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范本

上海xxxx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2015 年第01-01号)

场 地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停放车辆一事,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场地基本情况

甲方将 位于 (见附图) 场地提供给乙方停车使用。

第二条:场地用途

该场地用途仅限于 。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有关租赁费用

1、保证金

本合同的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租金

该场地在租赁期限内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

3、保安费-每月 元。

4、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每月 元。

乙方使用之水电费按表计量(电费 元/度、水费 元/吨) 水电费随政府部门调价甲方有权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支付 的保证金。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标准交还租赁物后 30 日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租金按 季 结算,固定费用 元/月。首期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7天内支付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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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2015 年第01-01号)

元。第二期租金及相关费用 元需在首季度末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的房租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有效票据。

3、水电费按照实际消耗收费,每月在收到甲方的水电缴费通知单后,乙方需在7天内支付, 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正常水电供应。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场地的维修、保养

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将该场地交付给乙方。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或减损价值,乙方应负责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关于防火、治安、保卫、环保等

1、租赁期间,防火安全、治安保卫、环境保护等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服从甲方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生火灾、治安、污染环境等情况的,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查处。

2、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4、租赁期间,确因维修等事务需在租赁物内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5、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情况,但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规对停车场地的车辆进行管理(严禁非乙方车辆进入停放),乙方须予配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地内设施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或赔偿。如乙方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并违规不予改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方为乙方提供停车场地的使用管理服务,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须遵守甲方车场的管理制度、听从指挥。

3、乙方有权按协议规定的面积合理使用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对乙方车辆进行管理。

4、乙方车辆分固定、临时停放,固定停放的车辆应提供行驶证向甲方备案,若乙方需变更所停放车辆,乙方应带车辆行驶证到甲方处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临时停放车辆需乙方确认并向甲方门卫报告。

5、乙方应在租用场地内停车,停车时车头朝外,不在消防安全通道上停车,不得将车辆停于停车场进出口处,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6、乙方车辆须办理相应保险手续,并经常检修车辆,以便防盗、防火、防漏油等,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7、租赁区域仅限乙方车辆停放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车辆维修作业(换胎、加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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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物业管理

1、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甲方可自行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承租期间,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上海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

第十条:租赁期满

1、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15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双方重新确定新的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租赁押金(在同等价格和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并将上期押金转入新的租赁合同中,如有差额须将差额补足,并提前十五天把新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第一期房租付清。

2、租赁期满时,乙方不再续租的,本合同即告终止。届时乙方须将场地恢复原样后退还给甲方,甲方在验收合格后并在三十天内将租房押金无息退还于乙方。

3、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但又没有搬离该场地的,则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采取以下的措施:

3.1、从租赁期满后的第一天起,租金在原租金的基础上上浮100%。

3.2、从租赁期满后的第一天起,不再对乙方原租的场地进行供电、供水等。

3.3、从租赁期满后的第一天起,对乙方原租场地上的设施、设备、物品等可视为无主物资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场地,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场地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场地转借他人或擅自将合同外车辆调换使用的又拒付费用的。

3、擅自改变承租场地用途的。

4、拖欠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累计达 1 个月。

5、利用承租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6、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其他一切活动。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1、租赁期间,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或口头通知对方。

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迁出该场地。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本合同,须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须履行完毕以下手续:(1)向甲方交回租赁物;(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3)向甲方支付__ _元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合同总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甲方土地开发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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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2015 年第01-01号)

方,并应在 7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议订,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的条件后合同才生效。

1、须经双方公司盖章并有代表人签字。

2、乙方支付完租场地押金和首期租金。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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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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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经营场地租赁合同范本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出租方愿意将场地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广州市十三行故衣街6号A5档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其他费用

1.每月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2.其他

(1)保证金为 个月租金共 元。此款项签约前缴清(甲方可提供收据)。

(2)每月租金于每月1号上午收,超过期限按约定收取滞纳金(按月租金额的0.5%按日收取)。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经营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经营场地及相关服务设施按时交付乙方使用,并按约定收取租金及各项费用。

3. 租赁期内,乙方如有以下行为甲方可提前收回场地:

(1)拖欠租金 日以上;

(2)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

(3)擅自改变场地建筑面积和档口面积;

(4)在本商场内与他人闹事和不服从管理。

4.在乙方期满后,甲方负责对经营场地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将保证金如数返还(不计息),如乙方未交清费用,可将保证金抵扣所欠款项,如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所欠款项,应向乙方追回。

5.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办理有关手续后有权在经营场地合法经

营。

2. 乙方应严格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遵守国家有关工商管理、物价、计生、

防火、治安、卫生防疫等有关规定,做到守法经营、文明经商。乙方在档内经营的物品应自行整理、摆放、妥善保管。营业时间因乙方管理不善、存放不当而造成货物遗失、被盗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如乙方占道经营,被有关部门处罚,出发款项和损失又乙方负担。

3. 经营场地内的设施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或重新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施工。

场内设施如有损坏,应自行维修。

4. 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经营不善需要推出经营场地,必需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

方同意,结清各项费用后,双方签订书面协议解除合同,保证金(押金)不退还。

5. 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作经济担保或抵押。

6. 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户口本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月租金额的按日收取滞纳金,拖欠日以上,甲方有权收回场地,并无需向乙方退还保证金。

2.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的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向广州市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因不可抗拒或国家政策原因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需要解除的,双方在结清各项费用后

方可解除合同。因国家征用该场地的,乙方应无条件交回所承担的档位,甲方无需作任何补偿。如国家给予补偿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 乙方与他人的债权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与他人的债务纠纷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

甲方的相关损失,包括并不止限于由此产生的交通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

3. 在经营期间,乙方自行整理、保管货物,不准超越所租赁档口经营,经劝三次不改正的,

甲方有权收回。如因乙方对货物管理不善,造成遗失、被盗等与甲方无关。

4.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

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商场作息时间每天正常经营,叁天不正常经营的则当乙方自动放

弃档位,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出租,乙方无权与此要求退还保证金。

7. 如因火灾、盗抢等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甲方对乙方无需赔偿。

8. 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续约,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

权,甲方不得另租他人。

9.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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