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购销合同汇锦

1. 药品购销合同(适合公司间订立年度总合同)

2.药品购销合同(少量品种时适用)

3.药 品 购 销 合 同(销医疗机构)

4. 药品购销合同范本(配送合同

5.药 品 购 销 合 同(平台采购)

6.药品购销合同(总合同)

7.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合同(常规合同)

药品购销合同(适合公司间订立年度总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XX市

乙双方就20##年度药品采购项目,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

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药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

以乙方议标报价为准。

采购数量

本产品采购为年度采购,采购数量以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发出的订单

为准。

质量标准

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相关质量标准。

交货方式和地点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交货期限:按甲方通知两个工作日内或乙方承诺。

交货地点:郑州地区,具体地点以甲方订单指定为准。

交货要求:乙方送货卸车、堆放要遵守甲方仓库有关制度,服从

管理,送货及验收时乙方人员要及时到场。

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验收方法:交付时,甲方对药品的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生产

日期等进行初步验收,验收不合格药品当即退回。

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不定期随机送法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

验结果作为验收的依据。检验结果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结算方式

药品交付时提供正规发票,贷款采用月度结算方法进行结算。

违约责任

乙方因产品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在甲方要求的

期限内重新更换新货或无偿退货,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经两次更换后仍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该批次贷款总额20%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年度内超过三次供货不及时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售后服务

所有药品自生产日期至交货之日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

乙方无偿调换。

乙方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中的其他服务承诺。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药品购销合同(少量品种时适用)

甲方(需方):

乙方(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药品达成如下协议:

材料价额

二、质量标准:药材规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严格的质量标准向甲方交送药材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药材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药材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   月   日前提供完整的现货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药材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   月  日前汇   元;

年    月    日前汇余下款项总共    元;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2%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1%的违约金。

2、所交药材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2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药 品 购 销 合 同(销医疗机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 销 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须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 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6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签章日期:        

药品购销合同范本(配送合同

甲方:                          机构代码编号:

乙方:                          机构代码编号: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购销方式 :甲方医疗机构向乙方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按协定规定时间付款。对同一产品、相同规格中有不同生产厂家的药品时,因其价格存在差异,故在签订药品数量采购合同时应以低价药品为主,再兼顾高价药品。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第三条、 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等相关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 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

   第六条、 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二、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用药。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上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在及时通报乙方后。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在购进药品3个月内可向乙方要求换货;超过3个月甲方仍须向乙方换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双方书面约定外,失效药品不能退换。

第八条、 交货时间、地点

一、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第十条 合同解除条件

一、违约终止合同

(一)、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三)、如甲方未按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四)、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以   元计)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招办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接受处理等。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义务

(一)、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二)、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四条、 甲方、乙方在药品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甲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六条、 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七条、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电子文档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

                          药 品 购 销 合 同(平台采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 销 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www.gdmpc.cn)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件一),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 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6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20##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签章日期:        

药品购销合同(总合同)

甲方: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定义

1.“甲方”是指抚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区、县(市)统采部门〕。

2.“乙方”是指《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中的中标药品生产企业或其委托抚顺市中选的配送企业。

3.“合同”是指甲乙双方按照药品购销合同格式签署的协议,内容包括:

3.1《抚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服务遴选招标公告》;

3.2《抚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报名资质材料》;

3.3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

3.4辽宁省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4. “伴随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品种、规格及数量

具体品种、规格及数量在实际采购发生前各基层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签订。格式详见附件一:《20##年抚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合同药品明细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包括麻醉药品、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必须从公布的辽宁省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中选购,并优先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不得采购中标目录外的药品。

2.负责与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签订书面《药品购销合同》(总合同)并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填报《药品购销合同》及批次合同信息,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金额等;

3.如选择生产企业的药品,则应当为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开户。

4.严格执行中标药品的价格。

5.按双方约定及时向乙方结算货款。

6.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乙方配送的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的合格药品。

7.发现乙方在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举报。

8.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标药品目录所注明的药品质量和价格向甲方供应合格药品,并保证药品的质量。

2.对甲方的订单应当及时响应,保证甲方所需药品配送到位。及时对网上采购单确认、发货及到款确认。药品的配送应做到: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3.药品配送过程中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配送错误,3日内负责调换。

4.已确认的中标品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采购周期结束,不得自行弃标和不予供货。

5.不得在销售药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利用财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商业贿赂。

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7.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五、有效期

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提供的药品均应为合理最长有效期内。

六、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七、包装

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额外包装不得另行收费。

八、配送

配送由乙方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合同及批次采购合同为准。

九、伴随服务

1.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1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1.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1.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它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1.4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1.5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乙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购销合同中注明。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购销合同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十三、合同有效期

此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从20##年5月5日至20##年5月4日止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自存档一份、一份由甲方报抚顺市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附件一:

20##年抚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合同药品明细表

单位:元

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合同(常规合同)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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