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信息保密协议

客户信息保密协议

甲方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实现合作共赢的目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的所列条款。

一、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泄密的界定

(1) 涉及乙方掌握的甲方所有信息,包括甲方的各类产品,客户,销售信息等。

(2) 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二、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

(1) 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 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

(3) 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3) 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

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4) 乙方同意并承诺,如果这些数据未经甲方许可披露给他人,所造成对甲方的直接损

失,经证实,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索赔。

(5) 乙方承诺,无论任何原因,为甲方提供服务终止后,乙方保证退回甲方保存在乙方

处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6) 乙方同意并承诺,恶意泄露其所有保密信息,一经查实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 保密的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 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2) 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本协议限制;

(3) 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四、 此协议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第二篇:客户隐私保密协议

客户隐私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益基宏(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为“一方”,共同称为“双方”。)

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为了保障乙方的个人隐私,双方遵循友好、平等、自愿的原则签署客户隐私保密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约定如下:

1. 保密信息

1.1本协议中,保密信息是指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与乙方隐私相关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DNA采集样本、DNA检测报告和协议。

1.2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3 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a. 乙方在正式书面通知之前已发布的信息;

b. 非甲方的过错,已被第三人或公众所知晓的信息;

c. 在乙方提供给甲方之前,甲方从合法渠道已经知道的信息;

d. 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条件下,甲方独立发现的信息;

e. 乙方对信息发布没有限制且可以公开的信息。

2. 保密责任

2.1为避免泄密,双方应遵守:

a. 甲方应采取尽可能的合理措施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b. 甲方除了可以将保密信息透露给甲方工作人员、与甲方签署类似保密协议的合作方或合同签约者之外,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保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视情况而定):

(a) 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b) 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c)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 为维护本网站的合法权益。

c.甲方拥有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2.2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永久,自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之日起开始。

3. 使用限制

3.1甲方承诺仅把保密信息用于为乙方提供相应服务时使用;且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3.2甲方同意任何以软件、数据、或数据库形式传送的保密信息只能用于甲方所有的计算机系统。

4. 其他

4.1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解释。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在三十天内争议仍无法得到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 相互关系:本协议不表明甲方和乙方建立任何代理或合作关系。如双方希望建立代理和合作关系,需另行签定代理/合作伙伴协议。

4.3 生效和修改:本协议于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如果乙方为未成年人,本协议应由其监护人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约定只有经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之后,方为有效。

4.4 终止: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守约方发现并通知违约方后三天内,违约方没有能够按照守约方的合理要求进行改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协议终止后,甲方应将全部保密信息应立即返还给乙方,且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部未授权的保密信息使用者的名单。

4.5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的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对甲方仍然有效。

4.6 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各自的受益者、继承者以及指派者均有效,但是本协议所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各自责任不能被指派或分配给该等受益者、继承者或指派者。

4.7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且守约方有权采取任何公平合理的补救措施。

4.8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如果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是无效的或不可执行的,该条款将视为从本协议中删除,但是双方应同意:(a) 谈判确定尽可能接近原有条款含义的公平合理的新的条款;以及(b) 本协议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4.9本协议包含了双方关于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事项的相互理解和共识,取代双方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和约定。

4.10针对某一保密信息,乙方书面声明放弃甲方根据本协议第2条所应承担的保密责任,但其他保密信息不受该书面声明的影响。

4.11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每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益基宏(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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