自己的客户服务体系,并及时解答短信息内容及网站服务方面的问题,同时向甲方客服中心反映因信息下发通道引起的客户投诉。

5.2甲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二人在接到乙方客户投诉后,应在最短时间内与运营商协调并解决由于通信网络问题引起的乙方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甲方有义务经常监督,检查并指导乙方短信内容,以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合作要求。

5.3甲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乙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技术支持与培训

6.1为保证本协议合作的良性发展,甲乙双方有必要就技术支持和提高短信息流量,扩大用户群和加强售后服务问题保持经常的联络,交流和培训。

6.2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对于上述约定条款,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执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赔偿守约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7.2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发送的短信息内容不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要求(按“_________”和“_________”管理办法执行),经甲方协商提醒不能及时改正时,按照_________,_________要求,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向乙方用户发送信息。并要求乙方赔偿为此甲方所遭受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7.3乙方在增加或减少与在本协议项下短信业务和价格时,必须先向甲方申报,通过甲方向_________运营商进行更改和测试申报,如因乙方未申报和测试造成运营商对甲方处罚,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4乙方通过甲方通道发送的信息内容和条数要严格按照已经_________受理和测试通过的要求执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规定群发,做纯代收费业务,利用包月计费超多条数发送信息及违反_________和_________短信发送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乙方赔偿。

7.5因甲方原因,不能保证所提供的短信通道的质量,或因甲方责任影响保质保量传送乙方的短信时,经协调无效,乙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和合作,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甲方赔偿。

第八条保密规定

8.1凡涉及商务及技术的专有保密信息,未经信息的所有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不遵守该条款而引发的后果,由披露方负责,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规定

9.1甲方、乙方就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达成的任何补充协议,实施方案等文件,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甲方、乙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3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违约(不包括不可抗拒情况)和变更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9.4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厂商业务合作协议

2010 守望责任 传递价值 2010

厂商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湖南滋儿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秉着诚信合作、互惠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乙方自愿申请成

为甲方的特约经销商,与甲方共同拓展市场。双方基于共同经营市场的理念,就甲方的产品销售业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区域及分销标准

1. 乙方为甲方在以下区域的产品经销商,所辖销售网点为:

县的KA系统、连销卖场、专业商店、药房等。

2. 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对区域内的销售网点进行选择性分销,但对选择门

店乙方分销甲方产品不得少于8个品种,每个品种不得少于2个SKU,每个单店均需确保甲方产品有独立的陈列货架。

3.乙方需每四个月对市面上分销的产品进行清理,在甲方指导下集中消化

滞销产品。

4.乙方分销甲方系列产品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调低甲方规定的产品零售

价格,卖场供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如有调整需报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第二条 标的及其配送

1业务合作中的标的是指甲方授予乙方进行销售运作的滋儿乐牌产品(□初

乳营养米粉系列、□婴幼儿有机营养粉系列、□清清宝系列、□葡萄糖系列、□营养面系列、□复合粉系列、□肉松系列、□其他新品系列)。

2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如适用)及企业标准。

3产品验收标准及异议处理:甲方按照国家标准(如适用)及企业标准执行,

如有异议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助处理。逾期或不书面通知,则视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产品合格、数量无异议。

4运输费用负担:单次进货50件以上,甲方负责将产品配送到乙方指定的

收货地址,由此产生的铁路及长、短途运费由甲方承担,但甲方不承担到达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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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守望责任 传递价值 2010 指定收货地点后的卸货及由此产生的其它费用(单次进货50件以下的,甲方负责将产品配送到乙方所在地的托运站交货。)

5交(提)货地点及时间:甲方将乙方的有效订货在日(因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内配送到乙方指定的收货地址,由乙方指定人员签收确认:

乙方指定收货地点: 邮编: 签收人: 联系电话:

第三条 货款及其结算

1供应乙方产品,若遇价格调整,甲方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传真或信函等通知乙方,双方按最新价格结算。

2甲方实行款到发货政策,货款支付方式:转帐支票、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等。乙方不得以现金形式支付货款,否则,甲方对此不予认可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货款。

第四条 市场拓展投入

1.为配合乙方对所辖区域市场的开拓,甲方对乙方区域进行专项市场运作基金投入,投入比例 %(以乙方向甲方实际提货的金额为核算依据)。市场运作基金限于甲方产品的入场条码费、促销提成、卖场返利、购买赠品、滞销品处理以及产品陈列,除此之外的终端费用由乙方承担。

2.非质量问题产品甲方不实行退货,滞销品由乙方每四个月对市场进行清理,在甲方的指导下集中处理,滞销品处理费用从市场运作基金中开支。

3.市场运作基金由甲方设立虚拟帐户,实行甲方指导和监督下的乙方申请使用制,乙方可以根据所辖区域市场开拓的实际需要,在甲方核算的虚拟额度中书面申请开支。

4.市场运作基金实行先垫付后报帐的原则,乙方根据甲方批复的申请自行开支,开支后根据当月提货计提的市场运作基金向甲方进行报帐。

5. 当月市场运作基金有节余的,累计到下月使用;当月市场运作基金不足的,不足部分,乙方可以在下月的市场运作基金中核报;十二月仍有节余的,节余部分70%奖励给乙方,30%由甲方调剂到下一年度开支;十二月份如仍有不足部分,由乙方在其产品利润中列支,不顺延到下一年度。

6

第五条 帐务处理

1. 乙方在每月的1-5号整理好上一月的费用票据邮寄到甲方财务室(以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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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守望责任 传递价值 2010 戳为准),甲方财务在10-15号对乙方费用进行审核,20号前向乙方出具上月费用对帐单,以产品或现金的形式返还上月费用款。

2. 当月专项市场运作基金不足部分,未核报票据由甲方代为保管,在下一月的专项市场运作基金中核报。

3. 如乙方虚拟开支费用,套取甲方专项市场运作基金,甲方财务人员将按虚开费用的2倍对乙方进行处罚,并直接没收虚开费用票据。

第六条 销售任务及奖励

1. 实行月度滚动销售计划制,每月20-25号甲方根据市场开拓进度和上月销售情况,与乙方共同制定下月销售计划。

2. 乙方年销售金额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甲方奖励乙方销售净额的

1.5%;乙方年销售金额在24万元以上(含24万元),甲方奖励乙方销售净额的2.0%;乙方年销售金额在36万元以上(含36万元),甲方奖励乙方销售净额的

2.5%;乙方年销售金额在48万元以上的,甲方奖励乙方销售净额的3.0%。

3. 甲方以年度为周期进行销售奖励核算,并在次年元月份以现金或产品的形式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其他相关配合事项

1.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内,需向甲方交纳业务合作市场秩序维护保证金人民币 元,双方合作时间不到一年的,甲方按乙方所交市场秩序维护保证金进行返还;双方合作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合作终止时甲方按乙方所交市场维护保证金的1.1倍进行返还。如乙方在合作期内发生影响甲方市场秩序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省会、地级市合作商为5000元,县级合作商为3000元)

2. 除甲方书面通知外,甲方任何人员给予乙方的任何承诺以及向乙方以任何形式借款、借物引起的责任,甲方均视为无效,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期限及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月(合作时间按年度签),协议到期后,双方可续签,但需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2.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继续或正常经营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3. 乙方不能有效执行或拒绝执行甲方策略,导致产品销售达不到甲方要求或市场缺货短货时间达二个月,且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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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守望责任 传递价值 2010 议。

4. 本协议终止时,乙方不得采取任何有损甲方市场的行为,如从卖场撤货、变动产品陈列位置。甲方协助新的业务合作商接收乙方的合格库存产品,在一个月内结清双方财务往来。

第九条 其他待约定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地址:湖南高科技食品工业园 地址:

望城大道19号 办公地址:

电 话:0731-83916999 电 话:

传 真:0731-83916996 传 真:

邮 编:410200 邮 编: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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