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利润分配协议

合作利润分配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乙方代表:

本着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广西桂林立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 ---------------------及利润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1严格保证甲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的保密性,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保管好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损坏或者失窃的话必须照价赔偿

1.2设备和软件安装调试并可以正式使用后,乙方应按照价格条款订制智能卡并缴纳智能卡的费用。

1.3 在合作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撤走所有设备,否则乙方有权扣留所有硬件设备;

1.4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作,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有硬件设备,乙方须向甲方赔偿当年限至合同结束日期所交费用的百分之二十五(人数按当在校人数为准);在合作期内,乙方不能使用第三方提供的智能卡,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有硬件设备,并终止合作。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免费提供系统设备(不含智能接送卡)和软件;负责培训乙方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

2.2按照乙方的要求,甲方在指定的位置安装设备;

2.3智能卡按照乙方要求的款式和数量制作,乙方需提前8个工作日下订单,甲方确定后安排生产,确认无误后交付甲方使用。

2.4

二、利润分配方式

本合同的合作期限为五年,以下为双方的利润分配方式

1、 第一年甲方需将乙方所收取合作项目费用的百分之二十给予乙

方作为项目利润

2、 第二年甲方需将乙方所收取合作项目费用的百分之三十给予乙

方作为项目利润

3、 第三年至该合同结束

3.1当年限使用人数为1-100人时,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利润为当年限所得项目总费用的百分之三十

3.2 当年限使用人数为1001-200时,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利润为当年限所得项目总费用的百分之四十

3.3当年限使用人数为201-500时,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利润为当年限所得项目总费用的百分之四十五

备注:第三年限起至合同失效,两方利润皆按当年限使用情况分配;在合作过程中,设备有更新,自新设备使用起至合作结束,利润分配方式从“利润分配方式第一条”开始实行

三、财务制度安排

五、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其他协议一概废除。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和修改的内容由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在幼儿园接送安全系统使用起有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合作经营餐厅协议

合作经营餐厅协议

甲方:海门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处

乙方:上海搪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将江苏省海门中等专业学校学生餐厅与乙方合作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1、合作经营范围为餐饮业。合作经营期限自20xx年7月到20xx年7月30日。双方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中止协议。合作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协议。

2、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间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的经济、卫生、安全等事故,其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对校内饮食服务部门的管理,服从学校其他相关部门的管理,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所经营饮食的质价量、卫生、安全必须纳入甲方统一管理。每月5日前,乙方按月向甲方上交上月营业额的7.5%%作为管理费。

4、乙方自行制定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不得与甲方管理原则相抵触,并报甲方备案。

5、乙方经营期间所用主副食品原料须为江苏省伙专会统一招标产品,由甲方牵头实施采购。目前具体为:米、面、油;猪副产品、禽副产品;五大调味品(味精、酱油、醋、生粉和白糖),以后如江苏省伙专会增加新的招标产品或调整招标产品,则到时

按新的采购方案实施。除此之外的其他原料暂定乙方可自行采购(乙方也可选择仍由甲方采购),乙方自行采购的,必须事先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证照等材料须报甲方备案。乙方自购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自行采购原料情况进行检查,如有证照不全或名不副实的立即予以处罚。对于乙方上交甲方的采购费用在运行一学期后定。同时,乙方在甲方采购运行机制稳定后,必须服从甲方安排,纳入甲方的统一采购。

6、甲方与南京中萃公司签有碳酸饮料专销协议,乙方碳酸饮料系列必须专营上述公司相关产品,并由甲方统一进货,执行统一价格。

7、乙方经营期间所需米饭暂定由乙方自行负责,半年后由甲方视情况确定乙方是否统一参加米饭生产线的统一供给。

8、乙方员工必须持证上岗,#b@2及其它因用工发生的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须将本餐厅所有员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暂住证等材料报送甲方。

乙方须按《劳动法》要求自主聘用、辞退员工,聘用、辞退员工名册应送甲方备案。

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凡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不服从甲方管理者,甲方有权责任乙方辞退。有关乙方员工的劳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9、本餐厅的设施、设备、器材等在协议生效之日在甲乙双方清点造册后由甲方移交乙方,协议终止时由乙方移交甲方。如有损坏、遗失等,乙方照价赔偿。乙方在经营期间应爱护各类设施、设备,合作经营期间设备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自行承担合作经营期间消耗的液化气、水、电、蒸汽等费用,甲方按表计量收费,按月从乙方营业款中扣除,液化气14.5元/度,水2.8元/度,电0.78元/度(餐厅空调电费减免50%),蒸汽350元/度。液化气、水、电、蒸汽执行市场供应价,遇价格调整,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11、乙方由甲方交风险抵押金10万元。乙方经营期间如违反协议条款,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视情节处以罚款直至终止协议。罚金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经营期满乙方全部结清经营期间的各项费用后予以退还。

12、乙方在经营期间严禁发行、使用各种形式的餐卷及收取就餐者现金,如有违规每次处罚1万元,违规达到三次,立即无条件中止协议,协议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

13、甲方根据《食堂管理综合考核细则》对乙方进行年度餐厅工作量化考核监督,考核实行末位淘汰。首年合作经营年度考核如排名末位,可以保留乙方继续合作经营资格,第二个合作经营年度考核如排名末位,取消合作经营资格,终止合作经营协议。

14、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不得转租、转包经营,一旦查实立即无条件中止协议,中止协议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5、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2)发生燃气泄漏或火灾等严重事故且造成重大损失者;

(3)学生对餐厅伙食或其他服务强烈不满,出现投诉率高或联名抗议或罢餐等行为者;

(4)不执行学校和相关部门规定,不服从后勤服务中心的领导。

16、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在乙方风险抵押金到帐后生效。

17、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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