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外包服务协议书

业务外包服务协议书

甲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联系地址:南昌市广场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791-86666696

乙方:江西省华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象山南路202号

联系电话:0791-82062583

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外包服务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外包服务及期限

(一)外包内容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外包服务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应的外包服务费。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需由乙方提供的外包岗位及数量具体如下:

① ___司机岗____4名___

② ___保洁岗____10名__

③ ___勤杂岗____15名__

注:人员数量有变化的据实结算。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外包服务费按每月实际工作完成量(按甲方核定标准为准)及绩效考核结果核算为准。

(二) 服务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从 201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合同期为 壹年 。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根据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工作项目、内容发包给外包公司,并将工作要求、标准及相关规定告知外包公司;由外包公司安排人员在外包期间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完成标准。

2. 甲方对乙方外包服务人员工作不满意,有权向乙方提前30日提出辞退不合格人员。

3. 甲方每月及时向乙方提供外包公司工作期间的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每月与乙方结算外包管理费的依据,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间支付乙方管理费用。

(二)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完成甲方提

出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并且不向甲方隐瞒任何其应该知道甲方需要了解的信息、情况;

2. 乙方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与在甲方进行外包服

务的工作人员的建立劳动关系,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外包服务人员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及各项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应将与外包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及每月为外包服务人员缴纳的保险费用的凭据复印件(一份)交由甲方留存。乙方承诺所提供的复印件均为真实的。

3. 对外包服务人员的个人详细资料进行管理;

4. 外包公司人员患病,或因工受伤,或死亡,或发生工伤事

故,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由乙方负责办理医疗、工伤保险的赔负。非因工伤引起外包服务人员伤亡,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乙方应尽协助义务。

5. 负责组织处理外包服务人员的劳动争议事宜,并承担劳动

稽查部门对外包服务人员社会保障的各项稽核责任;

6. 承担外包服务人员出现意外事故发生的所有责任。

7.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包服务人员因工作疏忽、失职、违法

犯罪行为或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致甲方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外包服务人员有任何影响甲方正常营业的行为,乙方应在1小时内到达处理。否则,乙方因对扩大损失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乙方负责承担外包服务人员的工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三、 外包服务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工作要求,次月的15日前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及工作业绩,核算出上月的外包服务费用,并发给乙方确认,乙方确认后开具正规#5@p给甲方,甲方在收到#5@p后的 5 个工作日内,通过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

2、乙方的外包服务费由三部分组成:a.外包实际工作量服务费(按甲方核算、核定数据为准);b.外包工作量服务费的管理费用80元/人/月;c. 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四、 适用法律及诉讼管辖权

本合同适用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订立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 保密义务

1、任何一方以书面、口头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供给另一方的任何信息或者数,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板、质量标准、双方订立的合同及全部附件、资料等均为保密信息。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的部分或者全部披露、许可给任何等三方和无知悉必要的内部雇员。

2、乙方应对外包服务人员进行遵守甲方保密制度的教育。

3、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六、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义务。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本年度外包服务费30%的违约金。若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合同的解除

1.若甲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及时支付外包服务费超过叁个月的(但乙方不能按约定提供正式#5@p的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第二条第二款第1、2、5、7项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本合同满后自行终止。

八、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均应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对方。协议期间届满,双方无提出异议,本协议继续延续。

九、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的“外包服务人员”是指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由乙方派至甲方进行服务工作的人员。

2、如甲方和乙方之间发生任何本合同未加规定的事宜,则双方应一起协商讨论以期达成针对该事项的补充条款。

3、本协议的附件应包括

(1)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

(2)乙方与外包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3)甲、乙双方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外包服务人员名单。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书项下任何权利和义务。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中加入的各章、条、款、项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对本合同的含义或解释有任何影响。

甲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乙方:江西省华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姓名: 姓名:

日期:

日期:

 

第二篇:物业外包服务协议书

物业外包服务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和“服务客户”的宗旨,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保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派遣的保安、保洁等物业人员必须是经过政审合格和保安保洁技能培训取得保安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保安、保洁人员的招聘、录用、工资、服装、社保、福利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保洁人员必须是经过政审合格的人员,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良好保安保洁业务技能,必须做到恪守职责,严格遵守甲方的值班保卫保洁工作制度,服从管理,对不称职的保安保洁人员,甲方有权建议调换。对要求给予调换保安保洁人员的,乙方应该尽力协调。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派出的保安人员,依照甲方的值班保卫岗位职责执行保安工作任务:甲方值班(值勤)岗位设置两个:一个为办公楼大厅门口值班岗、一个为办公楼侧门车辆进出门口值班岗。甲方要求乙方白天办公楼大厅门口岗位保持或不少于2名保安,侧门口岗位保持或不少于1名保安。晚上办公楼大厅门口保持或不少于4名警卫,人员配备数量、分工、岗位调换及时间安排具体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甲方将保安值班安全服务保洁服务外包给乙方,委托乙方对其甲方值班保卫安全保洁服务进行管理,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和遵守甲方保安值班安全岗位职责和相关规定,确保甲方办公区和责任区域范围的安全和清洁。乙方保安人员及保洁人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保安人员

1、必须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佩带保安标志上岗执勤。

2、必须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仪容仪表整洁。值班时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及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处理问题时要讲原则,态度和气,不急不躁,以理服人,对来办事或咨询的人员必须做到言语举止和蔼带人,遇到突发事件应采取备应的措施(或应急预案)立即处理并同时向公安局110、派出所、甲方当日值班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保安人员执勤必须认真填写值班及交接班记录,牢记报警电话和县政法委电话、甲方当日值班负责人电话,每天中午和下午下班零界时前后都要按要求对甲方办公场所及办公区域各个角落进行巡逻检查,对仍然继续留在甲方办公场所的人员进行盘查登记、清理,时刻掌握办事人员是否离开和离开时间。

4、必须熟悉安保服务环境,尤其是重点部位、办公区域安全通道、人员疏散路线等,积极维护甲方正常的办公秩序,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办公区及责任区范围内发生口角、斗殴等事件(属保安 职责职权范围内予以处理的事件)应按保安规则立即做出处理,制止、控制事态扩大,做好事件处理过程的笔录、登记 ,调解等工作。对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火灾等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向甲方报告。若发现并抓获作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当立即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对发生火灾及突发性事件,要立即拉响警报器、打开所有安全通道并疏导办公区内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5、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对进入甲方办公场所的人员按要求核实身份信息进行实名制登记、携带包裹要求开包检查(包裹直径超过30cm的不得带人办公区、交由保安保管,因公务需要带入的须电话联系相关人员确认后方可带入)、穿着大衣的视意其解扣畅衣检查无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后方可进入;对甲方内部人员进出办公场所时必须出示工作牌,核证人牌一致后方可进入,否则要求出示身份证实名制登记后进入。并指引来访人员将车辆停放在制定位置,严禁乱停乱放。

办公楼侧门车辆进出门口值班岗对进入侧门的车辆、人员,必须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并核实身份证、行车证,对发现可疑车辆或人员,

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对甲方内部车辆及人员进出时必须出示内部发放的证牌或有效证卡方可进出,否则不予进出。并指引工作人员人员将车辆停放在制定位置,严禁乱停乱放

6、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办公场所的有关规定,严禁年轻人留“大胡子”、穿“吉里巴甫”服和蒙面纱等人员进入甲方办公场所,严禁任何人员在甲方办公场所和办公楼附近做礼拜,保安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甲方办公楼周边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和甲方报告。尤其是发现有可以行为的人员要上前询问,并引起高度注意和警惕,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保洁人员

1、保洁员对局办公楼室内外卫生区域每天必须巡回清扫,保持楼道楼梯、大厅、会议室、卫生间、办公楼周围等公共区域卫生干净整洁。

2、楼梯、栏杆、地面以及办公楼周围必须每天打扫不少于两次,公共区域玻璃、电梯、室外宣传栏、大灯每半月(两周)彻底擦拭一次(脏后及时清扫),做到干净明亮,垃圾每天早上倒一次,使之干净无暴露垃圾。室外摆放盆花每周交一次水。

3、周未或节假日时间每天早上必须清扫一次,如有特殊安排,随时通知。打扫完后应将卫生工具清洗干净,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甲方的水、电、暖、门窗等物业由乙方负责管理维护,乙方应排专人定期不定期对甲方物业情况进行检查维护,若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确保甲方正常办公需要。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保安人员值班提供值班场所,并配备值班电话、提供必须的联系电话及县政法委要求配备的必备设施、安保器械等,乙方人员负责保管使用,维修更换,保证治安保卫器械完好,合同期满,交还给甲方。

2、甲方负责本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并教育本单位人员持证(卡)、挂牌进入办公区域,不挂牌、不持证(卡)进入办公区的应主动接受保安的检查,并自觉登记,不得与保安发生口角。

3、甲方不得安排执勤保安人员从事与保安岗位无关事务,如调用执勤保安人员执行合同岗位以外任务,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若发现乙方保安员不尽其责,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现象的应及时告知乙方进行整改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理。保安岗位人员违反岗位职责被告知三次的甲方有权退还乙方,要求乙方更换保安人员。

5、甲方对保安人员履责情况应定期不定期向乙方通报,对表现好的及时建议乙方予以嘉奖,对立功的甲方可以给予重奖。

第六条 赔偿责任

1、乙方保安、保洁、物业人员违反工作岗位职责,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人员安全和财产损失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造成甲方财产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2、乙方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登记检查制度,对不严格进行登记制度,造成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进入甲方办公场所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保安人员在值班期间,有睡岗、脱岗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乙方责任,若此类问题被有关部门检查组查到,有关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双倍处罚,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若乙方仍不整改并再次出现此类问题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3-4倍处罚或与乙方立即终止合同。

4、乙方保安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允许喝酒、打牌、嗑瓜子和做礼拜,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要求调换人员。

5、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发生不文明执勤现象,辱骂、殴打他人的或保安人员之间发生口角、打架等不良现象,影响甲方声誉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以上的经济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或解除合同。

6、保安人员发现有不安全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向甲乙双方书面告知,甲方拒绝整改或未及时处理(如水、电、消防设施、门窗、消防通道出现故障或隐患等),因而造成守护区域内财物被盗或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中,由于力量悬殊或者在保安权限范围内无法制止和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已经及时报警,或者发生保安人员在制止过程中受到伤害等客观情况无法报警的,所发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保安人员监守自盗的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职工内部盗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9、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对所属保安人员及时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若乙方未向所属保安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造成保安人员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造成保安人员因社保问题引发争议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来承担。

10、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务人员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书10日内未对相关服务人员作出处理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提前终止协议。

11、乙方负责教育好保洁、保安人员工作时注意自身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负责。若卫生洁具及管道自然损耗及时给物业公司反映,如因工作不认真未履行职责致使下水道堵塞由物业公司处理或从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

第七条 服务期限要求:

1、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保安、保洁外包服务为有尝服务。按月服务费 元人民币,年服服务费 元人民币。由甲方按月(或按年)向乙方支付,如按月支付,甲方必须在每个月的10日前向乙方支付清当月的服务费。如按年支付,甲方必须在服务期满2个月,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年服务费总额的50%、即 元人民币,第八个月,一次性支付清剩余的服务费,即 元人民币。

第九条 合同违约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同期限满时,双方应提前30天协商合同续签或者合同终止事宜。

2、如甲乙双方有一方在合同期间无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违约损失。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支付方式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视为甲方违约。

3、因政策规定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不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由违约方承担支付对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乙方在管理服务期间,出现重特大案件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损失。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写补充合同作为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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