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书

项目工程施工内部承包

合同书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目        录

1、 工程概况.............................................. 3

2、 工程内容.............................................. 3

3、 承包形式.............................................. 3

4、 人员组织.............................................. 4

5、 甲方职责.............................................. 4

6、 乙方职责.............................................. 5

7、 工程质量.............................................. 6

8、 安全生产.............................................. 6

9、 工程材料.............................................. 7

10、 管理费、税金的上交标准及支付办法..................... 7

11、 其他事项............................................. 7

12、 印章管理............................................. 8

项目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书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建设单位:   

  1.3 施工工期:      日历天;

  (1) 工程开工时间:按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为准;

  (2) 工程竣工时间:按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为准;

  1.4 工程质量等级:按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为准;

  1.5 工程造价: (小写) ¥                     元;

             (大写)人民币                                  元;

2、 工程内容

2.1 甲方将与业主签订的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全部内容,交由乙方接收并全部完成。

3承包形式

3.1 由乙方按建设单位的合同和结算造价进行单位工程全额承包施工,实行依法经营,独立核算, 在

保证完成国家税费和上交甲方管理费的前提下,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乙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对       

本合同的履行负责并担保。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全部由乙方履行。

4人员组织

4.1 本工程所需管理、技术和生产人员,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选择组合,但需报甲方审批。

4.2 对必须持证上岗的技术人员,乙方应严格把关。 

4.3 乙方聘请的临时工都要办理“三证”手续,并与之签定好劳动和安全生产合同。

4.4 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所聘项目工程配套管理人员花名册并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

资格证复印件,报甲方登记备案。甲方如发现乙方人员不到位,可由甲方指派人员,进入乙方

管理人员编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5 民工劳资:乙方所用民工必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形式可以班组为单位,也可以个人为单位签订),将用工合同并附所用民工的身份证报甲方行政部登记备案,乙方必须建立民工花名册,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工资必须每月发放,并且有民工领取签字、按手印记录。工程竣工三日内必须足额付清所有民工工资,否则甲方对已完工程不予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并追偿违约责任。

4.6 工资含量应控制在工程总造价的20%以内,造册报甲方财务部备案,其工资、福利待遇及所有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工资含量超过20%,超出部分按政策规定由乙方交个人所得税。

5、 甲方职责

5.1 甲方负责与建设单位联系,签定工程承包协议、合同,协助乙方办理施工单位应办理的有关手续,并对技术、经济合同等资料进行存档保管。

5.2 在该工程项目实施前,同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并与乙方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责任合同》

5.3 授予乙方该工程项目建设的全部资料,指导乙方工程项目建设和工程项目决算,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5.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与建设单位结算。所有结算,只能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税务部门开票,不准在外开票,一经查出,处以在外开票金额的5-10%的罚款。

5.5 为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达标,协助乙方制订《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和《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计划》,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若需调整、完善和优化实施方案,甲方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5.6 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和执行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工程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运行等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因乙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善、形象进度滞后、造成质量隐患或工程质量检验达不到国家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同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7 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和需要,甲方可不定期派人到乙方施工现场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乙方及时整改,若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甲方形象,甲方有权随时派驻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其派驻人员工资、生活补助、交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8 在乙方对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不能或无力保证时,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包括更换施工队伍,解除本内部承包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5.9 主动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为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尽量提供条件和方便。

6、 乙方职责

6.1 全面、认真、严格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担和执行该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责任;

6.2 合同签定后,乙方应及时组织资金、人员、设备等,按照建设单位的合同要求进施工。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无条件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应全部履行甲方本年度的管理制度条款及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合同、协议文书中的全部条款,承担该项工程的全部经济责任;

6.3 乙方必须按法规办好一切必要的手续和按规定组织施工管理。并听从公司监管人员的指导。工程资料必须一式    份按标准做好,并由公司查验,最后资料交由至少保留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统一保管存档;

6.4 负责办理工程所在地的施工执照和开工许可证及有关手续,并将正本交甲方备查。该工程的一切相关文件原件必须交由公司存档保管以备查验。具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承包合同、合同附件或其他协议条款、中标通知书及相关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和图例、合同履行中,甲方乙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施工图纸

6.5 制订和完善工程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实施的时间、顺序、步骤和施工技术方案;做好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人力资源调配,技术、后备的后勤保障工作;并做好各项对应措施的准备工作,及时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材料供应、资源配置、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工程项目建设设计变更、索赔和工程计量及支付工作;

6.6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2建筑行业规范,严禁盲目蛮干,违章操作,切实做好安全工作,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要当机立断,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负责做好善后工作;

6.6.1 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权负责,并承担该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6.2 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一旦在施工中造成了人身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的费用一律由项目承包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在业主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3-5%作该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保证金。

6.6.3 乙方在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时,必须无条件地按规定为参与该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人员、民工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等各种保险,必要时由甲方统一办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7 严格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执行,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做到各种帐薄齐全、手续规范、帐

    务清楚;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和财务审计,结清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债权债务,及时足额编制该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国家的各种税、费,按时向甲方缴纳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用。

6.8 工程项目建设所发生的一切前期费用、工程项目建设垫付费用和各种保证金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该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期间产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由乙方自行承担。项目建造师工资由乙方支付(工资2000元/月);需公司派遣人员到项目部处理工作需另报差旅费。

6.9 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执行,处理同业主的合同变更;做好工程项目建设竣工资料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6.10 严格执行JTJ76-95《规程》,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全体员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施工,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的声誉。

6.11 工程保修期内由乙方按业主要求维修完善,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7工程质量

7.1 甲方对工程质量行使检查监督、督促整改的权力,乙方必须按图纸、会审记录、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不得违反施工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否则造成的损失全部有乙方承担。

7.2 乙方是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必须以质量为核心,组织有关人员扎实搞好工程质量。如因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或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7.3 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施工规范、严格按图施工,并科学合理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达到国家规范标准。若发生质量事故,要迅速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完善方案和补救措施,及时整改完善,严防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8安全生产

8.1 乙方是企业法人代表对该工程项目管理的委托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8.2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中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按照“一标三规”施工。

8.3 工地万一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安全部门并对事故主动承担一切责任,伤者所需医疗费应及时支付,并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8.4 如工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甲方向乙方收取    万元信誉损失费。

9工程材料

9.1 该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组织采购、运输、保管和使用,并由乙方承担其应收应付款项的经

    济和法律责任。如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供货商货款、发生工伤事故或其它应付款项而导致甲方被诉的,甲方除可以按照本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追偿该应付款项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甲方在处理该案件过程中支出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造成甲方名誉、荣誉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损失费    万元。

 9.2 乙方必须采购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严禁使用“三无”材料,如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管理费、税金的上交标准及支付办法

10.1 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   %向甲方缴纳项目承包管理费。签订本项目承包合同时一次性缴清。若出现以下1-4条款中的任何一种情况,则按总造价的   %缴纳。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政策性收费及处理费由乙方承担。

10.1.1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工人闹事、拖欠工人工资及拖欠设备租赁费用等情况,对公司形象造成了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

10.1.2 未按照建设单位要求顺利竣工验收,未完成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价款产值,施工中途退场。

10.1.3 未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引起事态扩大,导致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函、通知,介入处理、处罚。

10.1.4 乙方拖欠民工工资、设备租赁、分项承包、工程材料款,导致民工和债权人进入政府行政有关部门和建设方单位围攻闹事。

10.2 国家税金按开票总金额的      %(包括建筑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等)收取税金。政策变动、收取标准随之变更。

11其他事项

11.1 乙方对该工程项目实行全额承包施工。如有盈利,全部由乙方自主分配,如发生亏损全部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如无资金偿还时,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将承包人的所有资产收回抵作欠款。

11.2 乙方应组织人员对参加该项目工程的职工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搞好综合管理。

12、 印章管理

12.1 公司印章的使用属该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业务往

     来,如请付款报告、工程款支付收据、工程的资料签证等,不用于乙方在施工运营中设备租赁、

     材料赊购、劳务分包等合同、协议、担保与反担保及抵押盖章或变相抵押盖章。如发现项目部

     私刻或伪造公司公章及相关印章,公司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及国家现行法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3本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对甲、乙双方均有同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将追究违约方合同中标价   %的违约金,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4本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责任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15本合同若出现双方争议纠纷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方(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帐    户:

       帐  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已与公司达成协议,承包公司与业主签订                      工程,该工程总造价¥              万元,根据我与公司的协议,现就有关事宜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质量和财务监督。严格履行《                  施工承包合同》和《                     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责任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二、建设单位所拨付的工程款均由公司财务处直接办理,然后再由我在财务上领取,用于支付施工开支。在拨付工程款过程中,公司可以直接一次性扣收管理费。

  三、因履行施工合同对外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由我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应由我赔偿给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我对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质量、法律等责任负责,其均与公司无关。在法律上确实无法免除公司的责任时,并给公司所造成了损失,公司损失由我本人予以赔偿。

    四、若业主不能按时拨付工程款的,由我本人负责与业主协调,造成的后果由我本人承担。

    五、本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对按照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保修责任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本人承担。

    六、在施工过程中本人未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或未能很好的履行工程承包合同造成贵司违约,或未能履行好我与公司之间的协议,或者违反承诺,公司均有权解除与我之间的合同关系,撤消我项目负责人职务,撤销后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与我无关。

   七、本承诺若与原签订的合同相抵触,公司同意本承诺内容后,以本承诺为准。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公司名称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省、市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有项目部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和执行的依据。

一、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负责人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有关职能部门与公司。

 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8、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公司安全部是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11、其它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省和市法令法规。

二、安全管理目标承诺

 1、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公司主管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安全教育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三、奖罚

 1、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奖罚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2、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由项目负责人对伤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并给予10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发生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者,罚项目负责人 

          元。

 4、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对项目负责人罚款          元,隐瞒事故不报或阻碍调查的,罚款          元;

 5、全年无事故,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的单位,对取得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部,按照公司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责任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本工程完工

   

      公司:(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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