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章程

浙江宜信投资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宜信投资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由浙江宜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杭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共同发起创建并松散管理的一项会员制增值服务中心。通过组织相关活动,加强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资源共享和资金互助,致力于为俱乐部会员提供一个优质的投资创收,快速融资、资金救援、商务交流、休闲娱乐等特色服务的专业资金融通活动场所。旨在打造一个民间资本流动的服务平台,改善杭州乃至浙江的民间投资氛围,丰富理财渠道,进一步完善社会创业投融资环境。

第二条 俱乐部宗旨为:倡导理性投资,助推创新发展;搭建融资平台,实现资本共赢。通过培育创新和企业家精神,为浙江崛起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第三条 俱乐部职能为:通过投融资知识专业培训、经验交流分享、创业项目辅导及投融资等,促使投资人与融资方最终实现相互交流、共同学习、实际投资,从而实现融资者得到资金和经验的支持、投资者获得经济和荣誉的回报的根本目的。

第四条 俱乐部由从事浙江宜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杭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的个人和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不具备法人资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俱乐部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

1、理事会是俱乐部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2、理事会由政府公务员、成功企业家、资深投资人、高级职业经理人、业内专家学者及其它各界高净值个人等构成,在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理事会委员职责:

(1)参与制定并审核俱乐部发展目标、经费预算等重大事项;

(2)指导并监督秘书处日常工作的开展;

(3)积极牵头组织并参与俱乐部各项活动、提供各方面的资源支持;

(4)积极帮助俱乐部开展宣传,提升俱乐部的社会影响力;

(5)定期审核俱乐部会员入会资格;

(6)承担其他促进俱乐部发展的相关工作。

4、理事会推选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3~4名。

5、理事长及副理事长应具备以下资格: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经营有道,效益良好,在企业创新方面多的建树,在全市乃至全省享有盛誉;

(3)具有超前的经济意识、政治远见和社会洞察力,了解理财投资知识,并从事过投资实践;

(4)身体健康,精力旺盛,能够在业余时间领导俱乐部的重大工作;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6)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6、理事长、副理事长任期四年,任期最多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7、俱乐部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2)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俱乐部签署有关文件;

(4)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8、俱乐部设立秘书处,选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5~6名。秘书长和副秘书长采用聘任制。秘书长应该是专职。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

(3)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4)负责全面、广泛地开展对外合作;

(5)负责俱乐部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6)负责日常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7)负责俱乐部会员招募、入会和退会等会员管理工作;

(8)负责俱乐部宣传推广、形象设计等工作;

(9)处理理事会和理事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俱乐部采用会员制。凡从事或热衷于宜信投资的个人与机构,承认俱乐部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均可申请加入,并经俱乐部审核后成为会员。

第七条 入会采用自主报名制和推荐入会制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 会员条件如下:

1、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2、了解宜信投资的概念和意义,赞同宜信俱乐部的理念;

3、拥有合法来源的财产,并有意向在宜信投资及稳定企业中开展投资;

4、个人或所属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第九条 会员有下列行为的,俱乐部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1、从事违法经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2、触犯刑律,被判处刑罚的;

3、俱乐部认为会员的行为对俱乐部有损害或与俱乐部的利益、理念相违,以及会员因其本人受到国家的法律制裁,俱乐部有权终止其会员资格;

4、会员自动退出俱乐部,经俱乐部确认后终止其会员资格。

第十条 会员具备以下权利:

1、获邀参加俱乐部活动;

2、定期收到俱乐部推介项目信息; 3、对俱乐部推介项目有投资权; 4、利用俱乐部平台推介所关注项目,寻找共同投资; 5、及时获得俱乐部会员名录; 6、俱乐部提供的其它各项服务。 第十一条 会员同时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和保密守则,对俱乐部推介的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保密; 2、积极推广宣传俱乐部,大力提高俱乐部形象; 3、向俱乐部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俱乐部秘书处;

4、积极参与其他鼓励投资的活动。

第十二条 俱乐部前期经费来源于浙江宜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长期运营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受投资的企业服务费。

第四章 俱乐部活动

第十三条 俱乐部定期组织专业人士,进行投资领域专业知识的学习交流,分享成功的理财经验,分析理财案例,营造俱乐部“共同学习、相互交流”的氛围。

第十四条 俱乐部定期举办重点行业联席会议,促进俱乐部投资人的交流学习,发现优秀项目和投资机会,实现投资人与融资企业的良好沟通和有效投资。

第十五条 俱乐部将组织项目分析及投融资推介会。每次联席会议后,均有相应领域的项目推介。对企业项目、企业背景、企业经营情况等进行项目分析会,详细分析企业的产品、商业模式、市场前景、竞争对手、发展规划等要点,并商谈投资可行性及派出导师等事宜。

第十六条 俱乐部为会员提供各种活动或其它安排时,接受会员的建议和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 日理事会审定通过。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宜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十九条 本俱乐部章程及活动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如果本章程有关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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