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分销协议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

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本协议是由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及法规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之间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以达成的供销双方的销售代理协议,必须共同遵守。

一、授权与承诺

1、授权

甲方同意将自己代理的:鹿茸、鹿茸片、鹿鞭、鹿胎膏、鹿肉、鹿尾、鹿筋、鹿心、鹿胎、鹿模型、鹿肾、鹿皮等鹿产品授权乙方为____地区的唯一指定销售代理商。甲方将拥有“金海”商标及所代理和“金海梅花鹿产品”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经营加盟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试销期满,甲方正式向乙方颁发区域代理《授权书》。地区包括(____________地区)

2、承诺

⑴甲方保证自签约合同之日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在该地区内发展其它经销商,不在该区域内进行所代理产品的销售工作,如乙方发现应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⑵合同期满,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二、协议宗旨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地域、期限使用“金海”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金海”商标及所代理和“金海梅花鹿产品”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蓬莱登州金海鹿产品经销部”及其相关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

⑴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若在保质期内出现

质量问题,甲方应向乙方1:1退换货(不包括鲜冻货);

⑵甲方所拥有的“金海”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⑶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

⑴乙方需在____省____市____县(区)的“金海梅花鹿产品专卖店”字号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⑵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有义务给予适当的配合; ⑶乙方需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

⑷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经甲方确认存在的质量问题:与封样不符、与质检报告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因此而造成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⑸涉及甲方产品范围的对外公开方案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执行。

四、加盟费用

1、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____元,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冷藏设备以及市级50平米县级30平米内的店面装修及门市装璜,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以保证在乙方所属区域内的正常销售。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同系列非甲方供货产品,如违约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违约两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资质,由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元的进货保障,即给予乙方人民币____元的铺底产品。甲方如有违规,乙方有权扣留部分铺底产品;如有严重违规,乙方有权扣留全部铺底产品;

4、甲方在乙方取得加盟资质后三年内,对乙方实行加盟费用的返还。乙方进货金额累计人民币____元,即返还加盟费人民币____元,并在乙方下次进货时予以体现。 五、销售定额

1、合作开始,乙方的首批订购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元,甲方给予乙方一个月时间的试销期;

2、试销期满,乙方需完成最低月销售额人民币____元;

3、乙方连续__个月未完成最低月销售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乙方须结清所有甲方货款,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合同终止。

六、交易方式

1、价格说明

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为出厂价格且不含增值税;

⑵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具体价格以市场行情为标准,根据产品市场情况或其它原因(原料上涨或下跌等),代理价或建议市场价若有上涨或下调,甲方须以书面通知作价格更改,并出具相关资料等有证明性的材料,如属事实,乙方须予以配合;

⑶因甲方产品价格调整,双方不得要求补差。

2、订货方式

乙方需以正式书面订单形式,详细列明订货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期等,特殊包装需特殊说明,订单上订货人需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前10天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并回传后,方可作为有效的订货凭证。

3、交货方式

甲方在接到经确认的乙方订单后,必须保证订货品按书面约定的日期完好的到达(由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病疫等因素产生的影响除外),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用

周期性供货以及大额订单所需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非周期性补货以及临时小额订单所需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付款方式

乙方按定货的款额把款汇给甲方,如甲方货物质量不符,乙方有权退换货物。

七、违约责任及赔偿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有条款,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若须终止,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认可。

八、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为有效期。

2、试销期乙方达到规定销量,合同自动生效。

3、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合同,则须在本合同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解决,若一方未履行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金海”商标标识、图案、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的商品限三个月时间自行处理,三个月后乙方不得再销售甲方商品。

九、本协议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章: 乙方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二篇:分销协议

分 销 协 议

合同编号:QD- - -

甲方:

乙方:武汉鸿途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利益共享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按照本协议代理销售乙方系列产品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名词定义

1、 分销商:一般是产品的销售代理商。

2、 武汉鸿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途科技)。

3、 鸿途科技分销商:是指对鸿途科技产品进行分销的机构或个人,所谓鸿途科技业务分销商,是指拥有

拓展鸿途科技市场的,具有一定市场及行业优势,并愿以自身的资源优势与鸿途科技结成渠道联盟伙伴,互惠互利,共创多赢的美好未来的企业或集团。鸿途科技将与这些企业或集团签署联盟性的业务合作协议,并以优厚的条件为其提供服务,同时共同挖掘其他合作项目与发展机会。鸿途科技将与这部分公司、企业或组织的分销商签署书面协议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宣传、市场拓展、价格保护等支持。鸿途科技分销商体系详见附件1。

4、 预付款:是指分销商用于支付客户消费的款项,分销商需要将预付款支付给鸿途科技才具有为用户在

系统上开户的权限。分销商所付的预付款,将由鸿途科技公司根据分销商的级别和所享受的折扣转换为分销管理系统上的虚拟货币。

5、 虚拟货币:是指分销商通过充值后,在分销商系统上购买的虚拟货币。分销商购买虚拟货币需按照其

在分销体系中的级别所享受的折扣购买,计算方式如下:

虚拟货币额度=预付款/分销商折扣

第二条 资格认定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乙方《分销商体系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见本协议附件1)的有关规定,甲方申请成为乙方__钻石___(级别)产品分销商,并完全接受乙方规范约定的内容。 第三条 分销事项

1、乙方授权甲方成为在 随州 地区乙方 全系列产品 产品的分销商,在 随州 地区可发展分销商。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5000 )。首付款在签约后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完毕,逾期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乙方预付款,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3、甲方按乙方产品统一报价的 40 %与乙方结算客户消费。 第四条 销售任务及奖惩

1、 甲方在本协议执行期内完成年 5000 年度虚拟货币消费。

分销商申请分销资格所用的预付款用于保障分销商年度客户消费业绩的完成,分销商在发展客户时,其客户消费可从虚拟货币中抵扣,当虚拟货币余额不足时,需要进行充值预付款方可继续开户。

(1)分销商考核以分销商上年度客户消费为依据,12个月考核一次,考核的标准以年度客户消费完成70%以上的(含70%)保持该级别,未完成70%的给予降级,完成100%给予升级;

(2)如分销商在考核周期内提前完成任务,在完成任务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核将给予提前升级为相应级别的分销商,升级后发展的客户将享受新的折扣;

(3)分销商在代理协议期内捆绑客户,上一年度发展的客户次年代理商续费后依然享受次年代理级别的返

佣,但不计入新年度的销售考核;

(4)所有考核业绩均来自代理系统下业务;

(5)定级后15个工作日内可对特殊或明显遗漏情况给予调整;

(6)分销商预付款用于购买鸿途科技分销商管理系统上的虚拟货币。

(7)在续签协议时分销商只需在上年度度预付款余额基础上补足新一合作年度的预付款即可。

(8)所有分销商在分销商管理系统上购买产品均按照鸿途科技定期发布的产品列表价。

(9)分销商必须在鸿途科技指定的区域内进行销售和发展下线的活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确保技术的稳定、完善和后续升级,保证产品运行稳定。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市场指导及专业培训等相关支持。

3、乙方对甲方客户在乙方产品上所发布的信息或展示的服务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该内容涉及反动、淫秽、封建迷信信息或侵害任何第三方权利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与乙方无关,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4、乙方有权在形式上审核甲方客户在乙方产品上所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图片等形式)的合法性、真实性、可信性,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信息有权要求甲方及客户修改、删除。但该等审核并不表示乙方对上述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可信性的认可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甲方违反乙方相关规范,乙方有义务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经乙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仍不作整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乙方的要求,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取消甲方分销资格,扣除保证金将作为市场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具备签署本协议的合法资格及权利,并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完全、适当、正确履行本协议。甲方应在签署协议时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承诺和保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的复印件均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的,则乙方随时可以终止本协议,甲方已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所有的文件、材料和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之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同意其使用。

3、除乙方书面同意外,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商标、标识、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4、甲方应接受乙方的业务指导,并遵守乙方制订的有关业务制度、业务规则、管理办法及市场价格销售政策。

5、甲方对甲方客户在乙方产品上所发布的信息或展示的服务内容承担责任。若因该内容涉及反动、淫秽、封建迷信信息或侵害任何第三方权利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与乙方无关,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6、除本协议有明确约定或经乙方书面同意外,甲方不得以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分支机构名义对外承担任何义务或承诺,否则,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7、甲方有义务审核签约客户的经营资格及在鸿途科技产品线发布的信息等是合法的、真实的、准确的,不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客户的原因造成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乙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并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因此造成鸿途科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第三方发生的纠纷、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纠纷,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等。 8、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代理权再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9、甲方在开展鸿途科技业务及对外宣传时,包括但不限于名片印制、路牌、广告宣传及新闻报道中,可以“联合信息产业集团 随州 营运中心”的名义进行。甲方自行制定的市场促销活动须经申报乙方通过后方可执行,甲方不得擅自降低本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10、甲方有义务保证不向授权区域以外的地区进行销售活动;如乙方需在授权区域外进行销售,须与甲方

另行签署代理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正确履行本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保证金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

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由此引发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

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生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的电脑瘫痪、黑客攻击、网

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其他使其无法按时履行或完全履行

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该事由以传真或EMS的形式

通知相对方,同时应提供由当地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

2、自然灾害、黑客攻击、政治风险及其他国际惯例的不可抗力作用下,双方可免责。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纠纷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

何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协议的修改、补充、变更

1、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本协议内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修改均应以补充协议方式约定。经双方正式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双方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就继续合作进行协商并重新签署协议,如双方没有进行协商,则本协议到期

后终止。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再销售乙方任何产品及服务,也不得以乙方名义开展任何商业活动。 3、本协议以中文制成,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

甲 方:

地 址:

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乙 方:武汉鸿途科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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