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协议书

快递服务协议

快递(物流)提供方(以下简称甲方):昆山技彩印刷材料有限公司 快递(物流)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昆山市优速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取送、地面运输、短期仓储等服务达成合作意向。

本合同是基于双方共同利益之考量,为建立长期合作之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经双方友好、充分、坦诚的协商签订。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的门到门配送服务。

第二条:服务期限

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如无异,本合同到期满后自动顺延一年

第三条:货物名称、性质、规格、数量、重量或体积、起运地点、到达地点、承运日期、运达期限等。

因双方为长期合作之关系,每次承运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起运地点、到达地点、承运日期、运达日期等关键内容均体现于双方共同确定的运输单据上,而此类单据,均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 优惠承诺:为保持双方良好互信的长期合作关系;乙方秉着诚实信用并为甲方节约物流成本的原则,承诺给甲方最优惠价格,双方可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对价格作出适时调整(由双方签字、盖章的乙方报价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2. 运费等结算程序:每月 日汇总结算一次。由乙方将对账单及相关必要单据寄给甲方,并由甲方相关主管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再由

乙方开出#5@p,甲方在收到#5@p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

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变更或取消指令,但甲方应当在货物未运达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支付乙方为此耗费必要费用。

2、乙方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安全完好的运到指定的地点,及时通知收货方收货,并与收货方协同处理好货物的卸载工作。乙方应当对甲方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遗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问题,如有上述问题,必须承担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的责任。

3、风险控制:基于甲方货物的安全性及其相应的赔偿事宜,甲方必须向乙方购买该货物的价值保险,并在运输单据上注明投保金额,若因甲方未购置货物的相应保险而导致货物的损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装运环节:

a. 乙方应当及时派人配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配派合理载重车辆的车型)承运方发出的托运指示,乙方所派的人和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并符合托运的要求。

b. 货物应当由甲方按照通用规格妥善包装,甲方交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均默认为完好无损;当货物的包装出现破损时,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责任豁免,承运方应当拒绝托运。

c. 货物的装载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

d. 在装载完毕后,乙方应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单据,各方应当妥善保管。

第六条 :收货环节

1. 乙方应及时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通知收货方收货(或提前电话预约),江、浙、沪近地货物从收货开始第二天下午15:00(前)准时送到,对于延迟送到耽误交期将以50-200元每次的扣款。

2. 货物的卸载由乙方负责,当卸载需要专业工具时,收货方协助作业。

3.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操作,并妥善保管由收货方签字盖章的送货单或销售出库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4. 当收货方出现拒收或对货物有任何异议时,乙方应当及时电话或其它快捷方式通知甲方,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处理;当收货方收到货物时发现包装破损、挤压变形、包装内部货物本身发生损坏或丧失原有用途,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5. 乙方对损毁以及丢失货物的赔偿,应当按甲方托运货物的实际成本价值进行索赔。

6. 乙方送货服务态度恶劣,收货方拒绝收货,乙方因承担一切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豁免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 不可抗力(洪水、地震、泥石流等其它自然灾害及飞机坠毁);

2.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 货物的合理损耗;

4. 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第二篇:快递协议书

快递协议书

快 递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贵阳贵祥中通物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快递协议书

快递协议书

贵阳贵祥中通速递有限公司

全省统一客服热线:0851-5797962 5797948 财务电话:0851-5797955 投诉电话:0851-5797961 网上查询地址: 开户行:(农行)

快递协议书

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条件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国际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

2、 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如实填写贵祥中通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 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 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付费时,甲方应承担因收件人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 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贵祥中通快递国际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贵州贵祥中通快递国际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快递协议书

二、 费用与结算

1、 运价按照贵祥中通《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贵祥中通保留因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等)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甲方。

2、 为了规避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乙方联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推出联合货物运输保险增值服务。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保险费率为2%。如甲方要为所发货物投保时,需在贵祥《中通速递详情单》中的《特殊物品详情单》“保价费2%”后注明保价金额,即甲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则按联合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执行。如甲方未在“保价费2%”后面注明保险金额,则视为甲方不为此票货物投保。如此票货物出险,则按运单背书条款执行。

甲方保险费 = 保险金额(甲方物品的据实声明价值)× 保险费率

3、 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身份付费(可多选):

□ 寄件人付费 □ 收件人付费

4、 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费用结算方式( 可多选 ) :

□ 单票现金结算

快递协议书

□ 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

5、 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6、 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定为每月25日

(乙方会在结算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对账单据传达到甲方)

7、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

□ 现金 □ 支票 □ 银行电汇

8、 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9、 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则按未付款项的5%收取日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不再为甲方提供贵祥中通快递服务。

三、 期限

快递协议书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四、 除按本协议第二条第9款之规定乙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五、 其他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中通速递详情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 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快递协议书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 备注:

甲 方 乙 方:贵阳贵祥中通物流咨询

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贵阳市小河区桐荫路洛

解工业园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公司盖章:

日 期: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公司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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