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协议书.docx

用车协议书

甲方:新疆鑫海大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基正置业有限公司

甲方车辆,乙方应公司业务需要,经双方协商,就车辆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提供 别克商务、陆尊, 发动机号:04020042,车牌号: ,车辆完好,证件齐全,甲方同意该车辆为乙方业务的交通工具,由乙方使用并承担车辆的燃油费、司机工资等费用。

二、合同期限:2014 年 09 月 26 日至 2016 年 09 月 27 日。 合同期内车辆所有权不变,乙方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违章停车、逆向行驶、超速、安全事故等。

三、合同期限内若此车辆因另一把备用钥匙,导致车辆丢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丢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且承担赔偿甲方的责任。 四、双方商定甲方承担乙方使用期内别克商务、陆尊车 保养、保险及维修费用的开销(注:属于正常需要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司机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车辆维修的,甲方不予承担维修费用),保养及维修地点由甲方指定。

五、乙方领取用车费用时应提供相关保养、保险及维修费正规单据来充抵,充抵单据金额上与实际费用相一致。

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导致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赔偿,且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七、乙方不得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八、乙方已知晓用车合同内容的利益及风险,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乙方:新疆鑫海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章)

代表人签字:

甲方:新疆基正置业有限公司(签章)

代表人签字: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协议书(.docx四方)

协议书

甲方:青岛利维昊天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鲁源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丁方:青岛联城海岸置业有限公司

鉴于:

1 工业品买卖 合同》(以下简称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方为乙方供应 佐敦外墙配套腻子、底漆、面漆 产品,经双方确认,截止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对乙方享有到期债权 人民币壹拾伍万壹仟零玖拾壹元肆角陆分 ¥151091.46 元

2期的承包商,丙方对乙方有未付工程款,且该未付工程款大于乙方应付甲方货款。

2墙 保温 合同》(以下简称分包合同),合同约定乙方承揽丙方分包的联城海岸锦城 工程,经双方确认,截止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对丙方享有到期债权 元

3工程款,且该未付工程款大于丙方应付乙方工程款。

4、甲方拟购买丁方开发的联城海岸锦城项目商品房。

基于上述,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如下:

1、甲方购买丁方开发的联城海岸锦城商品房(具体房屋位置、面积、价格由丁方和甲方另行协商),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商品房购房款中的人民币壹拾伍万壹仟零玖拾壹元肆角陆分 ¥151091.46 元。因此,丁方自其应当支付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人民币壹拾伍万壹仟零玖拾壹元肆角陆分 ¥151091.46元,该款项抵作甲方应付丁方的房款。

上述操作,视为:

1)乙方已支付甲方全部货款;

2)丙方已支付同等金额的工程款给乙方;

3)丁方已支付同等金额的工程款给丙方。

因此: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5@p,乙方应向丙方出具收款#5@p及收据;丙方应向丁方出具收款#5@p及收据。上述#5@p、收据应在甲、丁双方就甲方所购买房屋签

署《青岛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三日内开具。若任一方逾期开具的,则每迟延一日,应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甲方和丁方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则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

2、本协议所确定的丁方应付丙方的工程款金额,丙丁双方之间就上述金额所产生的滞纳金、利息等任何形式的违约金均不再受到支付,均视为权利方对权益的放弃。

3合同》应当向乙方承担的义务、乙方依据 联城海岸锦城14#、15#楼工程外墙 保温合同应当向丙方合同应当向丁方承担的义务,各方仍然按照各自合同的约定分别向合同相对方履行,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本协议的签署并不代表丁方就乙方所承包的工程直接与乙方建立起合同关系。

4、若最终甲方确定不购买丁方房屋,则本协议即终止,各方仍然按照各自与合同相对方所签署的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5、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丁方持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补充:6、如果在乙方与丁方所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协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维修时所需要的外墙涂料材料,甲方必须积极免费为乙方提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担的义务、丙方依据联城海岸锦城7#-16#楼项目二期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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