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计算机协会章程

   计算机协会

章程

计算机协会

20##年6月

第一章  计算机协会

第一条  中南民族大学计算机协会是由中南民族大学在籍学生为能进行学术交流、推广电脑知识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团体,并接受共青团中南民族大学学生社团工作委员会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第二条 本协会宗旨是:把握信息科技脉搏,致力推广电脑知识,积极回报、服务社会。

本协会性质:

学术性协会。

本协会特色活动:

硬件市场模拟大赛、义务维修、电脑装机大赛、网页设计大赛、计协文化周。

本协会定位:

计算机协会是隶属于校团委和计科院下的一个学术交流学习型的协会,我们致力于用自己学习到的知识为同校师生服务!

计算机协会的活动场所:

大学生活动中心计算机协会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微机室、申请教室开展教学活动、中南民族大学计算机协会百度贴吧、人人、校园微博等。

第二章  社团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本协会挂靠计科院,社团聘请学院老师担任社团指导老师,全面指导社团工作。

第四条  本协会奉行公开公正民主自由的原则,并制定详细具体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学生社团工作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执行。

第五条  本协会以会员为基本力量,会员大会是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职责在于:

1.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2.制定和修改章程;

3.审议社团年度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

4.负责组织召开例会,检查、监督、协调和考核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5.负责社团办公地点及其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6.决定终止事宜;

7.其他等应由会员大会行使的职权。

第六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七条 会员大会每一年至少会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八条  本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由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九条  本协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上做出的决议,有半数以上的理事会成员同意才能通过。

第十条  计算机协会理事会:

理事会作为计算机协会的常设机构,拥有对协会的监督和指导的权力和职责。

1.理事会的组成:理事会由协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技术副会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硬件部、软件部、网络部等部门部长副部长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理事长由常务副会长兼任,负责接收理事提案,召集理事会会议对提案进行讨论。理事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长有一票否决权。

(技术活动兴趣小组组长自动成为理事,不需经过代表大会产生通过,任期与相应的技术活动小组活动时期相符,相应的技术活动小组解散,则自动取消其组长的理事资格。)  

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硬件部、软件部、网络部各位副部长,为理事会替补理事,参与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2.理事会的权力和责任:

1)罢免协会任何负责人;

2)对理事提交的提案进行审议,多数有效;

3)对会长提出的人员任免、机构调整进行复议;

4)对各部门工作随时进行审议,多数有效;

5)技术副部长提出的技术活动小组的产生和取消进行审议,多数有效;

6)对协会财务进行审议,多数有效。

7)理事有向理事会提交提案的权力和责任;

8)理事负有对协会各个部门工作进行监督的职责;

9)理事负有对协会各部门领导人的监督职责,有启动罢免程序的权力和责任(罢免程序:两名或两名以上的理事联署,可以向理事会提交罢免提案,可以启动罢免程序,罢免程序启动后,需经理事会讨论,进行理事会投票。需有三分之二赞成票方可通过。如不足三分之二则终止罢免程序)。 

3.理事会的工作:

1)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2)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3)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各部门主要执行人;

4)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6)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章  社团的活动规范以及活动方式

第十一条 本协会各种活动都遵守宪法、法律、校纪校规。

第十二条 本协会属于非社会性团体,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参加社会上的社团或作为其分支机构,不成立跨校社团组织。

第十三条  计算机协会开展活动的方向:对于外来寻求协会合作的活动视情况而定,仅接受对于宣传协会有重要意义的或能培养会员技能的活动,以及和协会宗旨相符合的活动,要将立足点立于校内,多找老师做一些有意义的讲座,不求表面上浮夸的东西,最重要是实用,真的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第十四条 本协会开展活动将会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社工委提交活动申请表、详细的活动计划,经校团委及有关部门批准后开展活动。

第十五条 本协会开展的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文档交由社工委存档。学期末上交本学期的活动总结及财务收支状况(附电子文档)报社工委。

第十六条 相关活动:

活动方式以培训为主(指导老师或协会成员培训),辅以参加讲座,参加竞赛等方式。

1.硬件市场模拟大赛:

让本协会会员更熟悉当今电脑市场行情,更加专业于电脑的合理配置;提高会员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更好的为民大校友传播计算机知识,为校友提供最切身有益的服务;增强民大校园内学生团体活动积极上进的氛围!

2.电脑装机大赛:

中南民族大学电脑装机大赛又是中南民族大学计算机协会面向全体在校本科生开办的竞赛之一,旨在推动和促进计算机硬件及知识在我校的普及和应用,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了解硬件市场信息,切实提高我校学生发现和解决自身电脑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为我校的电脑高手提供一个展示技能、服务他人的平台。通过比赛,不仅能使参赛选手学会理论知识,还能提高动手装实机的能力。培养团队意识 ,及挑战自我,勇于创新的精神。

3.flash网页设计大赛:

大赛给民大校友flash网页设计方面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增强民大校园内同学学习知识积极上进的兴头,推动和促进计算机软件技术在校园内的推广与普及,提高在校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有助于在校生实践素质的培养,提高在校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设计制作的能力;有助于吸引,鼓励广大在校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4.程序设计大赛:

由计算机科学学院的老师出题,利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程序,并由学院老师评分,为对计算机语言有兴趣的同学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并为计算机学院选拔优秀的人才。推动和促进计算机软件技术在校内的普及,有助于提高在校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有助于提高在校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设计制作的能力;吸引、鼓励广大在校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5.计协文化周:

开展为期一周的活动,主要为民大的同学义务维修电脑,介绍电脑日常的一些护理小知识,宣传计算机协会。

第四章  社团的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十七条 社团设立的部门,社团所设职务: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技术副会长一名。

1.会长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策划与人员管理。

2.常务副会长负责指导和协调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等各部门工作。

3.技术副会长负责指导和监督硬件部、软件部、网络部等技术活动部门的活动及对协会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社团所设立职能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硬件部、软件部、网络部及若干技术活动小组。

社团所设立职务:会长,常务副会长,技术副会长,办公室、软件部、硬件部、宣传部、组织部、网络部等部门部长和副部长。

第十八条 各部门的职能:

1.办公室负责记录和保存协会各种资料,并保存和随时更新协会会员的资料。

2.组织部负责协会与社联之间的联络工作,向社联申请审批活动,负责协会大小活动现场的氛围秩序场景布置安排,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3.宣传部负责协会活动的宣传任务,提出宣传方案。

4.硬件、软件、网络各技术活动部门,各自拥有特定的主题,提高协会会员的技术水平,另外新设技术活动兴趣小组,各自组成研究主题项目的兴趣小组。

第五章  会员

第十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一定计算机基础并对计算机技术感兴趣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拥护本协会的章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服从组织领导并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

第二十条  会员的权利:

1.享有向社团领取会员证的权利;

2.享有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享有获取正当奖励的权利;

4.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发挥自身才能的权利;

5.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但需写出申请,并交回会员证;

6.享有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7.享有优先使用社团资源的权利;

8.监督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

9.享有知晓社团详细财务状况的权利;

10.享有在协会得到培训提升能力的权力

第二十一条  社团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2.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3.维护本协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4.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5.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协会会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不能无故迟到与旷会,有事须提前请假,并向办公室提交书面请假条,补交的请假条一律无效。

第二十二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协会章程,将由本协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予以除名)。

第二十三条  会员态度积极,为本社团做出贡献,可经主席团决议进入管理层。

第六章  社团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 协会设会长、常务会长,技术副会长,采取指定和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遵循能上能下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 会长的产生、更换与换届:

1.会长任期一年。在聘任期间如有违反校规或严重损害社团利益的行为,社工委有权请校团委暂停或免去其职务。

2.换届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末,社团工作结束前半个月。

3.在全面总结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任会长向社工委提交工作总结和换届申请。

4.下届会长候选人可由上届会长推荐、社团成员推荐或自荐,经社团全体会员三分之二成员到会差额选举产生,得票数必须超过总选票半数能当选。候选人必须是三名或三名以上,候选人须向社团联合会递交竞聘申请书。

5.新任会长有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社团成员有权视其表现决定是否留任。

6.如有特殊情况,可交由社工委在广泛征求社团成员意见基础上指定临时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 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会长:

1.收到法律制裁或受学校党、团、行政处分者;

2.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管理部门撤职的学生社团负责人;

3.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校纪处分者;

4.有其他违反法纪法规行为者。

第二十七条  协会各部主要负责人(社团干部)的产生:

协会各部主要负责人由计算机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出。计算机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作为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审议权和选举权;代表大会在每学期末召开,

会员代表大会分学期和学年举办:学年会员代表大会将选出协会会长和副会长,理事会成员都有被选举权;学期会员代表大会对会长任命的内务部、财务部、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硬件部、软件部、网络部各部负责人审议,各部负责人任期一个学期。

第二十八条 协会各部主要负责人(社团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课成绩合格,有很强的专业技能;

2.热心社会工作,乐于帮助同学;

3.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本协会有一定的威信;

第二十九条 社团主要负责人(社团干部)会做到经常联系会员,关心会员的工作与学习,并接受会员的监督。社团主要负责人(社团干部)每学期或学年进行改选或调理,社工委经校团委批准有权对不称职的社团干部给予罢免或撤销其职务。

第七章  财务管理以及资金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的经济来源:企业公司的赞助、学工委及计科院提供支援。

第三十二条 协会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是:贯彻多渠道集资、勤俭节约的方针;正确处理协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财务管理条例:

1.本社团的财务归本协会所有,用于为本社团全体成员服务,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占;

2.本社团的财务归常务副会管理,其管理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的监督;

3.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活动资金;合理编制协会活动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如实反映协会财务状况。

4.协会经费用于协会各项活动和日常开支,每项活动开展的经费需要,须事先做好预算,事后做好决算。经费的使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用于与社团活动无关的方面;

5.社团的任何一笔费用均由办公室相关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好发票及收据,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方可盖章发放。办公室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开社团开支情况。

6.协会经费支出必须按票据报销,以下是费用报销的具体注意事项:

1)可以报销的有效票据为“发票”和“车票”。

2)票据的付款人处应写“中南民族大学计算机协会”。

3)发票背面需经手人、协会主要负责人及用途的签名。

7协会经费支出有以下情形的票据不得报销:

1)没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的票据。

2)没有预算或100元以上没经会长批准的票据。

3)没有商家印章和票据,背后没注明用途的发票。

8.原始票据要至少保留一年。对于丢失票据的情况,需要向会长说明,由会长签字的票据证明代替原始票据存档。

9.办公室每学期对社团内账目进行一次清算和核查。若发现账目记录与事实不符时,及时向会长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10协会指导老师,会长团及监察委员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核查财务管理账目。

11协会理事会换届之后,原接管财务的协会理事将接受协会工作指导老师和协会会长团的财务审计监督,并把工作移交给新一届的负责人。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由会员大会1/3以上代表提出,2/3以上代表通过方可生效。

第三十五条 计算机协会章程修改:所有会员、干部都有权利提出协会章程的不足之处,将意见提交理事会,理事会做出相应修改后由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社工委登记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中南民族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阮柏荣)

中南民族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演讲与口才协会的的管理,促进协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协会的协调与组织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暂行条例》和协会自身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协会是隶属于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以及校社团联,它的全称为:中南民族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

第三条 协会是在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直接领导和指导下的以演讲、主持、即兴口才对抗为主,并涉及公关、交际以及理论研究等各方面内容的综合性学生社团。协会活动按定期和不定期、基本活动与特别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协会基本活动包括:校内外各种演讲大赛、主持人大赛、即兴口才对抗赛、诗歌名篇朗诵大赛、大型知识讲座、口才培训、新会员欢迎大会,优秀同学现身说法,与校内外其他社团联谊等;协会特别活动包括:“民大杯”演讲大赛,“挑战杯”主持人大赛,“民大杯”即兴口才对抗赛、“民大杯”求职模拟演讲大赛,以及诗歌名篇朗诵大赛、DV影展等。协会每学期末及每年末须由常委会对协会各方面工作进行测评,并进行总结。

第四条 协会的宗旨目标是:"立足本校,放眼世界,推动校园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心全意为广大会员服务,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努力提高会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努力培养演讲、主持、口才对抗以及组织公关等方面的优秀人才,让人人学会演讲,人人富有口才,全面提高各会员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协会按照自己的章程,在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以及校学团联的领导和指导下,自我管理,专业服务,独立自主的组织和开展各项活动。并同时聘请长期指导老师,进行专业的指导。

第六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体会员大会。

第七条 全体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召开特别会议,具体任务是:

(一)审议会长的述职报告,各部部长的工作报告;

(二)决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三)审议本协会的经费报告;

(四)选举产生新的常务理事委员会;

(五)通过或修改本协会章程;

第八条 协会设会长、常务副会长、理论研究副会长、秘书处、宣传部、策划部、组织部、财务部、外联部、网络摄影部等,各机构人员职责如下:

(一)会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的日程安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活动时人员的总调动和配置,保持协会与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和校社团联以及学校其他各相关部门的联系。

(二)常务副会长:协助好会长的日常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作好各部与会长的沟通和联络;作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动应付各种紧急情况,及时发掘有演讲、主持、口才对抗、辩论、公关等方面的人才,组成各种比赛队伍,并负责协会各种比赛队伍的组织培训等。

(三)理论研究副会长: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协会的各项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提高协会的各项理论研究水平,努力搞好协会会员的培训工作等。

(四)秘书处:主要负责管理会员档案及协会日常用品;并保管好协会资料,维持协会纪律,起草协会各种文件;协调各部组织人员的工作关系,定期向协会常务理事委员会汇报各种情况。

(五)宣传部: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及时做好对外的宣传工作,以及宣传海报和活动场地的布置等具体的相关工作。

(六)策划部:负责各种活动的具体策划工作,包括活动项目的设置、场地、评选人员等等。

(七)组织部:组织安排协会的各种相关活动,以及组织会员定期的学习、讨论,收集资料,邀请校内外专业老师,不定期的举办讲座与培训等。

(八)财务部:主要负责管理协会的各种财务(包括预算和支出),并定期向常委会及会员公布财政支出情况。

(九)外联部:负责协会的对外联系,组织交流工作并担负着联系各种友谊赛事的任务;联系知名学者专家来校讲座,并联系一些自办活动的赞助。

(十)网络摄影部:组织特色摄影大赛、个人写真秀等活动,具体负责为开展活动摄影并制作录影带以便协会、校团委以及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备案;并建立、维护和更新协会网站,努力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第九条 协会本着平等、团结、提高的原则,开展一系列的校园文化活动,以及包括承办校团委以及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布置的各项活动,如:演讲比赛、主持人大赛、即兴口才对抗赛,以及辩论赛等,旨在提高广大会员的口头表达交际等综合能力,推动校园文化生活的繁荣昌盛。

第十条 指导老师的聘任:由协会颁发聘任证书,每次活动都会邀请指导老师列席活动现场。 第三章 财务制度

第十一条 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会费,企事业单位赞助及其它合法收入等。 第十二条 会费交纳:协会会员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的相关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 协会财务(除资料外)均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定期公开并实行透明化管理。 第十四条 协会的一切帐务需通过协会常委会见证,活动所用花费必须经会长批准同意并签字,报销人需持有效#5@p申报。

第十五条 协会财务状况将定期在全体会员大会上向全体会员汇报,接受所有会员的监督并上报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以及校社团联审查。

第四章 会员制度

第十六条 凡具有中南民族大学学籍的在校大学生,爱好演讲与口才,愿意参加演讲与口才协会,遵守本章程,并按规定交纳会费者,都可自愿加入中南民族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

第十七条 按照《中南民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暂行条例》的统一规定,协会在每学年之初招收新会员,其它时间欢迎同学自愿加入:

第十八条 协会会员入会注册程序:

1、爱好者报名登记在档;

2、招员面试与录取;

3、领取并填写会员档案表;

4、正式登记注册;

5、领取会员证。

第十九条 协会对在演讲、主持、即兴口才对抗、辩论、公关交际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突出者,以及在大型比赛中表现突出的同学,可授予协会荣誉会员;并适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条 协会对在演讲与口才方面有特长的老师,可聘为协会顾问;对于关心协会成长的老师可聘为协会长期指导老师。

第二十一条 协会会员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规定交纳会费; 第二十二条 会员享受以下基本权利:

1、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2、阅读协会的资料和档案;

3、接受协会的培训;

4、在协会的相关会议上参加讨论和发言;

5、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

6、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查阅协会的财务表并提出疑问;

8、对协会的负责人进行有根据的批评;

9、要求罢免和撤换不称职的协会干部。

第二十三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参加协会的活动;

2、接受协会的培训;

3、监督协会的工作;

4、有根据的批评协会负责人;

5、向协会及协会负责人提出建议或倡议;

6、缴纳会费(会员证工本费),认真履行入会的程序;

7、积极参加协会的各种选拔比赛。

第二十四条 会员退会自由。退会时,需到协会进行档案注销,不退会费;

第二十五条 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视为是自行脱会,将进行档案注销。

第五章 协会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 协会负责人由每年举行的模拟招聘会上招聘,据职位责任不同选择优秀人才; 第二十七条 协会负责人的基本要求:爱好演讲与口才,口齿表达清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思想作风正派,对协会的发展积极热情,有自己的独到见解;

第二十八条 上一学年有两门以上(含两门)功课不及格者,不得担任协会会长; 第二十九条 协会会长与两位副会长对协会发展负主要责任;

第三十条 协会负责人工作须遵循以下原则:

1、团结一致、分工协作;

2、少数服从多数;

3、任劳任怨、各尽其才。

4、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绝对服从协会的合理安排。

第三十一条 协会负责人工作方针:准时、高质、高效;

第三十二条 协会负责人责任期间为选举产生之际至下届负责人选举产生之时后一星期; 第三十三条 协会负责人两次无故缺席或迟到,视为自动辞职;

第三十四条 协会负责人辞职时须提前一星期向理事会提交辞职报告。协会常务理事辞职须提前一星期向常务理事会提交辞职报告;

第三十五条 协会负责人选举产生后,须采用书面形式认可本协会章程,方可担任本协会负责人。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之修改,应依照如下程序:

1、正式成员二分之一以上联名提议;

2、由会长拟定章程修订案,提请成员大会复决。经正式员总额半数以上出席,

以及出席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决议,方得修正。修正通过后,由会长公告全体

正式成员。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章程经成员大会通过后,由本协会会长公告实行,修正时亦同。新规则

的产生需经本协会正式成员半数以上联名提议,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方可生效,或复决本协会各级会议所制定之议案。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新旧干部交接时,现任工作人员应将全部财产与新任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列册移交下届参考。

第三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以及校社团联等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上级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凡与本章程抵触的以本章程为主。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南民族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

中南民族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

20xx、10、12

附:

主要创始人:阮柏荣(05级) 王 力(03级) 范 娜(05级)

郑丽萍(05级) 梁芹芹(04级) 张艳丽(05级)

陈 晨(05级) 乔 悦(05级)

章程主要撰稿人:阮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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