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转让协议

药店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房 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药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文峰路胡家贵商住楼的药店(舒心药房)的店铺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在原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原租赁合同上签名确认。

二、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20xx年租金已付,时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缴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应由甲方缴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饰、装修及其他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营业设备归乙方所有。门头、门头灯、LED电子招牌、空调一台、电脑一套、店内药品等。甲方保证现有设备运行正常。其他软件设施GSP管理系统归乙方使用,甲方保证合法使用。GSP全套管理资料、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全部交予乙方。转让后乙方要自行作好GSP相关内容,不足的并自行补齐。

四、转让费用为玖万伍仟元人民币(¥:95000.00),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费用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整,余款叁万伍仟元(¥:35000.00)乙方将于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法人、药店名称及质量负责人后当天付清,不得拖延,否则按转让金额10%每天加以收取。

五、甲方必须结清聘用人员的工资及费用。甲方必须结清相关职能部门的费用。甲方必须结清水电、邮电、网络等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前该店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劳资纠纷、质量事故、贷款纠纷及其他纠纷一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合同签订之后,该店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劳资纠纷、质量事故、医疗事故概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处理。

六、在交付药店财产与乙方后,所产生的经收入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干涉,在未变更法人、负责人前,合法经营活动中的一切都由乙方名义办理,甲方将无条支持。

七、药品为特殊品,医乃生死所寄,责任非轻。因此甲方保证转让的所有国药准字号药品票据清晰、渠道合法,符合GSP管理相关规定,无假劣药品。其他甲方概不负责。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如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20xx年4月9日后所购进药品与甲方无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印): 乙方(签印): 丙方(签印):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药房转让协议

药 店 转 让 合 同

协议双方:甲方:药店转出方 乙方:药店转入方

本合同/协议条款经转让双方就药店转让事宜达成并确定!为双方共同遵守,如双方中一方违反合同/协议条款内容,须向另一方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额为转让费总金额的三倍) 。 条款内容:

第一条:甲方于20xx年 月 日,将位于苏州市 面积为 平方米

的药店转让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转让内容:药店现有的装修装饰 :设备(空调两台、货架、柜台、冰箱、电脑、温湿度计、

血压计、GSP软件),现有的药品,药店的证件如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药师证、等相关证照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转让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 万元人民币(转让当天支付人民币 万,

剩余的 人民币在三个月内支付给甲方)。除此之外甲方不可向乙方索要其他费用。

第四条:药师费用从乙方接手时算起:费用半年一付,(2个药师1000元/月,6个月/6000元);每

次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半年费用。不得延误,若有违返规定的,加罚2年的药师费用。

情节严重的按违反合同的/协议条款论处!(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该药店)

第五条:责任条款;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药店没有做任何抵押/贷款/担保/或已经转让给他人,

否则因此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债务纠纷由甲方独自承担,并按违反合同的/协议条款论处!甲方还需就所转让的药店转让前的一切债务负责(如:医药公司的货款,药店的水电费,员工的工资,药师的费用,电脑GSP软件费用等),乙方转让后对经营药店所产生的费用负责(如药店员工工资,水电费,药师费用,房租、工商、税务、卫生、药监、电脑GSP软件等相关费用 )。如果合同签定之前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修地铁)而甲方故意隐瞒此类消息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2.乙方接手甲方药房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等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药品GSP,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人员管理和对购销药品各方资质的审查,如出现购销假药、向无资质单位和个人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制剂、含兴奋剂制剂等违法行为,如果有违法违规的事情由乙方负责解决,若出现大的责任事故(包括触犯国家宪法由乙方当事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追讨乙方相关链带责任(至少须向乙方追讨经济补偿--金额为转让费总金额的三倍以上,并且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该药店的经营权和相关药品、证照等药店所有实施)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且全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转让药店后,药店的企业负责人名称暂不更改,继续使用甲方的药店名称,和药剂师等;

但药店的一切事宜由乙方决策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另外乙方在经营药店时所遇到的行政问题如需甲方帮忙解决的药店事宜时,甲方应给与帮助!(前提1、必须提前通知甲方2、必须提供一定的费用给甲方)

第七条:乙方负责报销1.甲方灌南往返苏州的餐旅费;2.负责报销2位药师(其中1*南京—苏州渭塘的餐旅费;2*灌南-苏州渭塘的餐旅费);3.费用按实际费用报销。4.有事情提前通知对方,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本合同/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经双方确认并同意后签字即为生效!

第九条:附件: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双方确认并同意以上条款!!! 甲方签名并按手印 : 20xx年 月 日

乙方签名并按手印 : 20xx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