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

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甲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公司商业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甲方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甲方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甲方公司期间:

1、保证不擅自发表、不泄漏有关甲方公司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缺损;

2、在甲方公司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公司或甲方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公司竞争的行为。

(二)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甲方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 1

文档等)归还给甲方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甲方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甲方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甲方公司都有权:

(一) 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 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工资或其他纪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三) 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可能的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四) 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如乙方与甲方公司原签订《保密协议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废止。原有甲方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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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销售公司—员工保密承诺协议书

员工保密承诺协议书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保守乙方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对甲方职责范围内所接触到的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征得乙方的同意,不得任意篡改和泄漏以上秘密。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三条 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人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侵犯第三方的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五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甲方应当及时而毫无隐瞒地告知乙方。因甲方未事先告知乙方上述行为必然导致侵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将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第七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硬件存储设备、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必须随同载体一并上交的,乙方支付给甲方该些载体产品成本费。

第八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九条 本协议提及的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乙方带来经济利益且采取本协议所述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商品信息、经营方针、经营规划和策略、广告策略、决策和市场意向、管理文件、行政文件、经营文件、物流信息、技术方案、技术规范、计算方法、设计文件、科研成果及技术文档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乙方带来经济利

益且采取本协议所述保密措施的商业信息,包括:商业计划、客户资料、销售资料、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招投标信息等等。

第十条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乙方所

拥有的未被公众所知悉的各项秘密。

第十一条 保密期限:

1.劳动期内;

2.乙方的保密内容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第十二条 脱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协议约定条件或劳动关系发生变化,甲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乙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甲方脱离涉密岗位; 甲方应该接受乙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密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关系终止双方无意续约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由乙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甲方脱离涉密岗位;甲方应该接受乙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密资料的交接工作。

3.劳动关系解除或期满终止后,甲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乙方利益。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劳动关系期内,甲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但给乙方正常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乙方有权调离甲方涉密的岗位,停发红利奖金,并予以行政处罚;

2.在劳动关系期内,甲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可解除甲方的劳动关系,并追索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甲方刑事责任。

3. 劳动关系解除或期满终止后,甲方未信守本协议,造成乙方利益损害的,乙方保持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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