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与电子商务合作协议

四川XX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商务物流合作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

四川XX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甲方)经营地在四川,从事四川省内零担物流运输业务和全国综合物流服务。甲方同意向乙方网上交易提供物流配送服务来满足其客户的需求。为了满足上述物流需求,双方同意签订一份物流战略合作协议。

____________公司(乙方)是一家位于中国____________的企业,是从事 网上交易平台的电子商务公司。

因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达成长期、全面的电子商务物流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1.定义

货物:指在经乙方电子交易系统____________上进行交易的各种产品。

产品:同本协议产品的定义。

供应商:指在____________上进行交易的供货方,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

客户:系指通过____________交易系统购买商品的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它组织机构。

价格:系指四川XX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给____________客户的价格。

2.合作方式与内容

(1)甲方为通过乙方的____________系统购买商品的客户提供物流服务(物流终点由客户指定)。

(2)乙方为甲方实现物流服务在____________上提供相应的物流支持频道,以便乙方将公司资料、服务价格、标准以及联系方式提供给____________的客户进行选择。

(3)客户在选择了甲方的物流服务后,乙方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发货要求进行物流配送。

(4)对配送中出现的退货等问题,甲方实行有偿服务。

(5)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6)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3.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作为乙方的合作伙伴,作为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独立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在合作中应具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在____________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将货物免费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果需要甲方提供取货服务,其价格由甲方操作机构与供应商进行协商。

(2)甲方必须按照公布在____________上的价格和服务标准提供物流服务。

(3)甲方不能无理拒绝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务内容,也不能更改产品的所有权性质。

(4)甲方提供的价格是从发货地到甲方相应网点上的价格。但不包括到供应商处取货的价格和将货送到客户门前的价格以及在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

(5)甲方只对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外包装负责,即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已经证明甲方实现了物流服务的标准。

(6)甲方有权拒绝供应商提供的外包装已经破损的产品或者经检查发现其它数量和质量的问题产品。

(7)甲方只按照供应商的要求进行发货。而不对供应商要求的发货地点的对错负责。

(8)甲方对货物送达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坏和送错货、灭失负责,而不对产品质量和型号的对错负责。

(9)客户的退货由乙方和供应商负责。需要甲方暂时保管和提供反向物流服务的,其双向物流服务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乙方要保证将费用及时划入甲方的帐户。

(10)甲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产品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负责。

(11)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及供应商提供危险品物流服务。

4.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选择物流服务商作为自己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合作伙伴。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合作范围内的物流运作进行考核。

(3)乙方有权更换不合格的物流合作者。

(4)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在____________商务平台上进行交易的供应商进行管理。

(5)乙方有义务按照电子商务交易规则将客户的订单及时通知供应商。

(6)乙方负责交易产品的保险。

(7)甲方提供的价格和服务标准是国家公布的标准,同时,甲方对提供给甲方的价格具有修改和修正权。乙方应该将甲方提供的相应资料以适当的形式向客户进行提示。

(8)乙方保证甲方物流服务应得的利益,不能因为____________交易技术和客户与供应商的交易纠纷而影响甲方及时得到该得的利益。

(9)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结算身份和密码并恪守保密规则。

(10)乙方对交易的合法性和产品的合法性负责。

5.特殊约定

(1)付款:乙方向甲方提供网上身份和密码。乙方保证从电子商务技术的角度对于甲方应得物流收益实行一笔交易一结算。客户与供应商或乙方的纠纷,不能够影响此付款的约定。

(2)双方经协商,双方同意当甲方在此项合作中,每月的物流收益超过______人民币时,对于超过的部分,甲方给予乙方______%的利益分配。

6.产品风险管理

鉴于双方认可交易以及物流运输过程中风险的存在,乙方应该负责交易产品的风险管理。

对于送达客户过程中的货物保险,乙方可自行办理。也可委托甲方进行,但保险费用应该由乙方全额支付。如果乙方不办理货物保险,在产品送达客户过程中发生的非甲方责任原因造成的产品丢失、损坏本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甲方不负责任。

7.货损的赔付

因为甲方原因,造成货损和丢失的,甲方要负责赔偿。赔偿方式是乙方先向客户或者供应商赔偿。然后双方再协商赔偿事宜。

8.有效期

(1)报价的有效期:甲方提供的物流服务价格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书面做出方可有效。

9.声明和保证

甲、乙方相互声明和保证:

(1)甲、乙方以前和现在开展的经营及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国家的适用法律法规,没有法庭、政府机构或管理机构的命令、法令或判令对其有未解决的或预期的调查。

(2)甲、乙方遵从适用于其业务及服务的所有法令及要求,并获得开展业

务及提供服务所需的任何许可及批准,并且不存在任何违反行为及对该等要求、许可及批准的故意或预期的违反或撤回。

10.保密/不泄密

本协议中包含的信息是机密的。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和甲方都不得将本协议中的任何商务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任何材料及信息严格保密。

乙方应该严格保守甲方在____________上ID和密码的秘密,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及其指定人应保证其员工在贸易交往中保守本协议中,乙方的销售、业务、客户、市场、技术等相关所有信息的机密。

在双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把甲方的所交付的相关资料以及操作系统中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如出现乙方雇员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情况,乙方应就此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赔偿金(赔偿金额可通过双方协商确认),若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利。

11.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服务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提供服务期间出现了不可抗力并导致产品缺损,甲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给乙方,并在____________日内提供详细报告,以便乙方进行保险索赔。 签约双方在此同意和理解,操作中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国内战争、国外战争、革命、暴乱、道(水陆)路受阻、项目损失、封锁、航行受阻等一切可能造成配送风险的,法律规定和认可的事件。

不可抗力的发生不意味着签约各方可以不履行协议中规定的义务,除非由于操作受阻而无法履行。

12.免除责任条款

任何时候,因甲方在履行其职责时的任何错误行为或失职或对其所作任何保证的违反,造成第三方针对乙方采取行动(包括与任何人身死亡或伤害或财产损失有关的任何责任、损失赔偿、索赔、损害、政府行为和所有花费)时,甲方都要免除、保护和维护乙方、及其现任和后续主管、员工、雇员、股东、代理商或勤杂人员和分支机构,使其对有关的任何责任、损失、索赔、损害赔偿、政府行为和所有花费(包括基于全部免责基础的法律费用)不负有任何责任。

任何时候,因乙方在履行其职责时发生的任何错误行为或疏漏或对其所作任何保证的违反,造成第三方针对甲方采取行动(包括与任何人身死亡或伤害或财产损失有关的任何责任、损失赔偿、索赔、损害、政府行为和所有花费)时,乙方都要免除、保护和维护甲方、及其现任和后续主管、员工、雇员、股东、代理商或勤杂人员和分支机构,使其对有关的任何责任、损失、索赔、损害赔偿、政府行为和所有花费(包括基于全部免责基础的法律费用)不负有任何责任。

13.协议的终止

如果乙方对甲方的绩效、安全行为不满意、或甲方不完全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或违反了本协议的条款,乙方拥有暂停或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14.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当对本合同的解释、执行或终止产生任何异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协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或申请仲裁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二份协议原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第二篇:物流合作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

XX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XXX         

物流合作协议

车牌号码:        

XXXXXXXX

  

第一条  合作条件... 1

第二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 1

第三条  车辆产权确认... 2

第四条  合作期限... 2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

第七条  运费结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3

1. 运费结算标准... 3

2. 结算时间及方式... 3

第八条  规税费用的承担... 3

1. 甲方承担的费用... 3

2. 甲方垫付的费用... 4

3. 乙方自理费用... 4

第九条  保险事项... 4

1. 车辆保险... 4

2.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

3. 货物运输保险... 5

第十条  交通事故处理... 5

1. 甲方职责... 5

2. 甲方承担的费用... 5

3. 乙方承担的费用... 5

4. 诉讼费用分摊... 6

5. 保险理赔... 6

6. 事故结案... 6

第十一条  车辆运行及管理... 6

1. 甲方职责... 6

2. 乙方职责... 7

第十二条  协议主体转让和变更... 8

第十三条  车辆处置... 8

1. 正常处置方式... 8

1).乙方中途提出与甲方解除协议时... 8

2).本协议自然到期时... 9

2. 非正常处置方式... 9

1).因乙方违约,甲方与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时... 9

2).乙方无力偿还债务时... 9

第十四条  合作保证金处理... 9

第十五条  免责条款... 10

第十六条  协议终止... 10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0

第十八条  争议... 11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11

第二十条  合同附件... 11

附件1  甲方应付乙方运输费用标准... 13

附件2  身份证明... 13

附件3  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14

附件4  车辆发票、附加费发票... 16

附件5  车辆登记证、行车证... 17

附件6  协议变更审批表... 18


甲方:XX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乙方:

鉴于:

    甲方根据需要将其特定范围内的物流运输工作委托乙方承担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公正、公平以及互惠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合作从事XX(城市或地区)邮政物流运输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条件

1. 甲方以提供物流业务和货源为合作条件。

2. 乙方以自带车加盟方式,承运邮政物流运输业务为合作条件。

3. 本协议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如下证件: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复印件、相应运输资格的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原件、附加费发票原件、车辆登记证原件、行车证复印件、本人所在地证明(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派出所)和本人照片。

4.本协议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10000元合作保证金。

5.本协议是合作协议,不是劳务协议,也不是劳动协议,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于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6.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包、转卖、转租车辆。

第二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物流运输业务以及相关的业务管理和服务,甲方仅对乙方的车辆和所从事的运输业务进行管理。

2. 乙方自愿出资购置甲方“指定”的货运车辆,并挂靠在甲方,与甲方合作经营XX(城市或地区)的邮政物流运输业务。

3.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办理车辆上户的各项手续,并由甲方统一规范车身“企业标识”。

4.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期间,仅承运甲方提供的邮政物流运输业务,不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签订任何运输协议,也不擅自承揽运输业务。

5. 乙方承运甲方提供的邮政物流运输业务,甲方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

第三条  车辆产权确认

1. 乙方自购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牌号为:          ,车辆上户登记甲方名下,车辆产权仍属乙方。

2. 甲方为乙方车辆安装的GPS,产权归属甲方。

第四条  合作期限

1. 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2. 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双方有合作意愿,可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有权调度乙方车辆。

2. 有权对乙方运输行为进行监控、检查。

3. 依据本协议中的违约条款,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可以在应付乙方运费中扣除)。

4. 依据甲方客户的需求,有权制订相应的服务标准及要求,作为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5. 有权依据本协议有关终止条件的约定,提前与乙方终止本协议。

6. 负责提供物流运输业务,最大限度地为乙方车辆提供运输业务。

7. 为维护客户利益和甲方企业形象,严控车辆从事危险品和违禁品运输,有权在乙方车辆上安装GPS,并对乙方返程配货行为,有监督、审核和决定承运的权利。

8. 依据本协议约定,按时与乙方进行运费结算。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有权按时获取相应运费。

2.  对结付的运费,有权进行审核并提出异议。

3.  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  有权聘请和雇佣司机或其他工作人员。

5. 乙方的行为以维护甲方的客户利益为准则,服从甲方的调度指令和相关规定,按时限要求完成指定的运输事项。

6. 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执行甲方制订的服务标准和要求。

7. 长途返程需自行配货时,不得承运危险品、违禁品运输及甲方业务不允许承运的物品,承运方向以甲方所在地为准,除同方向返程以外,不得从事第二次配货业务。

8. 甲方提供的运输业务不能保证乙方车辆基本运行时,乙方可自行联系物流运输业务,但必须经甲方调度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承运。

9、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联系的物流运输业务,甲方全额列收运输收入并纳税,同时向乙方收取18%的管理费(含营业税和所得税)。

第七条  运费结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1. 运费结算标准

1).经双方协商并约定:运费结算以整车运输价格、车公里运输价格和每吨运输价格为准,具体标准见本协议附件1。

2).运输价格一经确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严格遵守。

3).遇有燃油价格变动等因素,致使运输成本上升或下降,双方商定的运输价格以甲方客户价格变动为准,即甲方客户价格不发生变化,双方商定的价格不发生变化。

4).双方商定的价格需变化时,由甲方先行进行测算,提出调整方案,在公示结束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执行。

2. 结算时间及方式

1).甲方依据调度指令和乙方实际出车情况,每日将乙方实际承运的运输记录,录入微机系统,根据双方约定的运输价格,每月20日前,将乙方上一月应结算的运费,打印成“应付乙方运费对账单”,供乙方核对。

2).每月25日前,乙方确认“应付乙方运费对账单”并签字后,凭运输任务回单和等额的发票,向甲方结算上月的运输费用。

3). 甲方垫付乙方的费用,除较大款额需双方协商还款期限外,一律在结付乙方运费时,由甲方一结一清。

第八条  规税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的运输业务,由甲方全额列收运输业务营业收入并完税。

1. 甲方承担的费用

1).营业税和所得税。

2).用于工商、税务、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规费和其他费用。

3).本协议的公证费用。

4).开发物流运输业务的营销费用、公关费用、维护及管理费用、培训费用、以及用于服务该业务所需的房屋及场地费用、设备费用、人员费用、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宣传费、会议费等。

5).车载GPS安装费用。

6).液体货物的保险费。

2. 甲方垫付的费用

1).垫付500公里以上长途运输50%的油耗和路桥费用。 

2).垫付乙方车辆的保险费用、GPS使用费用及部分装卸费。

3).垫付乙方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诉讼费用等。

3. 乙方自理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

1).车辆折旧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车辆二保费、GPS定位系统使用服务费、车辆年检费、油耗费、维修费、路桥费、货物装卸费、食宿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车辆费用等。

2).交通事故赔偿费用、货物灭失及损坏的赔偿费用。

    3).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等。
    4).乙方以及乙方所雇佣的人员,在本协议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5). 本协议未明确规定的甲方承担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

6). 乙方无论在任何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及其他财产损失赔偿纠纷等,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九条  保险事项

1. 车辆保险

1). 险种包括:交通强制责任险、商业险中的车损险、50万元的第三者保险、3个座位的每座位5万元的座位险、不计免赔险。

2).车辆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费用由甲方提前垫付,垫付的费用,自下一个结账日,由甲方在支付乙方运费中扣除。

2.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为保障乙方及乙方人员生命及财产,乙方及乙方人员每人投保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委托甲方办理,乙方所聘请或雇佣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自行解决。

3. 货物运输保险

1).甲方只负责易损货物(如:液体货物、高精密仪器)的货物运输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已投货物运输保险的,因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货物损坏的,货物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但保险公司赔付额度以外的赔付责任(如货物残值等),由乙方承担。

非交通事故原因以外发生的货物损失,乙方除按上述承担赔付责任外,另付甲方此次货损金额30%的赔偿责任。

3).其他货物是否投保货物运输保险,由乙方自行确定。

第十条  交通事故处理

1. 甲方职责

1). 乙方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进行处理。包括:参与和指导现场处置、参与事故的调解和诉讼等。

2). 代理乙方进行事故调解,但所涉及的侵权赔偿额度,由乙方决定并承担。

3). 参与诉讼。

2. 甲方承担的费用

甲方到乙方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处置,以及因参与调解和诉讼而发生的甲方交通费、食宿费。

3. 乙方承担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

1).因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直接费用。包括:责任认定后应承担对方当事人的全部赔偿费用(指:对方人员的死亡赔偿、伤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营养费、赡养费、精神抚慰等)、因调解事故而增加的费用以及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损失等。

2).甲方不承担的其他费用。

4. 诉讼费用分摊

诉讼费用包括:诉讼过程中的诉讼费、律师费和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费用。

1). 诉讼费、律师费和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费用,累计不超过3000元的,由甲方承担;

2). 诉讼费、律师费和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的,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

5. 保险理赔

1).保险理赔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应提供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调解书)原件、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行车证、驾驶证复印件、对方当事人索赔事项的相关原票据以及相关证明复印件。

2).因乙方未能提供理赔证明和相关票据,造成保险公司不能理赔或不能全部理赔的,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发生保险公司免赔条款事项的,如肇事逃逸、酒后驾驶等,造成保险公司不能理赔的,其后果由乙方自负。

6. 事故结案

保险公司理赔后,理赔后的款额,甲方能扣除垫付款的,本事故结案;不能一次性扣除垫付款的,自扣清垫付款后,本事故结案。

第十一条  车辆运行及管理

1. 甲方职责

1).调度人员:负责接受客户发货信息,包括运输途中的变更信息,根据客户需求,对乙方车辆下达调度指令,并协调乙方交接货物等事宜。调度方式为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

2).现场派驻人员:对甲方的协议客户,负责在客户装车现场调度车辆,办理提货手续,并指导装车事宜。

3).信息人员:负责对乙方车辆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随时向客户反馈车辆运行信息;对违反调度指令擅自出车运行或偏离运行路线的车辆进行提示,并保留车辆运行痕迹,上报主管人员处理。

4).客服人员:随时接受甲方客户的信息和投诉,并进行妥善处理,保证客户利益。

5).接受乙方委托,安排装车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职责

1).乙方自行配备无线手机,手机号码在甲方备案,并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更换号码时,必须立即通知甲方。

2).乙方及其司机在接受调度指令待命前(即每日20:00前)禁止饮酒。

3).执行甲方调度指令,按指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的装车地点。

4).到达装车地点后,服从甲方现场派驻人员指挥和客户库区管理规定,作到按指定地点停车、着装整齐、不随意到与装车事宜无关的场所、不与客户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宜、不泄露和探询甲方有关运费的商业机密、不吸烟、不与甲方现场人员和客户以及装卸人员发生争执。

5).客户负责装车或乙方委托甲方安排装车事宜的,乙方积极配合装卸人员工作,尽量为装卸人员提供工作方便。

    6).车辆装货时,乙方应在现场监督装车事宜,按运输任务单认真清点所装的货物,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等,所装货物核对无误后,在客户运输任务单上签字。

7).在运输途中,保证安全驾驶车辆,保证货物安全,保证运输时限。

8).货物到达运输地点后,与接货方交接货物时,要验证接货方是否准确,对甲方客户指定接货人的,还应由指定的接货人接货,核实无误后再卸载货物。

9).在办理货物交接时,应对接货方进行现场监督,交接无误后,由接货人在运输任务单上签字并盖章。

10).与接货方交接货物后,签章后的回单作为乙方与甲方结算费用的唯一凭证,乙方在返回甲方驻地当天交回甲方。

11).将所承运的货物安全送达,并将接货方在运输任务单上签字盖章的回单交回甲方后,视为乙方本次运输业务终结。

12).因乙方将运输任务回单丢失或因乙方责任(回单签章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与甲方客户按时结算的,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的运输费用,直至甲方客户与甲方结算后为止。

13).长途返程配货时,同意在甲方监督下进行。即乙方在与货主(或配货站)达成合作意向后,先将《货物运输协议》传真到甲方(或电话告知所承运的货物属性等信息),甲方根据货物属性,决定乙方是否承运。

14).返程配货结束后,将《货物运输协议》交由甲方归档。

15).因车辆维修等原因不能发车的,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否则,不出车应承担违约责任。

    16).保证车载GPS定位系统完好和正常运行,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

17).按规定期限进行车辆保养、车辆年检和“二保”,确保车辆运行时“四证”(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齐全、有效,并备有停车警示牌和灭火器。

18).在法定假日、交通管制或车辆限行时期,为保证甲方客户利益,无条件执行甲方调度和安排。

第十二条  协议主体转让、终止和协议变更

1.下列情形,乙方可以提出申请,提前终止本协议或将协议转让至第三人,甲方审核批准后,可变更本协议:

1).乙方出于自愿;

2).乙方无力履行本协议,不能胜任运输工作;

2. 承担协议变更后的主体,即第三人由乙方负责推荐。

3. 协议主体转让和变更后,甲方与乙方的合作终结,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车辆产权和债务同时转让至第三人。

4. 协议主体转让和变更后,甲方与替代乙方的第三人建立新的合作关系,甲方与第三人直接签订协议,协议期限自乙方转让权利义务时开始,至本协议到期时终止。

5.乙方与替代乙方的第三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甲方概不负责,也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车辆处置

1. 正常处置方式

1).乙方中途与甲方解除协议时

(1).车辆购置期限不足5年的(按车辆登记年限计算,下同),由甲方按5年折旧核定车辆净残值,并于15日内一次性与乙方结清,车辆产权归属甲方。

(2).车辆购置期限超过5年的,由甲方指定有资质的评估部门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后的车辆价值,由甲方于15日内一次性与乙方结清,评估费用由甲乙双方各付50%,车辆产权归属甲方。

(3).乙方可向甲方申报车辆价值,由甲方按竞标方式组织竞标将车辆变现,但甲方收取中标标的1%的手续费,最低为1000元。

(4).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将车辆产权及本协议相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人的,甲方可为乙方办理协议变更手续,手续费为1000元/次。

(5).乙方不按上述处置方式的,10年以内车辆,可将车辆过户到乙方名下,但车辆必须拆除车身上的甲方“企业标识”,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10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按报废手续办理。

2).本协议自然到期时

(1).甲方运输业务继续存在,乙方可与甲方重新签订合作协议,但车辆报废年限低于协议年限的,协议期限以车辆报废年限为准。

(2).乙方不再与甲方签订合作协议的,车辆处置方式同本协议第十三条、第1款、第1)项、第(1)至第(5)小项。

(3).本协议自然到期,或本协议中途因国家政策调整,甲方不再经营物流运输业务,车辆处置方式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第1款、第1)项、第(5)小项执行。

2. 非正常处置方式

1).因乙方违约,甲方与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时

(1).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第1款、第1)项、第(1)小项执行,甲方只支付乙方车辆净残值的95%。

(2).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第1款、第1)项、第(2)小项执行,甲方只支付车辆评估价值的95%,且甲方不承担评估费用。

(3).甲方为乙方车辆竞标变现或作协议转让的,手续费为车辆成交价的3%。

(4). 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第1款、第1)项、第(5)小项执行。

2).乙方无力偿还债务时

乙方无力偿还债务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车辆进行处置,用以偿还乙方的债务。

第十四条  合作保证金处理

1. 因乙方违约,甲方提前与乙方终止协议的,甲方收取乙方的10000元保证金按70%退回乙方;给甲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指新闻媒体曝光或致使甲方有可能与客户中断业务的)、以及乙方违法交由司法部门处理的,甲方收取的10000元保证金不再退回乙方。

2. 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协议转让至第三人的,合作保证金随之转让,甲方收取乙方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3.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无违约情况发生,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后5日内,如数退回乙方的10000元保证金。如乙方与甲方继续合作的,应当按照另定协议办理。

第十五条  免责条款 

1. 遇有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洪水、暴风雪等)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 如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致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即双方合作关系终止或调整,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协议终止

1.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4款、第三条第4款、第七条第6款,以及一年内三次违反其他条款时,甲方有权与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2. 因乙方行为给甲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指新闻媒体曝光或致使甲方有可能与客户中断业务的),或乙方因违法交由司法部门处理的,甲方即刻与乙方终止本协议。

3. 甲乙双方需提前终止本协议时(违约情况除外),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本协议可提前终止。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公开、公正、公平,双方签订协议后,由XX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后的协议,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全面履行。(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对本协议进行公证)。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对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应支付乙方的款项,甲方按应支付款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履行应尽义务的,乙方按如下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擅自承揽运输业务的,按每次2000元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无法完成客户方运输任务或引起甲方客户方不满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因此发生有可能影响甲方与甲方客户继续合作的,本协议即刻终止;由此给甲方带来的间接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不履行返程配货程序,按每次200元承担违约金。因配货违规造成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乙方自行承担;给邮政形象或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不与乙方结算本次运输费用,本协议即刻终止;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的)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4).乙方擅自转包、转卖、转租车辆的,本协议即刻终止。

5).乙方无正当原因(如伤病、车辆维修等)不执行甲方运输调度指令的,按每次100—300元支付违约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客户方规定,与客户发生争执或造成客户投诉的,按每次500元支付违约金。

    7). 乙方车辆GPS定位系统失灵,甲方提示后无正常理由的,或发生故障不及时报修,连续三天不能使用的,按每次1000元支付违约金。

8).乙方未按时到达指定装车地点,或不停靠在指定装车位置以及所运输的货物未按客户要求准时到达,造成甲方客户追究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

9).发生其他本协议中规定的乙方应尽义务的违约行为,每次乙方承担100元的违约责任。

10).乙方行为造成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处罚过大,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重大货物损失,乙方无力承担时,甲方有权处置乙方车辆,用以抵偿相应损失。不足损失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超过损失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十八条  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并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2.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经XX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对本协议进行公证)。

3. 本协议中的附件及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公证处一份。

第二十条  合同附件

1.  甲方应付乙方运输费用标准

2. 乙方身份证明

3. 乙方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4. 车辆发票原件、附加费发票原件

5. 车辆登记证原件、行车证复印件

6. 协议变更申请表

  

甲方:XX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1  甲方应付乙方运输费用标准(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附件2  身份证明

附件3  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附件4  车辆发票、附加费发票

附件5  车辆登记证、行车证

附件6  协议变更审批表

                         协议变更审批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