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施工工程合同书

路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支持方(全称): (以下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丙叁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市政道路路灯设备材料供应、灯具底座安装、灯具安装、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市政道路两侧所有路灯的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残渣外运及因此损坏的人行道修复。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日

合同总工期 3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总计工程价款 元,大写: ,不足部分由乙方垫付,总结算时以财政评审为准。

六、结算方式:

该工程合同签订由乙方垫资施工,完工后经甲、丙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安全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工程完工后7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超7日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负责电源接放点。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2)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九、特别条款

丙方作为本工程的支持方,全程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负责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十、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叁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立即生效。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支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 日

 

第二篇:消防安装施工工程合同书

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

共 4 页

合同编号:2004-31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酒楼

2. 工程规模: 3800平方米

3. 工程地点:

4. 工程内容: 酒楼一、二层消防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承包形式

1.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采用大包干承包方式。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装,保证消防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价款限定在捌万捌仟元内(含捌仟元消费)。

2. 本工程所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

3. 施工过程中,因消防报建及相关手续未通过而致停工或相关行政处罚,乙方安装的工程由乙方负责。其他工程原因由乙方负责协调。

第三条:付款办法

1.本合同在签字生效之日起五天内由甲方按“基本建设拨款条例”的规定进行拨款,先预付乙方工程款 肆万 元,其后在乙方主要设备进场并施工后五天内支付叁万 1

元。

2.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应结清除5%质保金外的全部工程帐务。

第四条:施工日期

本合同签定后 3 月 1 日开工,预计 50 个工作日竣工。

第五条: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

1. 本工程所需设备及材料经双方协商同意,均由乙方负责供应。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并有合格证书。因产品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损失,均 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交工

1.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规范。

2.隐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四套。

4.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交应由乙方提供的竣工工程验收资料,明确交工日期,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5.工程竣工交验后,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确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第七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

1.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及工程验收签证,并与土建施工单位协调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大型机械使用方便,负责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具的存放室。

2.根据合同规定和要求,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并将每笔工程款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 2

上(见最后一页)。

3.负责组织工程验收。

4.对大规模设计变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可对本程价款作适当的调整。

5.如不属于乙方负责的中途停建、缓建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酌情给予适当的补偿。

(二)乙方: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

2.按合同规定,与甲方商定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设计图和消防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已安装的设备,在工程投入使用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施工场地。

5 及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6.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7.严格遵守甲方颁布的有关工地规章制度。

8.工程竣工交验后,乙方应义务培训建设方有关消防管理、值班人员,使其基本掌握系统的维护、操作和保修。

9.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议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

3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邮 编: 邮 编:410005

甲方代表(签字):

2004-3-11

开 户 行: 帐 号: 乙方代表(签字):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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