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商协议书

甲 方:

电 话:

地 址:

签 约 代 表:

乙 方 :

地 话: 址:

签 约 代 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

实效、诚信实用的原则,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完成“ ”的商业策划、招商工作,乙方愿意接受委托,现就有关合作的具体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策划项目: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臵:

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 平方

二、委托事项

(一)第一阶段:策划阶段

1、甲方委托乙方独家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商业策划以及招商工作。

2、乙方将充分利用个人的客户资源以及商业策划专长,组织专业团队,全力以赴,圆

满完成本项目的策划、招商工作。

(二)第二阶段:招商阶段

1、招商任务:

(1)项目两层总体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2)甲方或任何人引进的商户,无论所面积多少,均算乙方招商成果。

2、招商原则:乙方在策划任务完成后,将制定的招商条件交由甲方确认,并按照甲方

确认的招商条件进行招商(招商条件确认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总金额及招商费付款方式请在选择付款方式的后面( )内打钩

方式一( )

1、本项目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即 元。双方签协议时,甲方支付乙方

元的前期费用,即人民 元整,( 元)。

2、招商费支付方式:自乙方开始定向招商至招商全部完成90%,该招商费分三次支付:

(1)招商面积完成35%,支付招商费 元,人民币 整。

(2)招商面积完成65%,支付招商费 元, 元整。

(3)招商面积全部完成90%,一次性结完余款。

(4)招商面积完成80%以上,视为全部完成,并尽力完成100%的项目。

方式二( )

1、本项目招商总金额为所招回项目一个月租金的总和加入场费的20%。

2、双方签协议时,甲方支付乙方 元的前期费用,即人民 元整,( 元)。

3、招商费支付方式:自乙方开始定向招商至招商全部完成80%,该招商总金额分三次支付:

(1)招商面积完成35%,支付招商费 元,人民币 整。

(2)招商面积完成65%,支付招商费 元, 元整。

(3)招商面积全部完成80%,一次性结完余款。

(4)招商面积完成80%以上,视为全部完成,并尽力完成100%的项目。

方式三( )

1、本项目总费用所招回项目一月租金。

2、双方签协议时,甲方支付乙方 元的前期费用,即人民 元整,( 元)。

3、招回一个项目签定合同当日支付该项目乙方应得费用。

五、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指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

4、若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5、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1、招商团队组建:

(1)策划阶段,乙方自主组成专业的招商团队,招商团队组成员不超过 人(兼职者除外),成员均有大商场中高层职务的经历,负责或参加过大商场的筹备工作(可能需要

的文员除外)。

(2)招商阶段,仍由乙方自主组建团队,人数可能中间多,前后少,一般情况下不超过 人(兼职者除外),约80%的成员曾任大商场部门副经理以上职务,有广泛的客户资源,招商渠道和丰富的招商经验,负责或参与过大商场的筹备工作(文员除外)。

2、策划阶段和招商阶段,乙方成员的工资由乙方定级、发放,奖金则在策划和招商结束以后,由乙方依据各成员的表现、贡献分别予以发放。

3、乙方成员的变动、奖惩解聘等项工作由乙方视具体情况自主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4、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项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5、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6、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期或不足额向乙方支付酬金,甲方须向乙方支付2‰的日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终止运作,由此所引起的后果概由甲方负责。

2、若甲方缘故致使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则须顺延本合同不同阶段的相应期限,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中具体方案以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为准。所有方案文本,乙方只负责提供样本一份,复制或制作费用由甲方负责。

2、本合同所涉及“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所涉“元”均指“人民币”。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予以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预付款支付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署及盖章确认: 甲方签署及盖章确认:

签订日期:二○一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二○一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第二篇:委托招商协议书

委托招商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受托方):池州创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丙方(发展商): 安徽俊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为保持毓秀门农贸市场合理的经营业态,维持商业良好的经营形象,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对甲方从丙方购买的商铺统一进行招商,各方就此达成如下委托招商协议:

一、委托招商商铺的坐落及面积 甲方委托乙方招商的商铺毓秀门农贸市场项目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铺”),该铺面积 ㎡。

二、委托招商的相关约定

2.1、从 2010 年 1 月起至 2011 年 12 月止的贰年内,丙方按第一年6%第二年7%的标准,即贰年保底收益总额(第一年:商铺销售总价×6%+第二年:商铺总价×7%)在该铺成交总价中作为优惠给予甲方一次性折扣,丙方不再另行支付。贰年期间的租赁与经营权归甲方所有,期间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2.2、为使商家的经营得以持续,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的3年,丙方按照当时购房总价每年固定7%的标准返租甲方所购买的商铺,甲方已选择以下( )方 1

式与乙方、丙方达成约定。

(壹)丙方将三年固定租金(年7%×3=21%)一次性从甲方的购房总价中扣除,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甲方所购买的商铺经营权与租赁权归属丙方,所收租金归丙方所有,甲方表示认可,同时甲方承担丙方支付给甲方的固定租金的房租税;

(贰)甲方不参加后三年返租的,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甲方所购买的商铺经营与租赁权归属甲方,所收租金归甲方所有,丙方表示认可,同时甲方承担相应的房租税;

2.3、为保证市场的繁荣和商业业态的均好性,乙方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可对部分经营业态进行调整,甲方表示认可。

2.4、甲方自愿与其他商铺的业主将相邻铺位联合租赁给同一商家经营。

2.5、甲方自营户或甲方推荐的经营户必须按照甲方购买物业的规定业态经营,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承担,如果违反业态经营,甲方委托的乙方管理公司有权利收回自营户和租赁户的经营权,由乙方决定业态重新招商,商家所缴纳的租赁费由乙方收取,所产生的税费乙方承担。

2.6、甲方自营户或甲方推荐的经营户因经营所需已进行内部装修的,在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应无条件交付丙方对外出租或使用,房屋租金由丙方根据当时市场及周边价自行制定标准及收取,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由乙方统一管理;若甲方自营户或甲方推荐的经营户在离开本市场不经营时内部装修部分将无条件归属乙方,甲方无权干涉。

三、违约责任

3.1委托招商期间,协议各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或违反本协议条款,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照商铺购买总价的7%计算,由违约方支付未违约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四、争议的解决

协议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当事人所在法院申请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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