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协议书

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连锁店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的连锁店: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位于 区(县) 路 弄 号 楼 室的

乙方可向客户提供业务洽谈、方案设计、预算报价、合同洽谈、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售后服务等家庭装饰设计、施工一条龙服务。

二、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协议。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以下方式计算乙方的当月净利润:

净利润=业务毛利-实际成本支出-上缴甲方的管理费

其中:

(1)业务毛利=当月实际业务收入*X%+当月实际发生材料总金额*2%+当月确认的个性化设计的费用*5%+当月乙方介绍的装饰工程施工项目实际收入*1%

甲方按合同价款的16%-20%计提施工队管理费,由乙方与施工队约定具体比例报甲方;对于项目增加部分的费用,施工队按前面约定的比例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X=约定的施工队上交甲方的管理费费率-6%

家庭装饰项目竣工后,甲、乙双方按实际毛利进行清算。

(2)实际支出成本=固定成本+变动成本

固定成本=房租+装潢使用费+软件使用费+工艺馆建设费

变动成本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含四金费用)、水电费、电话费、设备和资产使用费、办公费、市场拓展费用以及公司规定的各类行政和业务收费。

双方商定乙方每月固定成本为人民币 元(本协议所约定的货币均为人民 1

币);变动成本不得超过当月实际业务收入的4%,超过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有关成本的计算方法,双方确认遵守《连锁店成本费用一览表》(附件1)、《设备资产使用费单价一览表》(附件2)、《连锁店人员工资总额一览表》(附件3)的约定。

(3)乙方每月上缴甲方管理费为 元。

2.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分配净利润:

(1)净利润部分的60%由乙方享有,净利润部分的40%由甲方享有。

(2)甲方每月15日与乙方清算上月度的盈亏实际数额。

3.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发放净利润:

净利润中由乙方享有部分的70%在清算当月发放;其余20%由甲方保存作为积累利润,每半年发放一次;10%归入乙方承包风险保证金中,当承包风险保证金累计达到伍万元时,甲方不再扣留此部分利润,而于清算当月发放。

4.如乙方当月亏损(即净利润小于0),乙方可用积累利润和承包风险保证金进行弥补亏损,也可自行筹款交甲方弥补亏损,期限最晚不得迟于次月8日。

用承包风险保证金进行弥补亏损,仅限于乙方经营的最初三个月,且留存在甲方处的承包风险保证金不得低于壹万元整;用承包风险保证金弥补亏损后,乙方必须在三个月内补足承包风险保证金到贰万元整。

5.由于乙方承包经营的连锁店属于/不属于)新开的,因此甲方给予/不给予)乙方以下优惠:

开业后第一个月,甲方减免乙方应上缴的管理费;开业后第二、三个月,甲方减免乙方应上缴管理费的50%。

6.甲方将其收取的净利润部分的50%设立“车房基金”,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本人购买商品房或机动车可以提取使用或者用于本人已购买的商品房或机动车的按揭还款。乙方在甲方工作满三年,可提取基金的50%;乙方在甲方工作满五年,可提取全额基金,期限均自承包经营连锁店之日起计算。

7.甲方每月按实际业务收入向乙方发放上月的业务提成(业务收入的0.8%)、质监提成(业务收入的0.5%),由乙方向连锁店员工进行分配。

8.甲方负责连锁店的装修施工和其他期初投资(固定资产、设备)。

9.甲方为乙方招募入网施工队、设计工作室,为乙方招聘员工办理审核、录用手续。

10.甲方进行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宣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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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为连锁店的风险责任人和受益人,乙方自负盈亏,以其承包风险保证金和未发放积累利润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乙方应当遵守并落实甲方的业务、行政人事、质量、服务、市场拓展及其他各项规定,遵守《连锁店承包管理办法》(附件4),服从甲方管理。

3.乙方确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净利润计算方法,确认每月上缴的管理费、固定成本金额和变动成本计算方法。

4.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风险保证金贰万元整,于月日前交清。

5.乙方连锁店员工工资结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两者共计占工资总额的70%)和效益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其中效益工资由乙方根据员工的工作效绩考核后支付。

连锁店员工的工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业务员 1000元/月(试用期800元/月)

设计师 1200元/月(试用期1000元/月)

监理员 1000元/月(试用期800元/月)

店经理 3000元/月(试用期1200元/月)

其他福利、津贴、各项社会保险(“四金”)按政府规定执行。

乙方每月支付员工的家庭装饰施工项目业务提成不得低于实际收入的0.8%,质监提成不得低于实际收入的0.5%。

6.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7.乙方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必须统一使用甲方合同文本,经所在区域甲方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审核办理。

8.乙方必须陪同客户将业务收入(设计费、施工款、代办费)交管理中心。

9.乙方应真实反映连锁店的营业及利润收入,不得瞒报或私下操作。

10.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统一的报价系统和管理费费率对客户进行预算报价。

11.乙方应从甲方入网材料供应商处采购材料。

12.乙方对甲方作出的人事方面的决定应严格执行。

13.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市场活动,展览会参展费用、宣传资料费由乙方按比例分摊。

14.连锁店招牌、工作人员的服装、胸牌、用品包装、服务用语等应遵照甲方规定。

15.连锁店的固定资产、设备、物品及资料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如有毁损、灭 3

失,由乙方赔偿。

16.乙方对甲方管理部门根据规定作出的处罚或整改意见必须严格执行,对客户投诉应及时解决。

17.乙方应做好甲方下发的各类文件、通知的传达工作,做好签阅手续;对上报甲方的各类资料进行确认并负责。

18.乙方应当在店堂内明示工商、税务证书。

19.乙方不得与甲方其他连锁店进行恶意竞争。

20.乙方对其连锁店设计项目的质量、施工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消防及服务等全面承担责任。

21.乙方无权将甲方品牌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他人。

(三)甲方权利:

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或因为违规违纪被甲方除名而未继续承包经营连锁店的,甲方不支付乙方“车房基金”。

(四)乙方权利:

1.连锁店员工可由乙方自行招聘,但必须遵守甲方人力资源政策,由甲方审核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乙方不得招聘本人的亲属,也不得私自招募其他连锁店的员工。

2.乙方有权对连锁店违规违纪员工按甲方奖惩条例进行处理,但必须报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3.连锁店的外立面、室内装修布置由乙方设计,但须报甲方审核。

四、本协议所称承包风险保证金,指当乙方由于工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从中受偿。乙方退出一年后,无损失赔偿、违约金、罚款、债务,承包风险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有损失赔偿、违约金、罚款、债务的,扣除后无息将承包风险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如在协议履行中或在解除、终止一年内,发生因工程相关赔偿、债务等,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处理,甲方无须事先告知乙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无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赔偿损失,承包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

(1) 乙方利用甲方信誉或职务便利以不正当手法私下与客户承接业务、欺瞒营业或利润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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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乙方以甲方名义在业务活动中欺诈客户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3) 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无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损失:

1.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2.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乙方经营不善,发生亏损,又无法及时筹资弥补亏损的;

4.乙方因严重违规给甲方或客户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5.乙方骗取客户合同价款,未付到管理中心的;

6.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

六、乙方违反其义务的,乙方授权甲方在乙方承包风险保证金中扣除500-10000元,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补偿,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无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间向乙方发放净利润,逾期三十天以上并造成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的;

2. 甲方未履行有关配合工作,以致造成乙方不能顺利开展工作。

八、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单方提出终止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经甲方同意后,清偿所欠甲方的债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赔偿甲方装潢设备未折旧部分损失及其他损失,甲方自乙方退出后一年视工程质量情况返还承包风险保证金余额和未发放积累利润。

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清偿所欠甲方的债务,甲方自乙方退出后一年视工程质量情况返还承包风险保证金余额和未发放积累利润。

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协议的,双方办理清算手续,甲方自乙方退出后一年视工程质量情况返还承包风险保证金余额和未发放积累利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另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经双方确认的所有附件在法律上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2、3、4为本协议附件。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友好协 5

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可按照本协议约定向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字并盖章)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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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承包经营合同1

发包方: (称甲方)

承包方: (称乙方)

经 公司全体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公司 生产线进行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相关事项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会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由全体股东共同签订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以下简称承包方)。

第二条 承包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企业财务管理:承包经营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第四条 承包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并严格参照行业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五条 承包方 年的总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作为公司全体股东的收益,每年分两次付清年承包费,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费,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费为 万

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欠交额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作扣减承包费,或终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合同期满,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承包经营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对公司移交给承包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监督承包方合法经营,不得干预承包经营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为承包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承包经营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承包经营方水、电正常供应。

四、努力为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五、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六、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承包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合同期内,对公司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

应及时上报公司股东会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三、如经营需要,对公司原车间、机械设备进行改造更新,及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公司股东会认可,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

四、根据市场前景和公司发展需要,乙方可自筹资金投资建设 产品生产线,每销售一瓶可按 元提成作为全体股东收益。固定资产归乙方所有,生产经营直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满。

五、若以公司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否则将追究承包经营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七、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

八、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 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予以角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东各执一份,董事会秘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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