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婚前财产协议公证书模板

20xx年婚前财产协议公证书模板

男方:

女方:

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扶助。为了更好地明确夫妻责任、权利与义务,维系家庭和睦,规范夫妻财产关系,解除不必要的误会与纠纷,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则,特对婚前双方财产归属进行约定:

1、双方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等)永久归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财产:详细财产清单

(2)女方婚前财产:详细财产清单

2、由于各自名下财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利益亦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

3、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其独立承担,与对方无涉。

4、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财产约定,逃避债务的,视为无效。

5、根据国家法律,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个人特有财产。如果不经约定,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拥有个人财产。

6、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7、该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一经公证,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立协议人:

日期:

婚前财产协议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 ×××(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 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婚前财产协议,并在婚前财产协议上签名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协议双方的行为和协议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xx条的 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杭州xxx公证处

公证员:xxx xxx(签名)

×年×月×日

 

第二篇:合同公证书

××合同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1.此格式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规定的各类国内和涉外经济合同、技术合同; 2.内容符合《××××法》援引上述三个法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 3.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

4.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 5.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1986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承包方代表×××(企业经营者)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条例(或规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1.此格式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规定的各类企业承包; 2.内容符合《××××条例(或规定)》引用上述三个条例(或规定)及相应的法规、规章;

3.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

4.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5.其它类型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公证参照此格式出具。

颁布单位: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1986

婚姻状况公证书

1.格式一 结婚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省××市(县)××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颁发的编号为×××号的结婚证书,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点)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格式二 未婚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男或者女,×年×月×日出生),现在××××(住址),至今未曾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格式三 离婚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点)登记结婚,于×年×月×日在×××(原婚姻登记机关名称,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其夫妻关系自该日终止(登记离婚之日或者判决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格式四 夫妻关系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调查材料、当地人证等),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点)按照当地我国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结婚,是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说明

婚姻状况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公民现存的婚姻状况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这类公证主要用于我国公民在国外办理结婚、定居、继承、留学等法律手续。婚姻状况公证的种类包括结婚公证、未婚公证、离婚公证、丧偶公证等。办理婚姻状况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办理涉外婚姻状况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向当事人住所地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①本人的身份证件;②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夫妻一方死亡证书;③其他证明婚姻状况的文书。

(3)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是按照当地风俗结为夫妻的,其公证属于结婚公证的范围,但其公证的格式与结婚公证有所不同。

(4)如果用于涉外方面的,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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