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合同

                                                 No.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金蝶咨询服务合同

接受服务方:                               提供服务方: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中山市胜球灯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诚实守信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第二条 合同关系

甲方因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为其提供  集团管控、集团供应链、集团战略人力资源的咨询服务,乙方接受该委托。

第三条 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的组织范围:__甲方__集团总部及旗下__4个__子公司。

2) 项目业务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业务范围: 集团管控、集团供应链咨询   

                    第二期业务范围:  战略人力资源咨询       

3) 项目的内容深度:                                     (流程咨询原则为1-3级流程)。

4) 项目各期各阶段交付成果:

第一期交付成果:

a)   第一阶段:集团管控、集团供应链管理诊断

b)   第二阶段:咨询方案

c)   第三阶段:咨询结案

第二期交付成果:

a)   第一阶段:集团战略人力资源诊断

b)   第二阶段:咨询方案

c)   第三阶段:咨询结案

5)  项目验收标志: 代表甲方项目组的甲方项目经理签署咨询成果确认单作为项目验收的标志。

第四条 项目团队

1.   在咨询项目交付过程中,乙方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对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负责。同时乙方的项目总监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展,并对阶段性方案进行审核,以确保项目交付质量;

2.   为确保项目所需的人力资源得到保障以及甲方的相关行政指令得到落实执行,甲方须任命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与乙方对应形成项目团队,有效协调内部资源,协助乙方推进项目,提供乙方所需要之支持;

3.   乙方项目小组与甲方项目小组每周召开项目例会,及时沟通并处理项目存在的问题。双方项目经理不能达成共识的事项,由双方项目总监进行沟通解决。

第五条 服务费用

1.   根据双方友好协商本咨询项目分两期完成,其中:

第一期咨询费用:               元,(大写:              元整;)

第二期咨询费用:                元,(大写:              元整;)

2.   上述咨询费用不包含项目交付过程中发生的顾问差旅费用         元、住宿餐饮费用                      元,外购资料费用         元,合计         元。按照行业惯例,此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将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进行支付。

1)按照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报销。

2)按项目咨询费用的15%计算,一并按项目阶段付款支付乙方。

说明:项目组人员交通、餐饮、住宿等费用标准:城际交通:飞机或铁路、长途汽车,市内交通:出租车。餐饮:60元/天,住宿:三星级或以上酒店;

3.   上述咨询费用指咨询方案报告费用,不含咨询方案的推行实施,推行实施的时间和方式取决于甲方,如需乙方配合甲方提供方案推行实施辅导,则按每人天6000元,根据所需人天计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按规划本合同分两期展开咨询,付款方式分期支付:

第一期咨询费用付款方式:

第二期咨询费用付款方式: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工作之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资料、数据。甲方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该类数据、材料以及信息的内容、准确性、完整性和统一性负责;

2.   甲方应与乙方密切配合,根据双方确定的设计思路,协同乙方项目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督促甲方有关人员参与项目调研、研讨、评审和决策,协助乙方完成设计方案;

3.   甲方应及时响应乙方提出的沟通需求,并对乙方阶段性的工作成果给予及时反馈,工作成果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无反馈,则乙方可认为甲方确认咨询方案;

4.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履行合同工作期间必要的办公条件,办公条件包括独立办公室及办公家具、电话、打印机、上网条件和相应的办公纸张。当乙方需要加班时,甲方应保证提供必要的加班场地、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

5.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因项目需要去异地机构调研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甲方有必要进行事先的调研准备工作和乙方的食宿安排。

6.   在项目咨询过程中,甲方应保证其项目组成员相对稳定。如因甲方人员变动导致本项目进度延误或增加了乙方的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培训服务),乙方对此延误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工作量相对应的服务费用;

7.   未在本合同之内列示的咨询工作将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监督、管理和控制。乙方可以根据其自身的知识和经验对甲方执行该任务提供相应的建议或帮助,但该建议或帮助不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承诺。甲方应根据其自身的判断进行决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8.   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方式支付到期款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9.   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条件,或者延迟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  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限甲方内部使用,不应其他第三方泄露、传播;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遵循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执行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第三条第四款的工作成果;

2.   除非双方另行书面约定,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和提供咨询服务;

3.   乙方在和甲方沟通后,共同制定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与工作步骤;

4.   乙方应保证交付成果按时完成,尽力将乙方制定的方案与相关知识传递给甲方项目小组;

5.   乙方应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办公设施和资料,项目结束后如数归还甲方;

6.   在保证咨询工作任务的要求得到满足,并且所有的工作是以专业的和符合技术要求的方式进行的前提下,乙方对其顾问的服务提供方式和方法拥有最终的决定权;

6.1. 在实施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乙方参与甲方服务的顾问人员的名册并在得到甲方确认的情况下组建顾问团队。乙方有义务保证该顾问团队的稳定性。合同期间,乙方更换顾问团队成员的,须事先征求甲方意见并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乙方在合同期间更换顾问团队成员的次数严格限制在   人次以下,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九条 项目验收

1.   本项目的验收内容为上述第三条第四款之工作最终成果;

2.   当乙方提出本项目验收需求,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项目总结报告会,由乙方向甲方就进行本次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说明汇报,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因甲方原因导致总结报告会延期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3.   如甲方不认可乙方的项目成果,应在报告会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否则视为认可乙方的成果。

第十条 有限保证

1.   乙方保证以专业的和符合技术要求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服务;

2.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以外,乙方未就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交付成果或提供给甲方的任何材料向甲方做出其他任何明示的或暗示的保证;

3.   乙方对非乙方因素所造成的项目延误不承担责任。非乙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甲方承诺的资源缺乏、资料、数据准备不充分和不正确、甲方决策的延误、甲方人员变更等;

4.   双方均理解,乙方的报告成果是由甲方的现状和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资料、信息以及乙方的咨询方法、技巧、工具等决定的,乙方保证报告成果符合双方共同确认的要求,但不保证报告成果符合任何其他方面的需求或可用作任何场合或用途;

5.   鉴于咨询方案是针对具体某时间企业管理进行的优化,因此具有时效性,咨询项目结束后甲方若要再次进行管理优化需另行收费。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   任何一方均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掌握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2.   乙方保证在咨询过程中所接触和了解的甲方信息及商业秘密等,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保证其参与本项目之雇员都能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

3.   甲方同意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和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方法、模板、数据、标准、资料、材料、培训教材等信息予以保密,并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保证其参与本项目之雇员都能够履行保密义务。

4.   执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所需一切资料均为双方的保密资料;

5.   保密期限直至秘密信息提供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以诚信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提交中山市第二人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禁止互相招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一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招聘另一方参与本项目咨询的员工(无论该员工是否离职),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相等于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第二篇:龙盛华旗服饰服装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服装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甲方:天津利达制衣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龙盛华旗服饰贸易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是一家合法有效成立、开展服装、鞋、帽、皮具及服装配饰经销业务的公司。

2、乙方是一家合法有效成立、从事服装、皮具及服装配饰行业经济信息咨询业务的专业性咨询服务公司。

3、随着甲方运营规模的扩展和自身业务的拓展,同时也为了迎合当前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甲方需要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寻求专业性知识和先进管理经验的支持与指导。

4、乙方在企业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讯系统管理、财务会计处理、仓储运输后勤事务管理以及专卖场运营管理等方面拥有众多专业知识扎实丰富、富有经验的专业人才,能够为各种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品位的专业化咨询和指导服务。

5、甲乙双方此前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地沟通和了解,寻求到了长期友好合作的共有基础和共同契合点。

基于此,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

一、基本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装制版打板、工艺设计、工艺指导、服装款式与材料配合咨询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1.2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指派符合条件的顾问人员为甲方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1.3 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费、差旅费、办公损耗材料费等有关费用。

1.4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的劳动报酬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无需就本协议约定服务事项向乙方顾问人员支付任何劳动报酬。

1.5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应当在受托权限范围内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态度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1.6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应当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利用其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的或非盈利的、足以构成对甲方潜在性或实质性损害的活动。

1.7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在委托期限内因故不能提供服务或者甲方要求更换顾问人员理由充分的,乙方应当另行委派顾问人员接替,以保障咨询服务工作连续有效进行。

1.8 甲方应当就咨询服务事项向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提供必要的、完整的、真实的文件资料,如实向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陈述同咨询服务事项有关的事实情况。

2

1.9 甲方不得直接同乙方顾问人员就有关事项签订咨询服务协议,乙方顾问人员也不得私自接受甲方委托,就有关事项提供咨询服务和收取服务费用。

1.10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故意或过失致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对甲方所受损失承担直接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其同委派的顾问人员之间的抗辩事由对甲方提出抗辩。

二、服务内容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行男装依图样款式制版打板,对生产工艺进行指导,面辅料配匹,工艺设计服务咨询,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服务。细则如下:

a. 乙方提供项目服装的样衣确认制版及样衣生产的指导与说明; b. 乙方依据甲方意见修改项目服装的确认样板及样衣生产指导与说

明直到达到甲方要求,甲方签字确认;

c. 乙方依据确认样衣样板指导推放尺码;

d. 乙方指导甲方货品批量生产

e. 如出现问题乙方协助甲方调查问题产生原因

三、顾问服务方式

3.1一般性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电话、文件资料的传送(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处理和解决;

3.2 根据甲方要求, 乙方可每周抽取3个工作日委派顾问人员1名进驻甲方服务,进行有关事宜的处理和解决;

3

3.3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如因工作变动、调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乙方应及时另行委派顾问人员接替;

3.4 在甲方需要处理和解决的相关事务增加时,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增派顾问人员参与对甲方的咨询和指导工作;

四、 费用及其支付

4.1 根据乙方提供的服务量、服务事项的难易程度和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提供服务的知识与技术含量以及国家有关

法律规定,甲方同意支付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年固定咨询服务费 人民币。合同签订甲方预付总金额的50%,余款20xx年9月1日结清。

4.2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而产生之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通讯费)由甲方实报实销。报销时,乙方应当提交相应代垫费用凭证给甲方。

4.3 到天津市以外的地区提供服务的,甲方还应当根据乙方收费标准支付相应出差补贴给乙方,具体标准由双方事前协商确定。

4.5 基本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现金支付

(2)支票结算

(3)银行划帐

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违约及免责

4

5.1 除非由于不可抗力,任一方不按本协议执行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违约一方应当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2 甲方违约的,应当按照未付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5.3 乙方违约的,应当按照已收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5.4 由于不可抗力不能执行本协议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未能依约履行协议一方应当自不可抗拒的事由结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结束之日起30日内从有关部门取得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文件交给对方。

六、争议之解决

6.1 就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其他事项

7.1 本协议有效期 1年,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至 2013 年 3 月 1日。协议期限届满,一方要求续约的,应当在期满前两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7.2 协议有效期内,一方要求更改或解除本协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另一方应当自收到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书面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

7.3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相应更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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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 本协议之签订、履行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而非其他。

7.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20xx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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