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间借款协议书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 。

(小写)¥30,000,000.00元 。

二、借款用途为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11% ,借款利息自乙方划出借款之日起计算,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 壹年 ,自 2014 年 10月 20 日起至 2015 年 10 月 19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借款人)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账 号:

开 户 银 行: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3、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一 的违约责任。

4、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公司之间借款协议书改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山西美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借款人):山西金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二、借款用途为 众人科技工程用款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3 %,按月收息,利息在放款之日扣除。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3个月 ,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至 20xx年 5月 1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约束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金。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还款保证人(丙方)太原高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丙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监督乙方及时清还甲方甲方出借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还款,应按未按期偿还金额的 1% 承担违约责任,对未偿还部分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3%)支付利息。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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