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xxxx公司

xxxxx_ _

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本协议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有效。


本《技术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年­___月____日签订:

xxxx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中外合资企业,地址为:xxxxxx(以下简称:“甲方”),与

xxxxxxx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拥有符合德国大众集团标准的专业的实验室实验人员及设施;

甲方按乙方委托按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在上海大众实验室为乙方提供实验服务;

甲方愿意按本协议条款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实验室实验服务;

因此,双方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协议宗旨

1.1         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作为本协议订单的附件《技术服务任务书及试验费价格表》中规定的技术服务。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具体《技术服务任务书及试验费价格表》中应包括:

l  技术服务的内容描述;

l  服务所要达到的目的;

l  各项服务的具体问题说明;

l  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l  服务期限、地点。

上述服务任务书应作为本协议附件。此外,若甲方有此要求,乙方还应在签订本协议及其订单之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及必需的信息。

1.3         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二条 服务的履行

2.1         甲方义务

2.1.1     甲方为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后,应向乙方出具相应的服务/实验室报告。

2.1.2     甲方负责,在履行技术服务时按照职业的方式和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度完成,并与《技术服务任务书及试验费价格表》中的要求相符合。在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如同经营自己的事务一样,尽到合理的小心和谨慎行事,以获得最佳技术服务效果。为实现这个目的,双方将交换所需要的所有信息和数据,并根据情况需要商定应提交的哪些报告和召开什么会议。

2.1.3      一旦有需要,甲方的专家应在技术服务现场对乙方的工程师进行培训并传授相关的专有技术。为此双方应另行商定培训的费用补偿。

2.2         乙方义务

2.2.1     乙方应及时并按职业方式,向甲方提供所有为准备和履行技术服务所必需的信息。

2.2.2  乙方根据《技术服务任务书及试验费价格表》的规定应交付给甲方的物品和资料,除非双方另有规定,在服务履行完毕后仍应归还乙方。该类物品和资料的往返运输费用及在协议期限内的风险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2.3         如果发生可能会影响或妨碍双方商定的实验室实验时间进度的情况或可能影响或阻碍实现实验目的任何情况,或者甲方预计会发生上述情况时,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如果因乙方本身的原因导致实验时间进度无法完成,甲方有权要求相应推迟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度,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服务的更改

3.1         在履行服务期间,若乙方提出需要扩大、缩小或更改实验的范围,则双方应适用第一条和第二条的相关规定。

3.2                如果某一服务范围的扩大或更改造成双方商定的费用增加或减少,则      双方应对此进行谈判,并另行签订服务订单。变更部分的服务履行仍应适用本协议条款。

 

第四条 付    款

4.1    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服务费用见本协议附件《技术服务任务书及试验费价格表》中的“服务价格”。

4.2  乙方应在在收到甲方开出的收费通知后对,将服务费用的总价支付给甲方指定的以下银行帐户,然后由甲方开具的发票并出具服务/实验报告。

名称         xxxxx公司

帐号          xxxxxxxxxx

开户行:       xxxxxxxxx

4.3         如果乙方逾期付款,则应每天按照未付款金额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保    密

5.1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服务及其内容等相关信息或结果泄露给第三方,此项义务无论在工作履行过程中,还是在其结束以后,均对双方有约束力。

5.2         乙方也有义务对其所接触到的甲方任何技术和商务秘密对第三方保密。

5.3         双方均不得将其所获得的对方任何技术和商务秘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目的。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        如果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协议,则该方对于在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期间因此而不履行其义务不承担责任。履行本协议的时间应相应顺延,协议双方在其他方面应仍受本协议的约束,协议双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引起的延误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

6.2         遭受不可抗力的协议一方应立即(不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七天)用电话或者传真通知协议另一方。此外,遭受不可抗力的协议一方有义务证明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事故的持续时间。

6.3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六个月以上,并且继续阻碍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应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因此而引起的后果进行谈判。如果双方无法在六十天内就上述后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责    任

   各方与本协议相关的责任仅限于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担保、保证及其他补救措施,而不包括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尤其是利润或生产损失的责任或其他间接或推定的损害。各方仅应对其重大过失和故意行为负责,若双方均有责任,则按各方造成损害的程度分别承担责任。

第八条 无效条款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论由于何种原因而无效或者失效,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协议各方均有权要求在双方之间达成新的有效条款,以在最大程度上取得原无效条款旨在获取的经济和技术目标。

第九条 期限及终止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协议经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至此两年后终止。如果届时甲方为乙方进行的服务尚未结束,有效期至该服务履行完毕后止。

第十条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本协议的任何更改和补充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口头商定的附加规定一律无效。

第十一条 履行地点

除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另有要求,或协议双方为某具体工作另行商定了履行地点者外,本协议规定的所有义务的履行地点应为上海安亭。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上海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通    知

本协议规定的通知均应为书面形式,用电报、电传或传真发出( 均应用航空邮件另发一份),或用挂号信发出。电报、电传、 传真在发出之日视为已经发出;函件在邮局投寄之日视为通知已经发出。通知应采用以下地址或一方可能通知另一方时指定的其他地址:

           

            

     附件:《技术服务任务书及试验费价格表》

    

签订日期和地点:                                                    签订日期和地点:

20  年_  _ 月_  _ 日于上海                               20  年__ 月_ _日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xxxxx公司                                                     乙方:

 

第二篇:技术服务单

技术服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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