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租赁协议书

车牌租赁协议书

甲方(车牌使用人): 身份证号:

乙方(车牌被使用人): 身份证号:

乙方于 年 月拥有北京小客车车牌号。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将自有车牌租给甲方使用。

现就租赁车牌照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 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车指标,配合甲方于租赁期内的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证和操作时的帮助。 甲方负责支付购买型号为的车辆的一切费用; 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号为京 的车牌。

二、 租赁期限及费用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期为 年。

从月日起,至月乙方提供车辆指标给甲方使用,租赁费为元/月,大写人民币: 。甲方按月付清,若因延误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收回车牌使用权。期间乙方不可中断租赁服务或给第三方使用。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证件与小客车指标书,

1

积极配合买新车。购买新车手续办理完成后,身份证归还乙方。车辆购买后在乙方名下,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享有该车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乙方若因债权债务问题,引起车牌的连带责任及纠纷,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租赁期内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务、违法罚款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照,不承担任何义务处理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务、违法罚款。

3.车牌在租赁期间甲方所购新车必须在上车辆保险作为安全保障,应为该车购买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伍十万元)。使用租赁期间如甲方不购买全险则算甲方违约。因交通事故给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甲方承担进行损害赔偿的责任,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照,不承担任何义务进行损害赔偿的责任。

4.租赁期间内,甲方要妥善保管车牌照,不得转让、转借出租或抵押该车等。如甲方私下转让、转借及出租或抵押该车第三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债务或出现交通事故,全均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收回车牌使用权,合同终止及办理车牌转出手续。

5. 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甲方如遇到紧急情况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的。妥善保管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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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等手续。

6. 租约期满后,如双方解除协议,甲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甲方带齐相关文件和协议书,收据等,归还给乙方,同时如有车辆违法等罚款由甲方承担,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车辆手续。需延期者,需事先致电乙方,并告知需延期的时间,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赁业务。为了乙方车牌的罚款、违章处理需要 压。合同到期以后,无罚款、无违章归还压金

四、合同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3.合同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日 期: 日 期: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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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机械租赁协议书

机械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如下租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因乙方工程需要,甲方将          (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等如实填写: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所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续租。

第三条 租赁方式

1、包月租赁  所租赁机械设备双方协商按月计算,从机械进场之日计,到施工结束,每月按租赁费        元计,租赁期间机械所用燃料由乙方负责。

2、按完成工程量计,经双方协商租赁机械按每天所完成工程量计算,每完成工程一立方米(成型),运输一立方米材料,协议价为      元,每日必须核实所完成工程量。

3、按工作时间计,经双方协商根据施工任务租赁机械以完成任务所用时间计,确实完成此项施工任务大约需要时间,机械设备每工作一小时,合同价为        元。

租用机械所用(特种油料)由甲方自购或乙方代购,结算时扣除,机械设备保养、修理费用由甲方负责,修理期限不能超过 3 天,否则会影响乙方正常施工,在此期间甲方必须重新调配机械设备,不能影响工程进展。

第四条 租赁时限、租用地点、租赁物件运输方式

1、                  租赁时限:

2、                  租用地点:

3、                  租赁物件运输方式:甲方在收到租赁物件预付租金后, 年 月   日之前,须将租赁物件完好运输到乙方指定施工地。

第五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租金应根据市场价与成本价相结合测算,支付应在任务完成       之后,支付       %。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提供状况良好的租赁物件,提供租赁物件维修、保养、操作技术资料,甲方负责租赁物件的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正常使用。

2)负责租赁物件进场、安装、拆卸、调试和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3)乙方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4)甲方应按约定将租赁物件支付乙方,应在租赁物件进场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大修理发确保设备的完好率。

5)甲方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施工,认真配合作业。

6)甲方在产品生产及质量方面服从乙方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指挥予以制止或不予执行。

2、乙方

1)配合甲方按照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及操作说明的要求操作维修。

2)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安装、拆卸、调试、供电及生产所需要的其他相关事宜工作。

3)乙方应有偿提供驾驶人员食宿。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原机进行拆卸、改造、更换配件、涂改标识及转让,否则赔偿甲方相应损失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应妥保管设备,因设备保管不善造成的设备毁坏、丢失(含配件),乙方承担损害的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及约定的数额,并按约定的期限返还设备。

7)设备如提前退场,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10日通知甲方,如乙方在租赁期满后需续租,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10日前与甲方订续租合同。

8)乙方负责甲方租赁物件在租赁期间(包括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甲方所担保的保险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能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遵循公平、诚实原则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由合同签订地管辖法院裁决,合同签订地亦即合同履行地。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以正本为凭。

甲 方(公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日  期

             

工程机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背合同。

第一条:乙方所租赁机械如下

第二条:甲方为出租机械配备操作手      ,食宿费用由    方负责,并负责甲方操作手每人每月      元,即   元/天补助。甲方人员在施工过程向乙方临时借款,需经甲方负责人允许后即可。

第三条:租赁期

自      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设备到场后即开始计费,设备退场以承租方书面通知出租方为据,如租赁延长本合同仍具法律效力。(如需提前进场则另作协商)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     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有使用权。

2、     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设备按月计费,租金      万元/月,设备到场后,乙方即付当月租金 

万元和设备进场运输费      元。下月租金提前3天支付,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     租赁机械按乙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向乙方交货。

2、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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