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公司长期合作协议书

   广告制作公司长期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制作)事宜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章    服务项目及时间

第一条   1、经过甲方前期实地考察和双方谈判,甲方选第乙方为其广告制作合作伙伴。

2、乙方为甲方在           提供广告物料制作服务,包括(喷绘、写真、牌板等相关产品),合作时间自         月起。

3、乙方必须保证服务的连续性,不能中途随意终止服务。确实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提供服务,需要终止合作的,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作,确因其他原因须终止合作的的,甲方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完善相关手续及进行费用清算,同时乙方将代为保管的物料应完好归还甲方。

第二章    服务价格

第二条  1、基础物料价格如下:

2、以上为常规的基础物料执行价格,本价格为含税价格。自          月起开始执行。如有增加项目或价格变动,按最新双方确认后的报价单价执行。以上价格中“一般安装”不含木条木架等此类辅料。

3、若甲方的一些特别项目需要单独立项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合作条件,单独立项,价格和材质单独核算。

4、甲方需要的物料若在安装时需要其他辅材的,则按市场价及实际用量,与乙方另行商议核算。                              

 第三章    质量管理

第三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料和服务之前应建立完善的检查监督机制,保证提供的物料和服务符合甲方要求,如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要提供物料的后期维护工作。

第四条   需要制作的广告画面内容经甲方先确定,乙方再下单制作,并打印小样由甲方签字确认。若是因甲方设计、制图等原因造成的物料和服务不合格,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批量制作的物料,乙方应该按照甲方要求制作样品。甲乙双方依照确定的样品进行 

验收。甲方收货后,必须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在广告制作及物料的安装过程中,安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章    费用结算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产生广告费用核对清楚。对帐单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作为结款依据。

第八条   甲方付款依据为双方确认无误的结款依据及正式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结款依据及发票后2个月内付清相应款项。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物料制作及安装。如乙方因制作而拖延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制作安装的,甲方有权进行扣款处理(每天扣除单期结算总金额的1%)并可终止与其合作。

第十条    甲方发现广告物料需要维护的,从第一次通知乙方起计算,48小时内乙方应及时维  护。若未按时修复的(遇天气情况顺延),逾期后无正当理由还未修复,则以此每迟延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约定的除外)。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广告制作公司长期合作协议

  广告服务协议书

甲方: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

电话:023-11              传真:023-

乙方:重庆**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

法定代表:

电话:023-475*              传真:023-85*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制作)事宜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章    服务项目及时间

第一条   1、经过甲方前期实地考察和双方谈判,甲方选第乙方为其广告制作合作伙伴。

2、乙方为甲方在江津区的项目(***提供广告物料制作服务,包括(喷绘、写真、舞台等相关产品),合作时间自  20** *月起。

3、乙方必须保证服务的连续性,不能中途随意终止服务。确实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提供服务,需要终止合作的,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作,确因其他原因须终止合作的的,甲方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完善相关手续及进行费用清算,同时乙方将代为保管的物料应完好归还甲方。

第二章    服务价格

第二条  1、基础物料价格如下:

2、以上为常规的基础物料执行价格,本价格为含税价格。自 20**   * 月起开始执行。如有增加项目或价格变动,按最新双方确认后的报价单价执行。以上价格中“一般安装”不含木条木架等此类辅料。

3、若甲方的一些特别项目需要单独立项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合作条件,单独立项,价格和材质单独核算。

4、甲方需要的物料若在安装时需要其他辅材的,则按市场价及实际用量,与乙方另行商议核算。                              

 第三章    质量管理

第三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料和服务之前应建立完善的检查监督机制,保证提供的物料和服务符合甲方要求,如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要提供物料的后期维护工作。

第四条   需要制作的广告画面内容经甲方先确定,乙方再下单制作,并打印小样由甲方签字确认。若是因甲方设计、制图等原因造成的物料和服务不合格,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批量制作的物料,乙方应该按照甲方要求制作样品。甲乙双方依照确定的样品进行 

验收。甲方收货后,必须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在广告制作及物料的安装过程中,安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章    费用结算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产生广告费用核对清楚。对帐单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作为结款依据。

第六条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付款周期为2个月(例如12月13日前支付10月份产生广 

告费用),单独立项的按工程进度结算。且甲方付款依据为双方确认无误的结款依据及正式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结款依据及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相应款项。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物料制作及安装。如乙方因制作而拖延时间并给甲方造 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进行扣款处理(每天扣除单期结算总金额的1%)并终止与其合作。

第八条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支付的,如超过10天还未支付,则每延误一天,甲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一直到给付之日止,乙方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甲方发现广告物料需要维护的,从书面通知乙方起计算,48小时内乙方应及时维护。若未按时修复的(遇天气情况顺延),逾期2日后无正当理由还未修复,则以此每迟延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中,因第三方不可抗力或自然老化等非质量问题造成的广告物料损坏,乙方需重新制作才能修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约定的除外)。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章)                           乙方(章)重庆**广告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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