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技术服务协议

合同号:

本协议由

地址:

电话:

和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共同签订。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各项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工作内容

乙方按本协议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在甲方的配合下,指导甲方完成相关文件的编写,人员的培训,指导甲方………………….

二、服务范围

1 服务费用: 万 仟 佰 拾 元(¥ .00 元)

2 付款方式: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 乙方承担的咨询服务包括与上述服务相关的所有工作;

2、 乙方负责指导甲方服务过程所需资料收集以及提供适当的培训;

3、 乙方派出的技术服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工作纪律,甲方若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对

其工作不满意,可向乙方提出投诉或异议,乙方将酌情调整;

4、 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负责拟订咨询工作计划,并须告之甲方,服务工作计划执行过程中的任何

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收到通知的一方如在三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认可;

5、 乙方对甲方工作而涉及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

6、 甲方提供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的交通、食宿条件及相关资源;

第 1 页 甲方: 传真: 邮编: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7、 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配合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

五、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方除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咨询服务费外,还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按合同金额的25%)

以弥补给其造成的损失;

3、 违约方必须明确责任后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违约费用,否则,每月按总金额的1.5%交付滞纳金。

六、争议解决法律适用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有关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均由甲

方所在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处理;

2、 双方所达成的任何其它一致均构成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其中若有冲突之处,以最后达成的为准。

七、合同文本、文字及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后生效;

2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各方执壹份。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2 页

 

第二篇:鲁丰鑫恒项目工程质量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

铝板带项目建安工程质量

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项目名称: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铝板带

项目建安工程

甲 方: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

乙 方: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

签订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

签订时间: 20xx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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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铝板带项目

建安工程质量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甲方: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

乙方: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

双方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

签署的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铝板带项目建安工程质

量监督协议只涉及工程质量行政监督的内容。为使质量管理工作覆盖工

程实施全过程,经双方协商,乙方愿为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年产

45万吨铝板带项目一期建安工程(15亿元人民币)质量管理提供技术服

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咨询服务一致意见:

一、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协助乙方在项目实施现场设立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

站青海甘河滩监督站办公室,解决监督人员的办公有关事宜。

2、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履行经济责任义务。

二、乙方在现场的技术咨询服务责任

(一)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在现场派驻合适的工程质量技术咨询服务

人员。

(二)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要求检查的内容

1、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

2、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 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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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要求。

三、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的主要内容

1、组织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查,组织对施工等单位实施现场综合考评。

2、组织对施工现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3、协助进行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组织单位工程及项目竣工时核定工程质量等级。

5、对工程项目创优过程进行技术和规范的指导服务。

四、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实体质量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并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地基基础实体必须经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构实体必须经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一)地基及基础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1、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地基检测报告和地基验槽记录。

4、抽查基础砌体、砼和防水等施工质量。

(二)主体结构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l、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结构安全重点部位的砌体、混凝土、钢筋施工质量抽查情况和检测。

4、砼构件、钢结构构件制作和安装质量。

(三)安装工程主要抽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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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查现场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检查安装调试记录。

2、查主工艺流程上的关键设备、非标设备制作和安装质量。

3、查主要电器设备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安装质量和调试记录。

4、查主要自动控制流程的图纸、资料的完善程度,检查调试记录。

5、检查各类管道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压力及严密性试验记录等。

6、参与各类设备的试运转,了解试车情况。

(四)竣工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有见证取样检测报告。

2、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工程安全检测报告和抽查检测。

4、水、电、暖、通等工程重要部位、使用功能试验资料及使用功能抽查检测记录。

5、工程观感质量。

(五)和甲方协商,遵循有色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管理办法的主要规定,制定符合项目实际的综合考评管理办法,组织对项目进行综合考评。

五、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指导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时,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等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情况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的重要内容。

(一)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7、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站。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4)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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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六、工程质量综合技术服务

(一)对施工现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

(二)根据情况对工程建设各参加方的相关人员提出培训要求,协助组织各种工作培训。

(三)规范工程技术资料

1、督促各方形成与工程同步、与现场工程质量一致的技术资料。

2、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和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签认。

3、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依据国家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归档要求,规范资料表格及相关内容

4、规范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四)与建设单位主管领导保持密切联系,随时通报工程现场情况或交换意见。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工作总结,形成《质量工作月报》,报甲方和有色总站并下发各有关施工、监理单位,同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通报内容。

(五)组织对质量问题和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六)对竣工的单位工程组织核定工程质量等级。

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监督单位应将相关监督资料整理形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一式两份,一份留建设单位存档,一份上缴有色总站存档。

(一)建设工程应按单位工程建立监督档案,监督档案应及时、真实、 6

完整。监督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1、建设工程质量档案封页;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以及档案编号等。

2、档案目录。

3、建设工程报监资料,包括:报监登记表、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编号及日期等。

4、有关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审查记录。

5、质量监督记录。

6、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材料。

7、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质量监督记录包括

1、监督交底会议纪要。

2、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报告。

3、历次监督抽查记录。

监督档案应按工程重要程度保存,保存年限按有关档案管理要求。

八、工程质量技术咨询服务费用及相关内容

1、甲方给乙方派驻现场的监督工程师和技术咨询服务人员提供办公条件。

2、经双方协商,甲方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60万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乙方协议签订后十日内支付30%,土建主体完成后支付30%,安装完成后支付30%,竣工后结清余款。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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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签章后生效。

2、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八份(共八页),甲方五份,乙方三份。

4、协议有效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项目竣工决算结清全部经济手续后失效;但乙方工作期限自进场之日算起最长不超过计划工期的三个月,如需延长由双方协商解决。

5、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请仲裁。

(正文止)

甲方: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

乙方: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兰州市东岗支行 账号: 账号: 27xxxxxxxxxxxx5317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

签约时间:201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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