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类-招标文件最新范本(20xx.7.30)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

焊接材料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

二OXX年七月三十日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6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 总则

1 工程概况

⑴.工程名称:中冶建工集团钢构公司

⑵.工程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建设大道39号

2 项目概述

2.1 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书《焊接材料清单报价表》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资金来源:工程项目资金。

2.4 质量要求:

2.4.1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与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供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环境及职业健康标准要求,并达到国家有关产品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4.2投标人在正式供货时,需提供该产品该批次的出厂证明、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并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合格的试验室复检合格,若复检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2.4.3 售后服务:供应商负责处理由于提供不合格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问题,包括支付费用。

2.4.4 供货要求:执行业主或招标人的供货进度计划,货到现场,检验报告及合格证随货通行。

3 资格审查须知

3.1 对投标人的要求

3.1.1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允许参与投标。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的投标人,才允许参与投标。

3.2 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合格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否则将被拒绝发售招标文件。

附: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必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4 招标日程安排

4.1 20##年 8 月2日17:00时前在中冶建工集团钢构公司招标中心购买标书及相关资料。 费用100元,不论中标与否,此费用、标书不退还。联系人:叶晓霞,联系电话:

4.2踏勘现场:投标人在20##年8月5日前自行联系踏勘。联系人:潘光平,联系电话:

4.3投标人书面质疑和招标人书面答疑:20##年8月2日12:00时前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质疑,联系地址:中冶建工集团钢构公司,联系人:潘光平,联系电话:;20##年 8月2日17:00时前按通知时间地点领取书面答疑及答疑书,超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权拒绝答复。

4.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年8月7日12:00时前。

4.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中冶建工集团钢构公司招标中心(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建设大道39号)。联系人:叶晓霞,023-。

5 投标风险及费用

5.1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及费用。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

二. 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采用中文语言或文字。

1.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经济标组成

2.2商务部分包括的内容: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和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均盖鲜章;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有关业绩资料。

2.3经济标: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书《焊接材料清单报价表》

2.4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书《焊接材料清单报价表》要求逐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3 计价、计量、结算原则

3.1 计价:按投标报价书《焊接材料清单报价表》报价,此报价为货到现场的价格,包括货税金、运输及运输过程中的所有风险费、上车费、运输损耗、售后、利润等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或隐含的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等有关费用都应包含在内,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未列明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相关子项的报价中。

3.2 计量:以双方签章认可的批量结算单作为计量依据。

3.3 结算:依据批量结算单按合同约定单价,实行月结制。材料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每月按中标人月供应量进行结算,供方每月16号之前将需方有权人签收的收货单对帐无误后开具发票当月挂帐,次月开始滚动付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评标、定标

1、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1 招标人按照前附表须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进行签字确认。

1.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以及有关监督部门参加进行开标,并存档备查。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根据中冶建工集团招标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对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考查和低价中标原则进行评标。

2.2由招标人有关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复验。

2.3凡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属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2.4 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和竞争性谈判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审,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及综合实力情况进行商务谈判。

2.5投标报价的修正:

2.5.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5.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5.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投标函总价金额与清单报价总价金额不一致、投标函低于清单报价总价的,以投标函为准并修正清单报价总价金额;如是投标函高于清单报价总价金额的,以清单报价总价金额为准。纸字文档与电子报价文档不一致的,以纸字文档为准。

2.6在审查投标文件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由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及其它需要投标人予以澄清或解释的内容,向投标人发出质询,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投标质询后,应按要求提供澄清资料并在质询会上进行澄清或解答。

3、定标

3.1 本次招标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

3.2 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示后生效。

3.3 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自身因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可以按最低顺序确定后续中标人,中标价格执行第一中标人的价格。

3.4 若后续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4、 评标过程的保密

4.1 开标后,直至评标结束,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有关的资料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及其评标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作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3 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索取评标过程的材料。

第五章 合同

1、 合同授予和拒绝

1.1 本工程的材料供应合同将授予按定标程序所确定的中标人。

1.2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1.3投标人中标后又提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不实质性响应,经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拒授合同,并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2、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定标后5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订立材料供应合同。

3、合同的签订

3.1中标人与招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材料供应合同;

3.2中标人如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补充条款

4.1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合格证明,并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合格的试验室复检合格,若复检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4.2供应能力:投标人必须满足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月供应量,并按招标人的要求组织保质保量及时供货。

4.3供货清单中采购数量为招标人提供暂定数量,结算时根据中标人负责的片区的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4.4本次招标材料必须由中标单位实施,不得再转包供应,若发现有再转包供应,招标人视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中标人,并追偿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5、其他说明及要求

5.1 技术质量标准: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与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供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环境及职业健康标准要求,并达到国家有关产品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5.2 交货时间:根据中冶建工集团钢构公司材料中心计划要求供货。

5.3 交货地点:钢构公司钢构新基地

5.4 验收标准及要求:材料进场时,中标人须保证产品的检验报告及合格证随车同行,材料到达现场后,由施工方、监理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样品、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等组织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中标人无条件退货并在36小时内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

5.5 运输方式及费用:所有产品由中标人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工程现场并承担相应费用,装车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6 误期违约金:根据用料计划和工程进度的要求,中标人须按时、按质供货到现场,供货周期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材料供货不及时,施工进度滞后,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收取误期违约金,收取标准:500元/天。

5.7 安全责任:中标人在现场须服从总包单位及现场的统一管理,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现场安全生产许可条例,不得违法违规操作,若因中标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中冶建工集团钢构公司焊接材料采购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拟建中冶建工集团钢构公司焊接材料采购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情况说明后,我方愿以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投标报价,详见《焊接材料清单报价表》。并严格按招标人的供货时间和数量进行供货。

2、我方已以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服从招标人的区域划分安排,并在招标人要求的供货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供货数量。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计量和结算方式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达成另外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7、我方对所提供的投标资料及资质证照的真实有效性负责,若弄虚作假,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8、我方在投标过程中,若违反招标法规、明显违反市场规律、随意乱报价或我方自身对现场踏勘不清楚或报价失误以及自身的任何原因放弃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合同签订,或不实施供应等情况,我方接受招标人提出的没收全额投标保证金的条件,并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报价书《焊接材料清单报价表》

《焊接材料清单报价表 》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政府采购中心标书范本

政府采购中心标书范本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

  2.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3.招标文件将在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时

  领取地点:民生路1399号13楼(上海信息城)

  电话:(021)-68561100-615、68569903

  传真:(021)-68560852

  联系人:

  邮编:200135

  4.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民生路1399号,上海信息城13楼)

  5.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7.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民生路1399号上海信息城13楼)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年月日前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技术方面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

  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 日

  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

  2.要求:

  (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方案设计,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确保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2)如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邀请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方,投标截止期前招标方收到客户任何澄清要求时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以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形式答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3.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4.如果投标方投标标价及产品均不能满足招标方的标底,招标方有权拒绝全部投标,重新组织招标。

  二、投标书的编制

  1.投标方编制投标书,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并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书应按照规定填写,一式伍份(分别标以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文字大写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如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标书应装入同一档案袋内,密封后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3.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对计算机项目进行投标,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

  4.投标方对所投设备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5.投标书需打印,且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时,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印章。

  6.投标方对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售前售后服务等给设备使用方提供的优惠条件,应在文件中说明。

  7.投标方应提供投标设备总报价2%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采取现金、保兑支票或汇票,与投标书正本、开标一览表装在同一信封内密封。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方在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书;

  (2)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8.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60天。

  三、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产品代理证明;

  5.产品样本、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四、投标书的递交:

  1.投标方应把投标书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书信袋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

  (2)招标设备名称

  (3)招标文件编号

  (4)投标方名称

  2.投标方必须在年月日时前,将投标书送达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投标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方送达投标书以后,要求对投标书进行修改或撤回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方,修改标书仍需按第1款规定进行。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无效(即废标)。

  (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

  (2)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印章;

  (3)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4)投标书逾期送达;

  (5)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准),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或授权书者;

  (6)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7)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8)投标单位与被邀请单位不相符的。

  五、开标与评标

  1.招标方于年月日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2.为利于投标审查,招标方在开标后可随时请投标方对投标书进行澄清解答,解答时不得对投标书中实质性内容加以修改。且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

  六、评标原则:

  根据下述条件择优选择中标方:

  1.投标书完整无缺,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格式。

  2.满足招标设备的技术要求、保证质量、保证交货期、价格合理。

  3.能提供最佳售后服务。

  4.能提供备品备件和易损件。

  5.评标组认为其能认真地履行合同义务。

  6.其它要求。

  七、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向落标的投标方发出《落标通知书》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但不解释落标原因。

  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八、签订合同

  1.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签订设备供货合同。在合同中具体明确购置价格的支付方式、交货方式、交货期及相应的违约条款,可提供的售后服务,验收方式的确定。

  2.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由招标方无息退还给中标方。

  第三部分×××项目招标要求

  一、设备清单:

  序号主要技术规格、性能要求数量备注

  质量要求:

  1、所有产品均需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是有品牌的整机产品。

  2、符合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并能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文档资料等有关文件。

  交货地点:

  中标后,中标方在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时间内,须将产品送达浦东新区各预算单位。

  交货期:

  自中标后起至年月日前

  安装:

  所有产品,均需提供安装服务(派员到新区各基层单位进行安装)。

  维修:

  1、所有产品均需提供一周7天,每天12小时的上门维护。

  2、报修后,在24小时内响应,并上门解决问题。

  3、若质保期内,产品严重故障,一时无法修复,需24小时内提供备用机,对故障产品进行更换,待维护好后再予以换回。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1.技术规范:供货设备应与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要求相一致。

  2.技术资料:合同生效后7天内,供方应将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如样本,操作手册,维修指南等)无偿提供给需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机提供。

  3.材料:设备制造所需材料全部由供方提供。

  4.包装:

  4.1设备包装应按国家标准或部(专业)标准规定执行。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4.2包装费应在设备总价中包括,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4.3包装箱应有明显的包装编号和起吊部位标志,组装件应有明显的组对标志。

  5.交货:

  5.1合同交货期应以招标文件中的交货期为准,实际交货时间,以最后一批货物到达指定到货地点为准;

  5.2供货方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供方承担。

  6.检验:

  6.1设备运达到货地点后,需方负责清点接货,如因包装不当造成设备质量下降或破损、缺件等,供方承担质量责任,如运输部门造成的破损、缺件等事故,由供方为主出面协调处理,需方协助解决;

  6.2设备全部到达现场后,供方应按需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进行开箱检验,如供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函电通知时,需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质量损坏、做出记录,供方应认可并负责处理。

  7.保险:货物装运后由供方办理保险,其费用由供方支付。

  8.价格与支付:

  8.1合同价格,应按中标方的投标价格(单价和总价)执行;

  8.2设备的支付条件由投标厂商提供。

  9.质量:

  9.1供方应确保产品质量。并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保证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9.2供方保证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9.3对设备质量应按有关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设备到达现场后,供方负责调试工作,并要通过用户的最终验收;

  9.4在设备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因需方使用不当和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供方应配合解决,但费用由需方负担。

  10.现场服务:

  10.1设备在安装调试阶段,根据需方要求,供方应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有关设备质量问题;

  10.2现场服务人员食宿由供方自行解决,费用供方自理。

  11.索赔: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由于制造、工艺或材料缺陷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5日内(以电报日期为准)给予答复,如果供方对需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供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逾期不予答复和处理,则视为上述索赔已被接受。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2.违约责任:

  12.1供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时,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供方应向需方付延期违约金,每天按5‰计收,但最高限度为5%;

  12.2需方逾期付款时(正当拒付,供方同意延期付款时除外),应向供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天按5‰计收,但最高限为5%;

  12.3设备错发到货地点时,由供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有关费用;

  12.4由于需方错填到货地点或临时改变运输方案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13.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3.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无故变更,若因国家计划改变,或设计变更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十五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13.2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负责。

  14.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合同生效后,供需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出现问题应按照《经济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14.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鉴证方执副本一份。

  15.下列文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5.1招标文件;

  15.2投标书和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交货一览表、售后服务表;

  15.3中标通知书。

  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

  致:

  根据贵方为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四份。文件包括: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表

  4.交货一览表

  5.售后服务表

  6.资格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价为

  (注明货币),即(文字表述)。

  2.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如果投标方在中标后未能按合同履行职责,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电传:代表名称:

  投标方名称:

  地址:

  (公章):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投标方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序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产地及制造厂名投投标总价交货期交交货地点

  报报价总计:

  投标方代表签字:职务:日期

  注:此表与投标书正本和投标保证金一同装在单独的信封内

  密封。

  附表2:

  投标报价表

  招标文件编号:单位:人民币元

  1设备名称

  2生产厂家

  3数量

  4设备单价

  5备品备件价

  6易损件价

  7专用工具价

  8安装调试费

  9运输费

  10其他

  11投标总价

  12报价总计大写:¥:

  投标方:(盖章)

  全权代表人:(签字)

  注:

  1.投标总价:(栏目4+5+6+7+8)×数量+栏9至11的各项费用。

  2.报价总计=投标总价之和。

  3.选购件价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如有的话)。4.此表与投标书正本、投标保证金一同装在单独信封内密封。

  附表3:

  交货一览表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地及生产厂家执行质量标准交货期

  投标方:(盖章)

  全权代表人:(签字)

  附表4:

  售后服务表

  招标文件编号:

  可提供的优惠条件1.2.3.4.

  售后服务体系1.2.3.4.

  (若不够填写可附页)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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