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设计制作合同书

网站设计制作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Internet的优势,进行企业宣传和商务活动,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及。

2.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负责提出网站的总体设计风格和功能要求。

3. 甲方应在乙方进行网站及网页的设计制作前提供有关网站整体设计的具体要求和意见(内容包括:首页和

内页的页面设计的构图、色调、排版、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动态效果)。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4. 甲方应及时、充分地提供网站建设所需的相关图片和文字(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以保证网站建设工

作的如期进行。如不能提供,需委托乙方进行文字录入和图片摄制等工作,并向乙方交纳相关费用。甲方负责网站所有文字和图片的校对工作。甲方在整体设计方案确定并签字后,有权提出文字和内容的基本修改的意见,但每次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超出上次修改意见范围,亦不能违背已经确立的整体设计方案。

5. 在网站设计制作工作全部完成后乙方应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任一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三日内进行验收、确认,(如甲方在三日内未提出任何修改意见,则视为网站已验收合格。)甲方签字确认后,再行提出修改意见的,须加收涉及修改部分总费用的80%的修改费。

6. 甲方应对其网页所登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并且不得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

法权利,一切由此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

7. 在乙方制作网站过程中,如甲方有超出合同范围的文字、图片、程序及风格等方面的修改或添加情况时,

须签订合同的补充条款,并由双方协商决定应补充的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保质保量、优质及时的服务。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损害甲方的利

益。在未得到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甲方所提供资料发布在任何媒体或传播第三方。

3.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网站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方案。

4. 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乙方独立、严格按照签字后的最终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制作。

5. 乙方不负责甲方的文案创意,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文案创意,应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6. 乙方应在甲方验收确认且支付全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网页上传至甲方空间,同时保证网站的正常运

行。如因甲方空间支持服务产生了问题,由甲方负责。

7. 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甲方的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的字样或标识。

三、 合同期限:

1. 甲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网站所需的一切资料。

2. 乙方须在甲方提供全部资料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设计制作。

3. 即:网站制作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

4. 网站制作周期应因甲方提出网站修改次数及其修改或增加数量和功能所用时间而顺延。由甲乙双方共同确

认“网站延期声明书”并签字。

---------------------------------------------------------------------------------------------------------------------------------------------------

5.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延误超过五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每延误一日减免合同总费用

的1%的标准减免合同费用,最多不超过15%。若因甲方未及时、充分的提供网站建设的资料,和其他原因造成网站建设的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四、 验收确认:

1. 甲方应在网站制作工作全部完成后三日内,进行网站验收工作。

2. 验收合格后,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3. 验收时,以《网站建设明细表》及甲乙双方签订的所有条款为标准进行核对,包括页面无文字或图片错误,

以及实际制作页数及功能和其它效果的确认。

4. 双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交付相关密码及资料。密码一经交付,乙方将不再对网站的安全负责。若需乙方

进行网站的日常维护管理,甲方则应授权乙方保管甲方相关密码及资料。

五、 费用及付款(以下填写的数字均为大写)

1. 本合同总款项为人民币元整。

2.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首付金额,人民币 %)。

3. 甲方在网站首页和内页风格确认之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 %)。

4. 甲方应在验收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一并支付本合同余款,共计

人民币 元整( %)。

5. 如在实际制作过程中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增加的动态效果、网页特效和其它功能等应按合同附件之《网站

建设明细表》收费,并应与合同余款交付之日交付超出部分款项。

六、 后期服务

1. 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一年内五次一个页面内文字或图片的修改,超出部分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决

定。更换版式、增加网页、功能按当时乙方公布价格为准(文字由甲方提供电子稿)。

2. 其他服务甲乙两方协商解决,最后由甲方填写《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进行确认。

七、 违约责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

2.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尽量协商解决,如有争议,以国家法律条规为准。

八、 其他

1.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文,网站建设明细表,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如有其它事项,以附件形式说明。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第二篇:设计制作合同书

设计制作合同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制作方(以下简称乙方): 哈密市思扬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合作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就设计制作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设计制作项目要求及费用

设计制作合同书

二、交付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前,交付地点: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预付订金¥__ _ 元;

2. 余款付款方式: ; 3. 付款方式:现金 / 转帐

4. 开户银行:城市信用社阿牙路营业部

户 名:哈密市思扬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帐 号:99000601220102005112

四、交付方式及时间:

1. 甲方必须在 工作日内提供全套就委托设计资料给乙方,由乙方制定设计制作进度表,甲乙双方必须按照进度情况进行沟通协调;

2.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并提供全套设计资料之日起在 工作日内提供设计稿

给甲方(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乙方需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将甲方提供的征求意见、初稿认真审核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甲方反

复提出修改意见不能超过三次,如超过三次乙方可参照合同的设计单价加收50%收费,同时

由此导致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3.甲方收到乙方提供设计稿之日起需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乙方,否则当合格完成,

并回收余款,乙方保留追讨甲方的责任的权利;

4. 当乙方交付作品时,甲方需在约定时间内付清乙方设计制作费用,如甲方没能在约

定时间内付清乙方设计制作费用,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滞纳金,每拖欠一日按合同总额的

1%计算;

5. 乙方以彩色打印稿和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作品,如属印刷品的则交付印刷品。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提出设计建议和思路,对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使

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和产品推广;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甲

方有义务在合同生效后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以便让乙方

按时完成设计和制作项目;

2.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设计要求和甲方提供有关资料进行设计,乙方需按

合同规定约定时间交付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甲方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并应支付乙

方为甲方设计制作支出的全部费用;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

的设计、制作费用;

2. 乙方如不能按约定完成或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全部退回给甲方;如

甲方在约定时间未能交付所有设计资料给乙方时,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

任。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

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

另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哈密市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思扬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 址: 地 址:哈密市大十字商业街8-11#

电 话: 电 话:0902-2258765 137xxxxxxxx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