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咨询服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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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 资 咨 询 服 务 协 议 书

甲方:北京中视金网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区白石桥路28号银海大厦北401室,邮编:100081

乙方:北京远卓创业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清华大学科技园学研大厦A906室,邮编:100084

甲乙双方同意就合作关系、服务范围、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以及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一. 合作关系

双方同意将合作关系定位为:乙方受托担任甲方委托的非独家融资顾问,为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有关融资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二. 服务范围

1.甲方商业计划书的审核与建议;

2.协助甲方分析资本市场及业务要求而制订融资策略;

3.选择和推介意向投资者;

4.组织洽谈、路演、签约等融资过程;

5.交易结构的设计咨询,包括对公司价值评估、股权结构、融资金额、股权出让比例及后续融资建议;

6.融资协议以及融资谈判的技术支持。

三. 特殊条款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潜在投资人/基金名单,并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与投资人/基金进行接触、对话和谈判;如果甲方已与某些投资人/基金进行谈判并不希望乙方介入需在本条款中特别提出:

乙方不希望甲方代理的投资人/基金为:

四. 融资咨询费计费基础的确定

1. 融资咨询费的计费基础为协议融资总金额,不扣减融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各种减让;

2. 除了甲方提供提供的投资人/基金的直接投资之外,这些投资人/基金的联合投资人所投入的资金同样包括在甲方的融资总金额中;

3. 融资总金额除了现金之外,还包括信用额、知识产权、财产等所有资产;

五. 服务的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

融资咨询费的收费比例结构为:

?

?

? 融资协议总金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之内:按融资总金额的5%收取; 融资协议总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到5000万元人民币部分:按融资总金额的4%收取; 融资协议总金额在大于5000万元人民币部分,按融资总金额的3%收取

融资在首期资金到达甲方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一次性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

作为另一种选择方式: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的融资咨询费用可以有50%用来购买乙方的股份,购买金额同本期融资股价。

在乙方融资到位前,乙方无权要求支付融资咨询费;但甲乙双方另行签定的协议除外;

六. 其它服务项目及收费

倘若甲方委托乙方除本协议以外的其它服务,如需乙方代为撰写商业计划,则需另行双方将另行签定委托协议,并参照乙方的《咨询服务取费参考标准》协商费用,本协议中的收费金额不包括此项服务;

在融资到位前,乙方同意将其服务收费转入甲方股份,但需另行明确转股价格。

七. 保密条款

乙方确认在为甲方进行服务期间,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属于商业秘密。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其它机构或人士泄露,亦不得用于与本委托无关的其它目的。以上所称“商业秘密”并不包括以下内容:

1.在本委托协议签定之前乙方即已经持有的有关甲方的资料;

2.甲方已经公开或正在公开的资料;

3.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由乙方独立获得或形成的资料;

4.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引用、摘录或公布的资料。

八. 甲方义务

乙方依据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原则接受甲方委托进行服务,并不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有责任。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工作的需要随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资料、文件、数据以及邀请乙方参加与本协议相关的会议、活动,以保证乙方正常开展服务。

九. 违约责任和免责

本协议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若发生任一方违反协议条款的行为,另一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并追索赔偿。

倘若发生甲乙双方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合同法》规定的对“不可抗力”的诠释为准),则双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十. 附则

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任何修改必须经双方以书面方式确立;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其一;

本协议于20xx年9月20日在北京签定。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职务: 职务: 日期: 日期: 接受并认同上述条款

 

第二篇:企业融资咨询服务合同

企业融资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因XXXX建设工程项目,企业短期运转困难。为解决企业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特委托乙方向*****银行申请企业经营贷款业务中提供财务咨询服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经协商,双方就下列问题取得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贷款的用途、金额、期限、利息及其它约定

1.贷款用途:

甲方应向乙方陈述贷款的真实用途,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贷款合同》约定,此贷款用于企业经营运转。

2.贷款金额:

甲方拟贷款总金额人民币XXXX万元(大写:XXXX整)

3.贷款期限:

双方经过与银行协商后初步拟定贷款期限为 年期,具体贷款期限以及贷款额度应以银行审核决定为准。甲方不得以乙方未满足其贷款期限及额度要求而认定甲方违约,拒付咨询服务费。

4.贷款年息: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XX%。

5. 公司同意为甲方贷款提供还款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乙方协助甲方与

保证人办理银行相关手续。如XXXX公司不同意为此笔贷款提供还款担保,此协议作废。

6.甲方保证遵守关于银行贴息和咨询服务的承诺。

第二条 财务咨询费、协助贷款服务费

1.贷款5000万元以下按2%收取,5000万至1亿元按1.5%收取,1亿元以上按1%收取。

2. 银行授信审批通过后,在贷款银行批准甲方申请的银行放款之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授信额度的XX%,计人民币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整)作为财务咨询费用。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照上述约定尽快为甲方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甲方须协助提供满足银行批贷条件的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知悉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条款、事项。

2、甲方须按银行规定,提交各种申请资料、文件、信息,并保证该申请资料、文件、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甲方保证如实提供企业及个人有关文件及资产负债情况,积极配合银行的调查,考察和核实工作。

4、甲方须按银行规定支付办理贷款过程中的各项相关费用。贷款期间如遇银行政策调整,甲方须按贷款银行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办理贷款事宜的相关咨询服务,具体贷款期限、金额、利率等以银行的借款合同为准。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及不得擅自修改、伪造,并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谋取其他利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成功取得银行贷款授信后,视为乙方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甲方未按期向乙方支付贷款咨询服务费的,甲方除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协助贷款服务费外还应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0.1%/日计算。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

第六条 诉讼管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自甲、乙签订之日生效,甲方获得银行贷款授信并向乙方足额支付财务咨询费后解除。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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