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承包合同书(终端业务员)

销售承包经营合同书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民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选择以承包的方式经营甲方指定产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销售,具体销售区域为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地区)。乙方要做到正直、诚信经营,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规定的品种内守法经营。

第二条 乙方负责的规定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对人员聘用、管理方面具有自主权、经营上自负盈亏。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具有考核的权利和指导的义务,乙方不能完成承包销售任务,按甲方相关规定实施经济处罚,并有权收回承包经营权。

第四条 乙方的经济收益。双方约定,乙方通过承包销售模式取得销售提成,提成具体比例依据甲方的营销方案规定,营销方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销售提成,含乙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人员的工资等。

第五条 乙方销售提成支付方式:实行底价承包政策,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每月乙方将已销售的货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次月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将余额一次性付给乙方。

底价承包:是指一切市场开发和运营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房屋租赁费、水电费、交通费、进店费、赞助费、庆典费、会务费、客情关系维护费、窜货补偿费及各种罚款等,以及市场上的铺货无法结款的风险(含企业倒闭)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占用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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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乙方是承包销售区域内责任人,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意外风险由乙方承担,包括所聘用的销售人员、雇请的促销人员的工资、工伤责任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甲方可以提供法律援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各种销售工作需要的合法有效的证件,甲方按比例借给乙方适当的市场铺货。甲方有权对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对违规者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乙方开发市场必须依据国家法律合法经营,遵守甲方经营秩序。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区域范围内,按照规定的产品价格进行合法经营;乙方不得销售未经甲方允许的其他产品,不得兼营其他厂家的任何产品,违规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九条 乙方享有稳定工作岗位的权利。乙方遵守甲方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乙方无违规、违纪时,甲方不得随意变动其岗位,如果确需变动乙方岗位时,必须经其同意。

第十条 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岗位,乙方有按照甲方的文件配合交接的义务。不得以投入市场费用等借口拒绝交接。经催告拒不交接,甲方按拒绝交接货物价值的数额报司法机关按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乙方主动离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如故意隐瞒持有的货物,视为对甲方财产的非法占有,甲方视情节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是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不得跨区域或违反甲方政策销售产品。甲方有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着规定和制度打击各类违规行为的义务。

第十三条 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过期、破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得退货。因产品质量问题和国家政策要求所产生的退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甲方为市场提供的广告、终端物料、终端宣传品、促销品,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规定比例承担费用。

第十五条 乙方有保护甲方商业机密的义务。对于乙方故意泄露甲方市场营销政策、财务制度、价格体系,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有义务处理承包区域内发生的外联事件,对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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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预交费用

1.甲方依据双方协议,借给乙方一定比例的市场铺货;同时,乙方同意预交铺货风险金 元。乙方离职,按甲方要求交离市场三个月后,市场无遗留问题,按规定返还给乙方。

2.乙方因个人原因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或违反甲方规定被甲方辞退,甲方不承担乙方前期市场开发费和开办费。

3.乙方离职时,不得将铺货风险金抵顶货款。

第十八条 经济担保

签订本合同同时签订经济担保书(担保书需公证),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经济担保书作为从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已经仔细阅读过本合同,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二十三条 甲方关于销售品种、承包经营方案、销售、监察、法务及各种管理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地为吉林省通化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向合同签订地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空格位以手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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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业务员销售协议书

20##年度业务员销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迎接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挑战,确保宁波办事处20##年度销售任务顺利完成,本着统一指挥,奖惩严明,公平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销售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宁波办事处,驻                              区域业务员(业务主管),负责                      经销商                                        

                                                                    超市(喜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后勤服务和市场开发、维护工作。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聘用,并承诺遵照甲方的指令,完成所承担的一切任务,

三、乙方所负责的经销商销售回款确保                 万元

回款发货按月度分解如下:

(1)       月度任务分解:(单位万元)

(2)       品项分解销售任务:(单位万元)

四、考核标准及完成所负责区域内终端网络的建设目标。

(1)所辖区域内1000平方米以上的KA与A类店进店率必须达到100%,确实不能进店的,要向办事处写出书面说明,以备查询和考核,B、C类店的进店率必须达到70%以上(A、B、C类类店的定义根据办事处下达的相关标准与要求而定)

(2)散装产品陈列按公司陈列标准执行。

(3)袋装产品陈列按公司陈列标准执行。

(4)价格休系;乙方必须按照办事处下达的统一价格体系表执行,帮助经销商制定统一供货价和统一零售价。

(5)按照办事处的要求与统一规划,布置好所负责区域内终端客户促销活动和广告品宣传,要保证金丝猴促销品100%用于终端销售,金丝猴产品展示用具100%投入终端使用,(特殊情况写出书面报告)

(6)乙方按照办事处统一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市场服务,搞好与经销商、超市、消费者的关系,出现纠纷要及时妥善处理,以树立金丝猴品牌的良好形象。

(7)乙方按照办事处的要求,准确及时填写或按规定在公司统一的信息平台上输入各种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每月向办事处上报一份市场信息,每季度向办事处上报一份市场分析报告,半年向办事处上交一份市场开发总结。

(8)乙方要熟悉掌握所负责市场情况,帮助经销商制定好要货计划,要按照订单销售要求及时向办事处要货单据,确保所负责市场的充足供应,不得造成市场缺货,对所负责区域内的经销商不合理库存要帮助解决,所负责客户一律不得退货(可以协助商量换货、调货)

(9)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的经销商及终端客户信息收集,对经销商和终端超市销售的产品库存、促销及费用进行统计分析。

(10)所负责区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消费者投诉,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摸清情况及时向办事处汇报以便得到妥善解决。

五、考核待遇与奖罚

(1)乙方所完成所有工作目标及销售任务回款,办事处给予             提成或(奖金)超出销售任务部分将给予               提成或(奖金)。对于乙方所负责区域,所销售圆柱奶糖系列、巧克力系列产品在所占销售总任务比例超过70%以上的,办事处给予 (          )奖金。

(2)甲方根据每月乙方所负责区域客户的销售任务,每月在25号之前完成者,甲方给予(         )奖金。

(3)乙方所负责区域市场,本年度销售较好,产品陈列较好,其工作表现较好,客户比较认同,每月能及时完成任务者,办事处给予2000至5000元奖励。

(3)乙方所负责区域市场,市场开发、终端维护、产品陈列不到位者,办事处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第二次发现处罚        奖金。

(4)乙方所负责区域客户市场,没有按照办事处要求上报市场信息及各种表格的,第一次对其警告,第二次将对其处罚             奖金。

(5)乙方所负责区域市场及客户,完不成本月销售任务的,办事处将扣除其工资的20%,作为处罚。

(6)乙方必须在工作日内,每天早晨八点,下午6点,给办事处行政发短信上报上下班通知,(宁波市区的可以已报到办事处为准)。如发现每次不上报行政的将处罚10元。(办事处发现其上报假上班信息的,办事处一旦查出将处罚100元。(以报到经销商、超市、办事处为标)

(7)乙方在任职期间,因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办事处给予辞退。

(8)乙方所负责市场,必须按以上公司规定执行,如连续三个月完不成任务者,连续二个季度倒数第一名者,商超开发、维护不利、产品陈列较差乱、超市、经销商对其不满意者,甲方有权将其辞退,乙方自行离职或甲方辞退的,甲方有权拒付其所有奖励。

(9)奖励发放方式;任务完成奖励为每季度发放,年底第四季度任务奖励年前发60%、年后发40%。月度任务25号之前完成者,下月15号随工资一起发放奖励。品项完成奖励为年底前发60%,年后发40%。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

七、本协议书有效期为20##年8月1日到20##年2月9日。

八、其他。本协议未尽事项,以办事处临时通知及相应制度为准。

甲方:                                     乙方: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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