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媒体发布协议合同范本

广告媒体发布协议重庆北站广告位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方:

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总公司重庆分公司

    方:重庆唐码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乙方有偿使用本协议约定项下广告媒体发布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事宜生成如下协议,就甲方同意出租其合法拥有的广告位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双方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偿取得甲方广告位的管理运营权,供乙方开展广告代理服务。

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向甲方支付费用。

3、具体广告位位置、规格如下:

(1)、位置:

(2)、媒体形式:

(3)、媒体规格:1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偿取得承揽甲方广告位的安装制作并有偿取得管理运营权,供乙方开展广告租赁代理服务。乙方将在甲方龙头寺火车一站台站台建设、制作广告灯箱包柱6534乙方严禁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广告整体经营权全部转让给其他经营商

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向甲方支付费用。

3具体广告位位置、规格、工程要求等见附件。

1位置:重庆龙头寺火车一站台站台

2)、媒体形式:广告灯箱包柱3465

二、租赁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2    2  年,起止时间为                 20142013512 1   日至2016201 4 1130  (具体起租计算时间以乙方实际建设完毕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三、相关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乙方累计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项下广告媒体的使用费总额为RMB:           元(大写           )。本协议约定项下第一经营年度广告位使用费总额为RMB:           元(大写:           整)。自第二年起按每年     的比例逐年递增,则本协议约定项下第二年广告媒体的使用费总额为RMB:                         元(大写:           整)。

第一年1,计RMB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1包柱广告场地租金:第一年2013.12.1-2014.11.30RMB10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RMB11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该租金中不包括包柱建设、广告制作、安装、维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税款,不包括相关的审批费用,方须承担上述费用。

22、付款方式

先付款,后使用,银行转账支付,甲方不接受乙方非即期承兑汇票

3、付款排期、时限及金额具体为:

4、甲方帐户

名:

开户银行:

    号:

5、付款时间以乙方出示银行凭据时间为准

6、甲方收到乙方当期应付款项后于10日内向乙方提供当期足额正规发票。

7为确保本协议的正常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日内,乙方即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度为本协议第一年广告媒体使用费总额的10%,即:RMB:           (大写:           )。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即向乙方足额出具履约保证金收据。在本协议正常履行且不发生乙方违约赔偿的情况下,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约定最后一次付款期时用于冲抵当期媒体使用费,乙方不得主张履约保证金利息。

8、本协议付款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第一次付款第一期包柱34根建设完毕后147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RMB1010800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及合同保证金RMB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第二次付款在2015430日前,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RMB110000.00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第一期包柱投入运营满一年,乙方向甲方支付RMB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3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付款后,甲方应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给乙方。

四、特别约定

1、本合作所述广告媒体由乙方自行负责建设,且承担相关建设及维护费用,广告媒体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担该广告媒体的维护费、电费本合作所述广告媒体由乙方自行负责建设,且承担相关建设费用。

2、本合同广告媒体所述包柱共652、如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此合同涉及包柱广告媒体有使用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具体细节由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付款,如乙方延期付款7天以上,则视为乙方自行放弃此广告媒体的使用权,甲方将无条件的收回该广告位的使用权

4、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甲方退还合同保证金;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中止,甲方将不退回合同保证金。

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中止,甲方将不退回合同保证金。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包柱34根,于合同签订之后开始施工;第二期建设31根,以第一期建设包柱运营情况决定建设日期(以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保证

1、甲乙双方均承诺其已向对方出示的各自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是依法定程序取得的并且是真实的。

2、甲乙双方均向对方承诺其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权利和资格。

3、甲方保证其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内对本合同约定的广告阵地拥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乙方依本合同对上述广告阵地的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享有的权利或利益,从而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因甲方违反此保证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由甲方负责解决;若因此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4、对本合同约定的广告阵地及该阵地沿途/周围  5  米内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所有权的地段,甲方保证不许可除乙方外的其他方在前述地段除现有广告牌外另行建造任何广告媒体;甲方保证自身亦不会在前述地段另行建造或加插广告位。

5、甲方保证在乙方取得本合同约定的阵地使用权时,该阵地不存在任何担保、抵押,未设置任何债权债务。

6、甲方保证在乙方取得本合同约定的阵地使用权时,该阵地上无任何妨碍乙方施工的物体。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租赁使用期限内,就其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本合同约定的广告阵地向乙方收取约定的租赁价款使用费,有权对乙方发布广告的内容进行审核

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广告位重复出租或是发包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但乙方同意的除外。

32、对于乙方为建设、制作发布、安装、维护广告设施媒体所需做出的一切合理安排,甲方应给予合理配合。

43、甲方同意乙方在约定场地位置内安装发布、修理、维护、更换户外广告设施。

54、甲方有权对乙方广告设施提出安保建议,但不负责乙方广告设施的安保措施,所有乙方安装的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65、协议期间,乙方在建造发布安装、维护上述广告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配合乙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甲方应当给予工期的顺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6、任何由甲方乙方乙方甲方提供用于该广告位的宣传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87甲方乙方不得私自拆除或损毁乙方甲方安装在甲方内指定点位广告设施,如有违反,由此造成乙方甲方损失的,甲方乙方应当给与乙方甲方相应的赔偿。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阵地上设置、安装户外广告媒体

12、乙方自行联系客户在其设置的包柱户外广告媒体上发布广告,发布内容必须报甲方审核通过,不得私自发布未通过甲方审核的广告

23、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使用期限内,乙方有权在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主决定广告媒体的设置和使用形式,包括改造广告媒体、多次更改或改变广告内容、改变广告形式

34、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使用期限届满后,如甲方仍继续采取与其他方合作的方式租赁本合同约定的广告阵地,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续约的期限及其它条款将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不继续续约,乙方需在合同到期提前壹月,通知甲方继续招商。

5户外广告媒体的外观设计及广告内容的全部版权及其他任何权利,包括广告媒体上显现的商品品牌之名称及商标、由乙方提供的与广告媒体有关的其它配件设施无论何时都属于乙方或有关知识产权授权人的独家专有财产。非经乙方同意,甲方无权以任何方式进行利用或占有。

6、制作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阵地上安装及更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广告媒体;

47乙方需在广告媒体设置、安装或更换后,负责清理安装现场。

58乙方需及时修复破损的广告媒体。

9、本合同终止、解除或被依法宣告无效后,乙方自行承担其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阵地设置的广告媒体的拆除和现场的清理工作;拆除和清理的时间不超过合同终止、解除或被依法宣告无效后的30个工作日。

610、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阵地设置的广告媒体上,乙方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内容。

711、乙方在其自主经营过程中与其广告客户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广告位使用权的特别约定

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阵地使用期限届满前,如甲方因政府规划修改、城市建设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需提前收回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广告阵地使用权时,应提前  730  天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协商补偿办法。

九、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利用、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开。

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3、甲乙双方的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定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导致甲方或乙方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法规、规划等的改变及/或其它政府行为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本合同约定之广告媒体阵地从事广告经营的情况。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因不可抗力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的期间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本合同终止。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合同的甲方迟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顺延。

十一、合同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且甲乙双方未能就续约达成一致意见;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

2、本合同得因下列情形的出现而解除:

1)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使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

2)由于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广告地段附近建立起任何新的建筑、房屋或其他设施使乙方设置的户外广告媒体的外观受到影响,使该广告地段对乙方而言不再适宜发布广告或达不到广告效果;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3、本条第1款第(2)项与第2款第(1)、(2)款约定的情形出现时,受影响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自广告阵地停止使用或不能正常使用之日起终止执行。甲方应按乙方实际使用广告阵地天数与乙方结算广告阵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并应在前述情形发生后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多缴纳的费用。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乙双方将自行承担费用退还对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其提供的各项资料及其副本。

十二、违约责任

本合同当事人的下列行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广告阵地使用权租赁费或支付广告阵地使用权租赁费不足约定的到期应付数额的,由乙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金额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阵地的,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尚未履行部分广告位的阵地使用权租赁费的使用费,并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该等损失包括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于甲方违约而导致的乙方对其客户违约所承担的赔偿义务以及向国家司法或行政机关缴纳的罚款,其他可期待利益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3、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所做的陈述或保证有严重不实或误导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不实或误导陈述或保证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如有第三人就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地段向乙方主张权利,乙方发现后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按照实际使用广告地段的天数向甲方支付阵地使用权租赁费;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尚未履行部分的阵地使用权租赁费,并赔偿因其不实或误导陈述或保证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乙方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于甲方违约而导致的乙方对其客户违约所承担的赔偿义务,其他可期待利益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3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且在收到对方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30日内未能补救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四、通知

1、根据本合同规定发出的所有通知或其他通讯、联系均应采用书面方式,经专人递送、传真、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服务送至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

2、甲乙双方之联系资料如有更改,包括地址、电话、传真、银行资料、联系人员等,应在更改后及时通知对方。

其他条款

1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2、本合同于双方盖章后,自乙方取得在约定租赁位置设置广告媒体的政府批文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约定的广告阵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甲乙双方各执,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总公司重庆分公司                                                               乙方:重庆唐码传媒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第二篇:保密协议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 _年____月__ 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从事 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的临时性派遣和调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第六条 乙方的休息、休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婚丧假、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等,参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执行。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为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

第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的工资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位调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制度。

第十四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五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六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七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相应费用,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事项

(一)保守商业秘密和委派培训的约定

1、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和离职后均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包括重要文件资料、音像资料、生产工艺配方和工艺流程等。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声誉损失,根据损失程度和后果大小,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等途径向乙方进行追偿。

2、甲方全额出资委派的专项培训、学习(竞赛),乙方在委派前签订培训承诺书,并按承诺书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二)、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1、符合国家办理社会保险条件的,甲方按国家及公司规定为乙方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将给予办理商业保险等。

2、甲方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社会消费水平、个人表现等综合因素适时有序对乙方的薪酬福利待遇进行调整。

(三)、保密协议的约定

鉴于:

1、甲方与乙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乙方在公司所任职位及所从事工作的保密性质;

2、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甲方在协议中拟订的要求;

3、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文件,信息,软件,数据库及其他公司的以各种形式或载体存在的资料。

甲、乙双方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严格乙方职业职责,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磋商,就乙方负有保密责任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生产资料、生产基础、生产情况、生产资料、产品配方、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货源情报、市场资料、业绩评估、产销策略、销售历史、财务状况、进料渠道、设计、程序、技术文档、演示程序、测试数据、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工艺流程、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有关医疗活动中方案策划、产品运用、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市场行销策略、客户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经营管理信息、科研成果。等一切有关的信息。同时乙方还应保守乙方知悉的与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所有在乙方受聘期间研究发明或者参与研究发明的科研或成果,以及从公司知晓、学习到的知识、了解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获知或负责完成的一切与项目及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数据等。

3、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4、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本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为甲方内部文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离职时必须退回甲方,如有泄露按本合同泄露商业秘密的规定处理。

6、《劳动合同》和本协议其他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条各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7、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乙方对此也予以认可。

二、保密期限

1、在职期间,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信息资料等之时直至该等信息、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止,除非公司公布该信息。

2、保密义务人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利用公司原有的客户资源、供应商资源以及技术资源自营同类业务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如违反按照第五条予以处理。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本公司项下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物权、经营收益权、知识产权等。其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受侵害。

2、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应权利。双方之间有特别约定从约定。

3、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并根据其开发成果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按照《劳动合同》及甲方制度给予相应的报酬与奖励。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1、乙方应自觉维护本企业的利益,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口头、书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通讯手段等)泄露知悉、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成果、信息、资料等。

2、乙方应依照甲方的规定保密工作流程操作执行。不准越级、不准窃取不属职权范围内的企业商业秘密。

3、乙方对自身负责的岗位或项目,应根据岗位或项目的内容和

特点制定或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以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相应采取或改进建议措施。

4、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信息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非经公司书面允许或工作之必需,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指示第三方技术诀窍和研制路径。

5、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及时交甲方保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技术秘密、技术成果、相关信息、资料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研究与开发项目。

6、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7、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8、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在公司外兼职(包括各种全日制、非全日制、提成制、代理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9、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已有,有关资料、图纸、样品一律归档,不得私自留存。

10、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原件、原物和相关复印件、摘录件等,乙方应在离职前叁日内移交给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带走、留存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商业秘密,同时承担在所有商业秘密解密之前不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

11、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资料信息,不得以任何非公司工作需要的目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传递、泄露、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或者其他名义发表。

12、乙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或利用甲方的成果、信息、资料等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照甲方制度享有相应获取报酬的权利。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视为违约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支付不少于100000元的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研究成果、商业秘密、经营方案等;

(2)披露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3)将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或其复制品据为已有或未经甲方授予权持有;

(4)为他人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提供信息或便利;

(5)违反脱密期约定之提前通知义务的;

(6)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

(7)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如果上述情形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六、免责条款

1、经公司允许对外公开的公司信息资料或公司认为可以公开的资料信息,不在本协议约束的保密范围内,乙方不负保密责任。

2、有关部门依职权向乙方调取并经甲方同意的披露。

3、经公司允许的对媒体的了解情况性披露。

七、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属于劳动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属于民事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管辖。

2、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3、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都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清的,中国有关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当然适用。

1、竞业条款:部门级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从事同行业同工种工作的,不应给甲方管理、生产及销售造成影响,如因违反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和后果大小,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等途径向乙方进行追偿。

2、乙方如在合同存续期间,如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办理完工作移交,方可离开公司,否则视为自动离职,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如其岗位为甲方关键岗位,因提前终止合同而给甲方造成工作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违约金。

3、乙方合同存续期内,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一经违反,甲方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乙方在任职期间,如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或者达不到任职要求,以及出现重大过失,甲方将按规定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和薪酬待遇或者辞退。

5、乙方因自己过错遭受损害的,由乙方本人承担责任。乙方因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过错员工(乙方)承担责任。

6、乙方本人对自伤、自残行为引起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7、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和责任对违法、违规员工(乙方)的行为进行制止,乙方应虚心接受,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员工,甲方有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合理的批评、教育、按章处罚及行政处分,如乙方对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公司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若发生围攻、殴打、谩骂相关人员,损害他人或甲方财产,一切责任由当事方负责。

九、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意调解的,应当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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