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快递收发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规定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节约公司的快递成本,避免造成公司资料的丢失及浪费。

2.  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属之

3.  定义:

 3.1 快递物品: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向外部寄送文件,资料,货物以及其他货品等。

4. 组织与权责:

4.1:总务部:负责公司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

4.2:其他部门:协助总务进行部门快递物品的发送,审核及接收。

5.流程图:(无)

6 .执行说明:

6.1快递的签收与发送

6.1.1 快递的接收

   6.1.1.1总务部门收到文件,资料,货物等快递物品时,要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人员。

   6.1.1.2物品接收人要在《邮件签收登记表》上签字接收,以备查验核对。

   6.1.1.3除特殊情况外,如货物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签,如因此造成货物遗失,短少或调包等后果,代签人需承担全部责任。

6.1.2快递的发送

  6.1.2.1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文件,资料,货物及其他物品者必须到总务部填写《邮件发送登记表》进行登记,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门卫处,由总务部门联系快递公司统一发送。(各需求部门于每日16:00前提出需求)

  6.1.2.2未经登记或需快递物品无部门负责人审批的,总务部门可拒接受理,且快递费用可酌情不予报销。

  6.1.2.3为降低公司快递成本,原则上所有快递物品均以邮寄方式寄送为优先考虑,如以快递方式寄送者,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方可。

  6.1.2.4各需求人员必须在《邮件发送登记表》上详细注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所寄物品名称,以及快递承运单位及快递单号,以备查验核对,如资料登记不清或不完整者,总务部门有权要求当事人将资料完善,对于无故拒不按要求填写,且总务要求无效者,总务部门有权据发该物品,并将情况报备部分负责人处理。

  6.1.2.5总务部门每月做一次邮件发送汇总表进行快递费用核算

7.参考文件:

8. 附件

   8.1 《邮件发送登记表》

      8.2 《邮件签收登记表》

 

第二篇:快递收发管理制度

快递收发管理制度

快递收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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