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书

工  程  承  包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湖南联创通信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委 托:                            (简称乙方),为其完成              工程任务。工程规模包括:       个监控中心,      个基站监控以及前期工程维护项目

1、合同金额

1.1  合同预算金额为:RMB                                                 

    (人民币大写:                              元)。

1.2  实际合同总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工程完工后,进行工程费用决算时确定;

1.3  实际合同总金额由以下几个方面决定:

1.3.1合作质量系数,根据中兴公司最终质检所给定的系统,如质检未能达标而导致工程整改,由此所产生所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处以相应系数的处罚;

1.3.2 在本次工程中由中兴力维公司需要所签证的其它费用(如借工、监控中心设备等)给予      结算。

1.3.3 此次工程单站以    元/站,    元/二次下站结算。

计算公式:

实际合同总金额=[(   *实际完成个数)+二次下站个数*   ]*合作质量系数。

二次下站个数:力维相关人员最终确认的数量扣相关的比例。

合作质量系数:套用中兴的质量分。

2、付款方式

2.1  合同签定生效后,乙方可以根据工程实施的进度,向甲方申请付款,申请种类分为:进度款、初验款、尾款;

2.2  进度款:合同执行后,乙方可申请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总的进度款为合同额的70%;

2.3 初验付款-----工程通过建设方和中兴力维公司初验后,进行工程决算,甲方保留实际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尾款,其余金额减去进度款金额作为初验款支付给乙方;整个工程必须提供正规发票为结算款的80%,差额部分扣除2.75%税收。

2.4 尾款-----在工程初验通过六个月后且无工程责任遗留问题方可支付;

2.5 退款-----若实际合同总金额小于预付款金额,乙方应退还甲方超付部分;

3、委托方式及内容

3.1、工程界面:全包,含地市分公司至基站的设备搬运、施工、底调、联调、项目管理和工程初验。本期工程包含监控中心服务器、计算机更换,系统升级,及前期工程的配置修改及优化工作。

3.2工期及进度要求:              日开工,整个工程必须在      631日前完成已具备安装条件基站的施工调试。项目经理须于开工前5天到达现场,清点物料,提前做好开工准备。

3.3人力要求:配置原则,达到中兴力维公司的进度要求。

4、工程质量:工程验收质检分数须达到91分以上

4.1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中遵守中兴力维公司的《安全、质量承诺书》。

4.2 若出现工程责任事故,乙方应接受甲方相应的处罚。如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用户及甲方损失。

4.3 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在工程实施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刑事案件的责任与义务。乙方所有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亡保险。

5、合作质量保证

5.1 乙方有责任对实施的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考评标准按照中兴力维公司《质量管理规定》进行。

5.2 乙方有责任在合同的执行当中处理好与工程相关的事务和关系,甲方有权根据处理结果考核该工程满意度。

5.3 工程质量得分和合作满意度考评结果作为合作质量系数的要素。

6、工程进度安排

6.1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日期开工,整个工程任务连同工程验收在 20##年7月31号前完成,可根据建设方情况进行调整,并取得中兴力维认可。

6.2   乙方在合同执行中,应制定详细的《工程实施计划》(包括工程进度、人员安排、阶段调整计划等 ),由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并保证按计划完成。

7、其他约定

       7.1  工程期间甲方将随时对工程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中兴力维公司规范要求的,乙方有责任改进。

7.2  乙方应委派有中兴力维公司认证通过的人员专职进行工程实施。

7.3  乙方必须遵守中兴力维公司的各项流程规范。

7.4  乙方应保证现场工程人员与设备的安全,并对工程中发生的事故负责,承担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引起的各种费用,对保管、运输、操作不当等引起的设备损坏和丢失照价赔偿。

7.5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及调测工具、通信设备、交通工具等工程需求,并承担合同执行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所有费用。

           7.6  在工程实施期间,乙双方应对工程量的增减情况进行书面确认。

         7.7 现场发生的不可预见事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工程验收

8.1 工程验收按男方和甲方的用户和建设方之要求进行。验收完成后必须提供全套完整的初验资料。

9、违约处理

9.1 若由于乙方原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完成整个工程,如中兴力维公司进行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罚金,按中兴力维公司处罚方式2倍计,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时扣除。乙方有责任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剩余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2 工程付款过程中,甲方对中兴力维公司付款进度负全部责任。反之,若乙方由于本身原因,未能让中兴力维公司及时回款,由乙方自行解决现场所有费用。

9.3 乙方不能执行或中间放弃执行合同,要将合同预付款全数返还甲方,并按因此造成工程延期的天数向甲方支付罚金,每拖延一天按合同预算总金额的5%计算。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文本共五4页,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湖南联创通信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日                              

合肥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需购方:                    (简称甲方)

供应方:合肥长荣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     

二、       供砼搅拌站(公司)名称:合肥长荣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三、       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 一般情况:

2、 约定事项  甲方指定专人签收乙方发货单,此人必须是经甲方授权委托的,并交委托书壹份给乙方保存。                              

                                            

                                            

四、       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确认并签字的供砼小票            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三天确认供应量,必须在每月日确认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甲方未在上述时间内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总金额,则认为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随车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五、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并有权解除合同,及时告知***混凝土行业管理部门。

六、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 m3及以上)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依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甲方必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与之相关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制、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

7、其它要求:甲方施工人员不得向砼中加水。甲方试块制作不密实,试模尺寸不标准,养护不及时而引起砼强度检不合格,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混凝土龄期到达后向甲方提交《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2、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等执行。

3、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果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4、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理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比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等有关条款。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按     计算;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直接损失。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混凝土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裁定;也可向供应预拌混凝土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预拌混凝土的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一小时         通知乙方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本行业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5、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主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继续正常供应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8、当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波动时,乙方有权可依据          

          ,与上月相比增加或减少      %进行混凝土单价调整。

9、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法人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甲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有关管理部门查验并存档。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  份,备案存档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甲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造林工程承包合同书

造林工程承包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百色市泽润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包方):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造林工程承包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

一、工程位置和林地面积

工程位置位于 右江区 乡(镇) 村 屯,详见附件一:施工的1/10000小班地形图。

林地面积约为 亩,最终结算以乙方实际造林面积为准。实际造林面积待乙方造林结束后,由甲、乙双方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勾绘计算,扣除林地内坟地、水塘、石头地等不能造林面积。

二、工程承包内容

清山、炼山、开穴、回表土下基肥、种植、补苗、抚育、追肥、管护等。

三、承包期限、质量要求、施工期限和价格

1、承包期限: 20xx年10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2、工程项目、质量要求、施工期限和价格见下表:

序号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说 明 完成期限 工序指导单价

(元/亩)

1 清山: 清所有杂灌木、杂草, 将清的木材运出工地现场。 炼山 将已的杂灌木、杂草烧干净。于 年 月 日完成 .

1

炼山要求开设宽度15米以上的防火带,树桩要求低15㎝,于 年 月 日完成.

3 挖坑: 规格60×60×50㎝(以斜坡中段起计算穴深40㎝);开穴密度:35株/亩,株行距为5×5米(水平距离。山脚至山顶方向为一行)。

4 下基肥 回表土三分之一后,下肥搅拌均匀,再回土满穴,时间要求在种植前1个月内。 基肥为无机复合肥300克/株,肥料由乙方到甲方工地所在仓库内领取,

5 种植 在林地下雨泥土湿透后即可种植。必须撕下薄膜袋,再进行种植,如果不撕下薄膜袋种植,幼苗生长会窝根,影响幼林生长,种植时,用锄头挖,扶正苗木,回土以营养土3-4cm为宜,用手压紧营养土旁边的泥土,不要压碎营养土,有利于提高造林的成活率。 苗木由甲方运到约定的地点后由乙方负责转运,乙方负责管理及转运上山种植和转运费用。于 年 月 日完成.

6 、 补苗 、 抚育 、 追肥 、 管护 ①要求在造林后半个月内将所缺苗木补足。②种植1个月后进行第一次扩穴抚育沿穴周边扩穴30㎝,种植点达到1㎡,并将扩穴的土回培原穴高出穴面2-3㎝,并除净以植株为中心1米范围的灌木杂草。③第二次抚育在种植后3-4个月或当年7、8月份进行全面管抚育、追肥,全部除林地内杂草、杂木,杂木留基部低于15cm。④追肥要求:要求植株右上角距植株地径30cm处开穴,深20cm,下肥。⑤造林后要求加强管护,以防人畜损毁及病虫、自然灾害损害。 乙方承担造林期间肥料、苗木的管护工作。防人畜、病虫害等工作及费用(含 2

农药费)由乙方负责。种植1个月后进行一次扩穴抚育,第一次抚育后3-4个月或当年7-8月份再进行一次抚并追肥,追肥供应量按 克/株。 四\ 双方协商约定:

1、为确保施工进度,乙方每天保证有 30 工人以上在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造林合同。

2、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阶段施工和验收,各工序完成达500亩以上可进行验收和付款,但各工序整体完成时间不能超过以上约定时间。 以上施工期限已考虑天气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乙方需严格按施工期限进行造林施工。

五\苗木、肥料的提供、转运和管护

1、苗木、肥料的提供

造林的苗木和肥料由甲方提供并统一调配。苗木、肥料的供应由乙方分别提前 7 天、 10 天写出书面申请,提报给甲方林地负责人。

(1)、甲方可提前将苗木运至造林地附近,如果有未能及时种植的苗木,必须将苗木假植,保证苗木的成活,乙方负责苗木造林前的管理(包括淋水、适时移苗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苗木供应量:栽植苗木供应量按造林密度35株/亩供给,补苗由甲方按不超过栽植苗木供应量的10%供应,超出部分苗木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需超额使用的,超额部分由乙方按 3 元/株承担苗木费用。

(3)、肥料供应量:苗木专用基肥供应量按 克/株(即 斤/株),追肥供应量按 克/株。乙方需按量施足肥料,甲方不超额供应。如甲方因 3

调整肥料品种而调整单株用量时,甲方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按甲方的规定用量施用。

2、苗木的调运、管护

(1)、甲方负责苗木供应到造林地点附近,由乙方验收数量和质量,乙方不验收视无条件接收。

(2)、乙方承担苗木卸车、转运和管护等工作直到造林完毕,并承担与上述工作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3、肥料的运输、管护

(1)、造林基肥由甲方运到20吨以上大货车能通的地方,由乙方负责卸、装车并转运到仓库,储存、保管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给甲方寻找仓库,仓库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承担从仓库提取肥料至施肥完毕期间的肥料转运、管护等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3)、肥料到林地后的管理,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施肥后肥料袋要当天回收,清点后全数交回甲方,缺少一个,按丢失一袋处理。乙方如盗窃、丢失、替换甲方所供肥料的,依查处数量按原价赔偿外,甲方并按肥料价格的10倍扣罚乙方工程款;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工程管理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造林工程转包或分包他人,并协助解决林地纠纷问题。

2、乙方负责办理炼山报批工作及承担其相关的一切费用。甲方派出现场 4

监管人员进行施工的技术指导、管理、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安排和指导,遵照造林技术规程,听从甲方现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及时修正违约、违规行为。

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中途停止工程施工,或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项目延期,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并扣除乙方所有剩余工程款,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

3、在生产经营中应严防森林火灾。在炼山时,开设宽度为15m以上的防火带。防火带开好后,甲方以炼山主体的资格向林业站和县(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提出炼山申请,并及时通知乙方,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并报县(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炼山。如在炼山过程中发生跑火、过火等火灾事故,除积极组织民工进行扑救外,须立即向当地森林消防等有关部门和甲方报告,采取积极措施,减少灾害。乙方对此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4、甲方与乙方民工之间无劳动关系,乙方为民工用人单位,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策、法规办理雇佣人员的劳动保险等事宜。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乡规民约,安全施工。造林施工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用工、生活、安全、卫生、疾病、伤亡以及会保险等,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应善待自己雇请的民工,若乙方无理克扣或拖欠民工工资,甲方有权干预,或直接用乙方应付未付的工程款来支付所欠的工资,如给带来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5

六、工程验收

1、面积测算及验收:林地面积是指作业的坡面垂直投影面积,造林完成后由甲乙双方用GPS(卫星定位仪)实测每小班面积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勾绘测量确定。造林密度以小班为单位,随机抽样验收,原则上抽样样本为0.5亩,抽取面积占总面积0.5—1%,每小班不少于3-5个样点。造林密度(开穴密度)允许误差在±5%以内,株行距误差超过±5%的要返工。株行距误差在±5%以内的,亩株数偏少的,按实际株数折算作业面积;亩株数偏多的,以GPS或1/10000小班地形图实测作业面积为准。

2、工序验收:施工期间,甲方对各项作业随时检查。验收结果以甲方出具的工序验收单为准。以小班为验收单位,每完成一道工序,乙方及时自检。自检合格后,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及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拒不返工的,作无效工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工程承包期满验收:承包期满,全部工程结束后,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派员以小班为单位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测定成活率。

工程承包期满验收在 20xx年10月1 日至201 年 月 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甲方确定,乙方不得有异议。

七、工程款及支付

种植工序以前的每个工序(清山、炼山,开穴,下基肥回土)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乙方凭工序验收单,依照实际施工面积和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价计算该道工序工程款后,甲方支付该道工序 6

工程款的80%。

种植工序完成后一个月初验乙方造林成活率,成活率≥95%以上的,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道工序80%工程款,并进行补苗达到造林成活率种植株数。验收成活率如果在85%≤成活率<95%之间,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道工序60%工程款(要求采取措施,补苗达到成活率要求种植株数)。成活率<85%的为无效工程,甲方不支付该工序工程款。经返工补苗达到种植株数(苗木乙方自备补苗费用),验收合格支付该工序余款。

补苗第一次抚育、扩穴、回填土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达到成活率、抚育标准及管护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甲、乙方凭工序验收单,依照实际施工面积和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价计算该道工序工程款后,甲方支付该道工序工程款的30%,第二次抚育、追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乙方凭工序验收单,依照实际施工面积和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价计算该道工序工程款后30%。

合同期满进行工程总验收,达到各工序规定要求,付清前几道工序余款。

乙方因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付未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抵相应赔偿金额。

八、不可抗力处理

1、如因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不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责任。

2、如遇不可抗力,各方需尽可能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如因采用 7

措施不力而使损失扩大的,责任方需赔偿对方因措施不力而造成扩大损失的部分。

3、遭受不可抗力,需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快向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行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视情况商定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造林施工任务。若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造林任务,则甲方有权按实际超期时间以100元/天扣罚乙方工程款;若乙方单方面擅自终止合同,乙方按照本造林合同标的额的10%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2、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如甲方两次书面或口头提出整改意见,乙方仍不予履行或履行无效果,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 甲方因自身过失未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逾期支付部分每日按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因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付未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抵相应赔偿金额。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判决,合同签订地为广西百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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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同文本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下列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施工的1/10000小班地形图;

甲方:百色市泽润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20xx年 月 日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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