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输协议

车辆运输协议

甲方:

乙方:漯河市凯达物流有限公司

根据双方自愿协议,甲方生产的产品由乙方负责承运,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互助、有偿服务、共同发展为原则,规定如下:

1、甲方生产的产品由乙方负责运输,甲方不得私自调车,乙方车辆必须为固定冷藏车辆,乙方要保证车辆清洁,专车专用,车辆手续齐全,车况良好。

2、甲方通知乙方装货时间后,乙方车辆必须及时到位,不得推迟。

3、甲方给乙方车上装货时,乙方必须核准货物数量,货物装完并经双方人员签字认可后,货物完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有丢失、被盗、雨淋、着火、交通事故等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装货后,必须按照甲方安排的路线、地点、安全准时、准确无误的运到指定卸货地点,中途不得私自倒车、换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派出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车辆要有货物保险,安全防雨措施,驾驶员技术和思想素质良好。

6、运输途中如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泥石流、台风、山体滑坡、洪水等,乙方可不负责。

7、乙方车辆到后,甲方5小时内必须开始装车,否则按台班计费由甲方承担。

8、价格约定:乙方从巴东县—武汉市运回原料,吨位不超过7吨,运价3500元,卸完货后,甲方一次付清给乙方运费3500元。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期至20xx年10月28日。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车辆运输安全协议

物流运输安全协议

单位名称:代县龙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甲方) 单位(个人)名称:代县顺丰运输队 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物流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20xx年成品矿运输承包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物流运输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同时必须具备营运资质,做到四证齐全,即:“机动车辆驾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司机从业资格证。”

二、乙方必须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率,禁止带病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等。

三、运输全过程由乙方负责,期间发生一切安全问题及各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冬季下雪或道路结冰影响成品矿拉运,乙方必须及时安排处理路面积雪或结冰,可采取清扫、撒盐、铺撒碎石等措施。确保运输道路畅通,因道路问题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车辆进入甲方管理区域,必须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

挥和调度,严格按照甲方所设置“警示标志”提示的相关内容执行。按照规定的秩序在指定区域停车、待装。车辆进入成品矿溜槽之后,司机禁止无故下车,否则,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或财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装矿期间,必须听从装载司机的安排,禁止无故乱插队。

七、因乙方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造成甲方人员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者的运输资格,追究法律责任。

八、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治安管理制度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因此而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以上协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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