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合同

特别提示:请在签订合同之前,详细阅读和理解合同条款及正确含义!

借车合同

车主方:冯必均 (简称甲方):

借车方: (简称乙方):

就乙方借甲方所属车辆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协议。

一、借车人登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指定驾驶员 :

工作单位: 驾驶证档案号: 家庭住址:

二、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借车保证金 元,保证金作为还车后15天内出现交通违法处罚扣款,如无违章处罚,全额退还。

三、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借用期间有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及利用借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将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投资、赠予、典当、寄卖等损害甲方权益的任何一种行为时,甲方有权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追回借用车辆,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车价款、借用费、追寻催讨成本,如车旅费等)。

四、乙方负责对借用车辆的定期保养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的抢修,及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有关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若借用期间需要换驾驶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借车时,乙方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并检查车辆外表的各个部位是否有破损,交接车辆时双方必须交接清楚,车辆一旦离场,车况以离场时为准,借车期间,发现借用车辆有安全性能方面的问题,或行驶过程中出现机械故障等,应及时告知甲方修复,一时难以修复的,乙方不得私自修理车辆,不得改装,更换拆卸车上零部件和其他配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借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章停车、酒后驾车、闯红灯、超速行驶及将车交无驾驶证人驾驶等违法行为,若出现因违法登报、罚款、扣分、扣证、扣车,一切后果自负。若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及时报案,在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估价损失后,乙方应预交交警部门事故押金,另预付甲方维修费用总损失的30%。另车辆停驶期间和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年度保险费的10%安全奖和事故总损失的30%的车辆折旧费。

八、乙方因酗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或更换驾驶员造成车辆损失和伤害第三者及非甲方原因导致借用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罚设的责任和相关损失及所有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在借用车辆期间,应妥善保管借用车辆,若发生被骗或被窃,应及时报案。甲方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车辆损失、停驶损失及其它开支。若失窃车辆在公安部门的查找下,还不能追 1

回,乙方应承担车辆总价的赔偿责任。因不慎遗失借用车辆的牌照和各类证件及其它所涉及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借用期满,乙方若延期归还的,应提前5小时和甲方联系,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车辆在借用期间或期满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意一方可向潼南县人民法院诉讼,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

车主方:冯必均 借车方: 电 话:

电 话:157xxxxxxxx 136xxxxxxxx 指定驾驶员: 电 话:

年 月 日 时 分 担保人: 电 话:

十三、借用到期还车时,乙方应及时支付借车费用,若延期支付,应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小时20元计算。

十四、乙方就本借车合同仔细阅读,并理解上述每项条款的内容和意见后再签字。乙方签字后,即承担合同中每项条款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上条款,自甲乙方签字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车辆交接表

车辆型号:中华骏捷FSV 颜色:黑 色

车牌号码:渝CED001 车况: 良好 无任何故障

车身外观: 证件:行驶证 信息卡 齐全 随车物件:千斤顶 备胎 轮胎套筒

借车期限: 天 费用:

借车时该车里程表读数:

借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借车人签字:

还车时该车里程表读数:

还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还车人签字:

2

 

第二篇:借车合同

借 车 合 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汽车属于特殊交通工具,朋友之间相互借用,为保障双方共同利益,双方本着友好、真诚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汽车出借达成以下共识,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一、因乙方需要,甲方同意自 年 月 日 时分将车牌号为 车借给乙方合法使用,借期为 ,乙方付给甲方车辆自然折旧费、磨损费、车辆各项费用合计 元每天,每天限定 公里,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自合同生效之时起计,所有燃料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合法驾驶证件。驾驶员 ,驾驶证号: 准驾车型 证。

三、乙方借用的轿车只限于本人驾驶,乙方负责行车安全及技术操作。在借车过程中不得进行:转借、营运、抵押、违法活动、运输危险品、参加竞赛及测试或其他超合同条款用车,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要负责对借用的车辆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对操作不当引起的车辆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折旧费用和间接损失;在行驶过程中,如遇故障或故障报警提示,须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乙方人为造成车辆故障或故障范围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支付车辆维修过程中的折旧费和间接损失。

五、本车的随车证件及钥匙如发生丢失或损毁,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乙方同时承担各项补救措施费用。乙方不得复制或伪造本车证件或钥匙,否则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乙方所提供的证件、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中途如果变更联系方式,需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否则属欺诈行为,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移送法律部门处理。

七、借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通知甲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借车期间的一切违章由乙方承担。事故期间,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条收取乙方费用;另外加收维修总费用的30%车辆事故折旧费。

八、乙方正常使用车辆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收回车辆,如确需收回车辆应提前通知并协商乙方。乙方必须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公里数行驶,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每逾一小时加收磨损费10元;逾期超过三小时加收一天的磨损折旧等相关费用,逾期超过一天的按每日加收30%违约金(合同第一条规定)。

九、原里程表读数为 公里,到达时读数为 公里。

十、甲方借出车辆完好无损,乙方在借用前应对车辆全面检查,在确认车辆完好无损后签订本合同。

十一、油箱是否满油 是 否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庐江县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庐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合同签订之时起生效。

十三、在乙方租用期间如有违规记录(如电子抓拍等等),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 补充说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