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协议书

货物运输协议书

甲方:×××××××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永丰县××××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因业务需要,需乙方长期承运货物,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望双方能严格遵守。

一、甲方给乙方承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二、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运输过程中如出现遗失、淋雨、被盗等现象,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运输地点准时将货物完整无损地运到目的地。

五、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每车运费当日市场运价结算,甲方将每车运费现金支付给乙方。

六、每月末乙方必须将当月所有已收取的运费开据正规货运业运输#5@p给甲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后效。

八、本协议自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签订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甲方:×××××××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永丰县××××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25日

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人):×××××××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人):永丰县××××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维护双方利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损失,承运中数量短缺的由承运人承担损失。

二、运输费用、结算方式:运价随行就市,货物到达目的地由收货人验收后卸货,每月月底结算运费支付。

三、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四、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3月16日止20xx年3月15日。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建材有限公司

承运人(盖章):永丰县××××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4月5日

货 运 运 输 合 同

甲方(托运人):××××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人):永丰县××××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二年,从20xx年3月23日起到20xx年3月22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邓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近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失、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永丰县××××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5日

 

第二篇: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

济宁市东郊热电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

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济宁市东郊热电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

【2000】年第2号令)及其他相关交通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济宁市东郊热电检修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运输安全事项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负责货物装卸,乙方负责运输。

三、乙方对整个运输环节中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四、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配备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明确要求

的各项安全、检测、检验标准并符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要求。

六、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标牌、警示灯、路障及货物绑扎绳索等器械, 数量应当满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应当根据货物尺寸及具体情况,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定,对货物的绑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货物装载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标准负全部责任。

八、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由乙方保管其雇佣车辆驾驶员提交的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原件。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检查。

十、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十一、乙方因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乙方雇佣车辆及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强行解雇车辆或人员。

1、运输车辆不是公路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2、不服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在运输过程中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装设不齐全或没有甲方许可就随意拆除的;

3、运输过程中,不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违章蛮干,不听从甲方及装卸地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的;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的;

7、驾驶人在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

8、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运输过程中,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厂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厂区交通秩序,保证厂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

十五、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运输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风险保证

金不得要求返还。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当,发生各类

人身、财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取消责任车辆乃

至乙方在公司范围内的业务资格。

十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十九、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二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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