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安装合同

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区项目工程路灯安装合同

甲方:禄劝鑫潮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路灯施工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厂区路灯安装

工程地点:禄劝鑫潮石材工业园

工程内容:厂区路灯安装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范围

厂区路灯布臵图内要求的内容。

三.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2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12月 日

四.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甲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款项与支付

该合同价为包干价:86900.00元,大写:捌万陆仟玖佰元整。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一次性结算,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即:4345元,大写:肆仟叁佰肆拾伍元整。

六.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乙方质保时间为1年。

七.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要求的,乙方负责整改完善直至合格,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按照每天罚款3000.00元支付给甲方。

八.附件

禄劝鑫潮石材厂工业园区路灯人工费报价单

甲方:禄劝鑫潮矿业开发有限公

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二、三期路灯安装工程合同

武汉银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孝感中小企业城

孝感中小企业城二、三期路灯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孝感银湖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武汉晓艺水电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孝感中小企业城二、三期路灯安装工程。

1.2 工程地点:孝感市孝汉大道38号

1.3 工程范围及内容:孝感中小企业城二、三期路灯安装工程(详见经甲方工程技术管理部20xx年12月19日确认的孝感中小企业城二、三期路灯方案图)。

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本工程完工日期以项目公司通知为准。

2.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并根据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的书面文字依据确定顺延期限:

(1)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被迫停工之情形;

(2)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第三条 合同总价

3.1本合同1.3条工程范围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拾捌万玖仟玖佰肆拾元零伍分(¥389940.05)。电缆除外,附预算书。

3.2造价确定原则:

3.2.1 造价编制原则:

3.2.1.1

等文件。

3.2.1.2 执行定额:安装工程套用鄂建【2004】43号文颁发的《湖北省安装编制依据:本工程经总工办确认的施工方案图、国家相关标准图集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土建工程:套用鄂建【2004】43号文颁发的《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费用定额套用鄂建【2003】44号文颁发的《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不再计取本费用定额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所有政策性文件要求调整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造价内,不另计取。土建工程类合同正文共5页 第1页

武汉银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孝感中小企业城 别按四类取费,安装工程类别按三类取费。

3.2.1.3 价差调整:人工价差:人工单价按定额人工单价计取,不计价差;材料价差:材料价差:按照孝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孝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xx年第2期计算价差,《武汉造价信息》中没有的设备和材料价格或甲方需限价的设备和材料,采用招标或市场询价的方法,甲乙双方认可后,按规定计取;机械价差:按同期信息价调整汽油、柴油及水、电价差。

3.2.1.4 包干项目:经甲方确认的包干项目单价为含税金的全费用单价。

3.2.2 工程造价的形成原则:按上述编制原则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价的基础上,除主材外下浮10%后形成合同总价。

3.2.3 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的结算额,不得高出甲方审定后的结算额的5%,否则,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5%的违约金,并在结算款中扣除。

3.2.4 工程完工结算书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合同要求进行编制。同时也必须提供工程量计算底稿、完整的变更签证等相关的结算资料。在造价咨询单位结算审价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

3.2.5 结算造价主要分以下部分:本合同价;本工程范围以外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造价;本工程范围内未施工部分;修改变更、签证增减工程造价。

第四条 材料选型确定及供应

4.1本合同范围内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品牌、规格自行采购。

4.2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材料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5.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5.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5.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双方签署工程移交书交甲方管理。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合同正文共5页 第2页

武汉银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孝感中小企业城 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2乙方施工现场必须达到武汉市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并通过验收。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7.1甲方

(1)提供必要的施工现场条件;

(2)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3)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工程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4)提供施工现场必需的水源、电源。

7.2乙方

(1)按合同要求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

(2)严格按照合同及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期和施工质量。

(3)负责对所属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作业,乙方施工前必须办理保险手续,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4)做好施工中的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中的技术资料,及时呈交甲方。

(5)乙方未履行以上条款,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发生相关损失。

(6)乙方向甲方提供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八条 工程变更

8.1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等的品牌、规格、型号等要求组织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变更文件,并阐述变更理由、变更内容、相应措施,提交变更预算造价书,并经设计单位、甲方现场代表及甲方总公司总经理张景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同时双方必须明确材料变更价差。

8.2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8.3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及甲方总公司总经理张景签字同意,并于修改前七日内办理设计修改变更单。设计修改变更单按甲方程序办理签证后,乙方方可实施。变更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合同正文共5页 第3页

武汉银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孝感中小企业城

8.4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和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设计变更和现场管理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按合同附件中的相应单价及承诺的中标优惠条件办理结算。

8.5变更程序:所有技术变更、材料变更、影响工程造价的变更签证,均须由甲方现场代表及甲方总公司总经理张景签字同意,仅有监理单位签字的签证无效,没有按程序履行审签手续的签证不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乙方擅自进行工程变更、未经甲方现场代表及甲方总公司总经理张景签字同意而由乙方完成的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双方在办理决算时不予考虑。

8.6现场签证的格式和程序:现场签证资料包括变更工程立项报告、变更工程验收单和变更工程确认单。变更工程立项报告原件由甲方执有,乙方执有变更工程验收单和变更工程确认单原件。变更工程立项报告按甲方内部管理程序办理,变更工程验收单需乙方、监理、甲方责任工程师、甲方项目总工程师、甲方项目总经理签认。变更工程确认单需乙方、监理、甲方责任工程师、甲方现场造价师、甲方项目总工程师、甲方项目总经理签认。

8.7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和合同附件的清单不符。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9.1工程完工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

9.2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竣工结算,竣工结算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十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9.3 工程保修期满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5%。

第十条 工程保修

10.1工程完工验收后,其保修期为两年。

10.2工程交工验收后,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时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修理,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1.1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或选用劣质材料以及不符合甲方认定的材料品牌均属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工的,由乙方承担合同正文共5页 第4页

武汉银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孝感中小企业城 逾期违约责任。

(2)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未按合同工期交付,每延误1天,偿付逾期违约金1000元,按天累计计算。

11.2甲方的责任

工程未经验收,应由乙方进行成品保护,若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三条 其它

合同附件:1、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合同正文共5页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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