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广告制作安装合同书1

店招门头制作安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甲方承揽乙方委托制作安装润华宾馆连锁店(原清华园售楼中心)店招门头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店招门头制作

乙方要求制作的广告为合法广告,该广告产生的影响与甲方无关。

乙方要求制作的门头28米×1.6米,中间凸起部分为14.5*2.4米 材料:骨架用3×3cm镀锌方管,外面装饰板为高档铝塑板, 总价为:叁伍陆柒捌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预付材料款一万元(¥10000.00元),剩余安装验收后五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付清。 制作安装日期:20xx年十月二十日之前完工。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在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八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一年。牢固性保证三年(天灾、人为因素除外)。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门头广告制作安装合同书1

门头制作安装

甲方:

乙方:一帆广告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承揽乙方门头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门头制作项目:

1、规格:7米×2.2米×1.9米、大字平面发光字(亚克力面板、不装灯),小字PVC字(不含面板)。

2、材料:骨架用镀锌方管和角铁,外面装饰板为彩钢瓦,

3、项目总金额:贰陆捌佰元整(2800.00元)。(门头总面积28.7平米,按60元/平方米,计款1722元;大字小字共计800元;防水铁皮雨搭100元,安装门头字200.以上总计2822元。实收2800元)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预付材料定金款捌佰元(800元)

2、项目安装完毕,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费用。即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三、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的制作工作

2、施工期间乙方工人要注意防火防盗和施工安,责任由乙方承担。

3、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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