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租赁合同

宾馆租赁合同

出租方:荆州市福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园林东路市13号园林公寓7号楼,一楼店面面积约55平方米二楼店面面积约631平方米,共约686平方米(现名称为福园宾馆)。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宾馆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1、年租金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每年按合同签订日期支付租金,第一年分两次支付(第一次6月1日前支付5万元,第二次12月31日前支付5万),余下每年一次性支付(在6月1日前支付每年房屋租金)。

第五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由宾馆经营产生的费用,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出卖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3、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宾馆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在租赁期届满时同等条件下,如甲方继续出租,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合同期满,房屋若不继续出租,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如继续出租,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续租合同。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7、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 1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逾期达到30天);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壹万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9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签字): 承租方(盖章、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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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宾馆电脑租赁合同

宾馆电脑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待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电脑及周边产品名称(已下简称:设备),型号,规格及数量(见附表1)

第二条 租赁期限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解除合同出租方清点设备如有损失承租方按照附表补充损失设备,出租方退还押金,撤离设备。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或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将设备另行安排。

第三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3-1 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安装人员。负责设备的安装和维护保养工作。

3-2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3 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价格计费时间及租费的签认

4-1 租赁价格:本宗设备按每月 元(大写: 元)收取租赁费,以后使用时间,按三十个日历天数计算壹个月租费。

4-2 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4-2-1设备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含当日)。。

4-2-2 在设备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设备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设备租赁计费时间。

4-2-3 设备退租时,承租方须提前15天向出租方发出通知,出租方接到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合同签订生效承租方付给承租方设备押金50%,即人民币 元

5-2 设备启用之前,承租方须先预付给出租方一个季度的租赁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

5-3 以后按每季度预付一次租费,每次要在上次预付租金所能租用设备到期前五日预付下一个季度租费。

第六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6-1 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6-1-1 密切配合承租方的工作,满足承租方工作。服从承租方的时间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6-1-2 负责配备设备的维护及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设备技术状态完好。使用时设备发生故障,出租方积极派人员抢修。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检修设备的时间在一天内,不扣租金,如超过一天以上,则按超过的天数扣除租金。解决不了的故障出租方负责换机,但不承担检修给承租方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1-3 与承租方共同办理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6-1-4维修人员正常工作时间:早9点至晚12点。50%以上损坏提供24小时抢修服务。

6-2 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6-2-1负责租赁设备电力供应即电源插座接口,如需改动房间电路有承租方负责安排电力人员施工,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6-2-2负责租赁设备工作电压符合国家电力标准(AC220正负偏差10%),因电压故障引发的设备损坏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包括,雷击,人为,电力设备损坏)

6-2-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季度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第七条 租赁设备的毁损和灭失

7-1 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设备人为损坏赔偿(正常损坏不在此内),和丢失的风险

7-2 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和丢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7-2-1 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7-2-2 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7-2-3 当租赁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或丢失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承租方延迟预付设备租费时,出租方有权将设备停机。

8-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设备款20%的违约金。

8-3 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8-3-1 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8-3-2 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件一:到达签认收据,双方签认启用证明。及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单位: 承租方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 _____ 年_____月_

附件:附表1

宾馆电脑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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