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转让协议

药店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店铺的(原为: 药店)转让给乙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必须在 日之前负责乙方社保、人保的手续变更。乙方再付给甲方费用人民币元。

三、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先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写: ),装修、装饰、设备、资料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乙方全部付清甲方所有金费后,该店的所有权,所有资产全部归乙方所有(包括:货柜货架、药品、电脑、社保、人寿网络及软件)。甲方不得擅自注销或变更该药店的所有证件及经营权。除此两次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1

五、乙方接手前所有国税、地税由甲方负责。乙方接手后国

税、地税由乙方负责。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

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今后该药店如发生变更和GSP认证等事宜须甲方到场,

甲方将无条件配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共两页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

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2

 

第二篇:经典药店转让协议

经典药店转让协议

经典药店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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