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合同(范本)

保安服务合同

甲方:**********混凝土事业部

地址:**市****路**号

乙方: **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成华区分公司

地址:**市**路南二街90幢

根据甲方招标文件及乙方的响应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人数:

乙方投入甲方所有点位的保安人员共计52名。甲方自荐人员经乙方培训并取得保安合格证后,可纳入乙方编制进行统一管理。

二、保安服务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实际要求,对********所辖各区域的围墙内所有设施、物品等提供昼夜保安服务(具体点位见附件1);

2、乙方保证每个服务点区域夜间(22:00点至次日6:00)有2名值班队员,白班不少于1名值班队员;

三、保安人员基本要求:

1、保安人员必须于甲方报到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派遣手续并持证上岗,形象较好,身高在 1.70M 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具备高中(或相应)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合格履行保安工作职责。派驻到甲方的保安人员中,年龄不足40岁的应占75%以上,30%以上人员应为复员退伍军人,新招保安人员(上岗不足3个月)不得超过5人;

2、乙方配备的保安班组长应从事保安工作3年以上,复员转业军人或具有1年以上保安管理工作经验,且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指挥能力;

3、保安人员需具有高度责任感,维护甲方指定目标内的正常生产、工作经营秩序,执行守护、巡逻等安全防范任务,确保甲方员工和财物的安全。一旦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灾害事故时,执勤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制止并保护好现场,维持好秩序,向协议双方及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在此过程中应积极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若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及时扭送到保卫部门或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四、服务质量要求:

(一)、提供保安服务后,除正常休假人员外,确保不缺人、不缺岗。

(二)、根据服务项目及人员配置标准,提供保安队员值班时间的具体安排情况,保安队员连续值班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三)、乙方派驻队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和保安管理制度。

(四)、保安服务质量标准:按《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五)、值班时应按照我公司《保安队员岗位职责》事项严格执行。

(六)、保安班长在月底前将下月值班安排表填写后交各点位主管人员备案。各点位保安队员必须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按时值班。

(七)、保安队员需代(换)班的,由保安班组长报告各点位主管人员同意后,方可代(换)班。

(八)、中队长每月到各单位抽查不少于3次。各单位夜间巡场不得少于5次,且每次巡场需到后场工长(调度室)和材料室签字确认。

(九)、保安队员发生违纪现象,保安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及罚款。

(十)、乙方未按合同执行,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因情况特殊确需保安队员承担合同规定外的其它任务或增加保安人员时,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应积极配合;

2、甲方领导和安保管理部门有权对保安队员执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若有不称职的保安队员经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乙方应立即安排换人(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调换,如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天),调换队员双方均需履行书面手续,并以此为依据计算劳务费;

3、甲方负责提供保安人员警卫室,以利日常规范管理和来访、交接工作,甲方保证合法、合理使用乙方派驻人员,解决其工作和生活的必需条件;

4、甲方单位及个人的现金(含外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首饰、古玩等个人贵重物品,由所有者自行妥善保管,被盗或损坏均不在赔偿范围;

5、若甲方安防范围内出现明显被盗、被撬或失窃现象,甲方可对乙方追加经济处罚500元/次。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若遇政府或公安机关执行临时任务需乙方保安力量配合时,在不影响甲方单位安保工作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抽调派驻甲方的保安队员,甲方应积极配合;

2、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及时解决处理,对突发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尽快到达现场(绕城内应在1小时内、绕城外应在2小时内赶到);

3、乙方为保安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签定劳动用工合同,购买法律规定的一切保险;

4、保安员在本合同服务区域内履行职责时,因公伤残、死亡的,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甲方违反国家规定和本合同条款造成的人员伤亡,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和法律责任。

七、合同期限及保安服务费:

1、服务期限: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

2、合同价款:甲方向乙方按每人每月包干工资 2800 元支付劳务费(含服务费、保安队员工资、社保及节假日加班、法定大假加班等等全部费用), 共 52 人,每月合计支付金额:145600元:

(1)、临时增减人员按此标准增加或扣减;

(2)、在合同约定的正常服务范围内,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保安人员的薪金、福利、节假日补贴或加班费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

(3)、若甲方因情况特殊确需保安队员承担合同规定外的其它任务,由双方协商确定费用金额,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每月末进行结算支付;

3、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网银支付,每月月初由乙方依据合同标准及人数提供正式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预付当月劳务费,月末按实际发生的人数及金额决算,并进行相应的补款或退款;

4、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五万元,由乙方在签订保安合同并完成移交接收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1)、因重大事故而致甲方受到5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甲方将每次扣罚壹万元(事后乙方仍须将保证金补足至五万元);

(2)、乙方还应及时改正服务缺陷,如乙方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八、赔偿责任:

1、甲方防范设施应以安全为主:

(1)、甲方明知有不安全隐患,又不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

(2)、乙方发现有不安全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须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拒绝整改或未及时整改,因而造成守护区域内财物被盗或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由于甲方疏于整改而乙方保安人员巡逻巡查不到位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造成损失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2、赔偿责任划分:

(1)、由于乙方保安人员不作为,导致甲方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者甲方内部职工受到不法侵害,所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保安已经作为,由于力量悬殊无法制止,在许可的情况下未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所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3)、乙方保安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由于力量悬殊或者在保安权限范围内无法制止和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已经及时报警,或者发生保安人员在制止过程中受到伤害等客观情况无法报警的,所发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保安管理范围内的设施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上述原因发生的责任事故,甲方有权对当班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5)、在甲方指定目标的区域内,若发生案件或财物被盗造成经济损失,视其情节或需经公安机关鉴定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0%进行赔偿,乙方需承担主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70%进行赔偿,乙方需承担同等责任的50%进行赔偿,乙方需承担次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30%进行赔偿,乙方能完全免除责任的不承担赔偿;因特殊情况造成无法鉴定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偿事宜;以上案件无论报警与否,均应对经济损失实行先行赔偿原则,即在明确各方责任后、甲乙双方形成书面赔偿协议并执行。若有证据表明甲方非机动车及摩托车按正常进入、且有证据表明该车确系被盗,则应按该车被盗时的净值由乙方赔付甲方(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折旧赔偿比例见附表一)。

附表一: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折旧赔偿比例

九、违约责任:

1、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不履行义务所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履行合约一方为实现权利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经相关部门裁定后,由违约一方承担;

2、若一方在合同期间无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由责任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负责赔偿对方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

3、因政策规定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立即终止合同时,须获得对方谅解和同意,否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不然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

4、如在管理服务期间因乙方原因出现重大刑事案件或给甲方造成10万元以上的重大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甲方有权扣减履约保证金,并提前终止合同;

5、若甲方不按期支付款项,乙方有权要求补偿经济损失,逾期一个月的,乙方有权撤回所派驻保安,同时追缴未付清款项。

十、其它事宜:

1、合同期限内,若遇国家及地方政府对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保险作出上调时,甲方应在劳务费中增加其上调部份的费用;

2、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效力及补充说明:本合同共    页,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附件1:《标的物清单》

2、《保安队员岗位职责》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标的物清单:

保安队员岗位职责

保安队员在进行本职工作时应绝对服从所服务站点管理,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谨言慎行,履行职责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并着重注意以下要求:

1.      值勤中要求着装整齐得体,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2.      值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出适当处置,并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上级。

3.      车辆出入时道闸栏杆必须做到一车一放。

4.      值勤中应严守岗位,杜绝擅离职守、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与工作无关的情事发生。

5.      熟记管辖范围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处理。

6.      对来访人员,应严格执行登记制度,礼貌待人,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进入办公区域。

7.      .应遵照巡逻要求及路线地点,按时或不定时的巡逻。

8.      .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值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日常巡查记录”。

9.      督促机关内职工遵守各项相关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办公区域的正常秩序及生产活动。

10.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11.  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及生产区域,必须询问原由并办理登记后才能放行,如情况不明应让其等候并立即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处理。

12.  对出场物资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出门条)核对无误才能放行。

13.  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件发生时应以最有效方法使危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

14.  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并立即报派出所处理。

15.  加大巡逻力度严防盗窃、火灾、伤亡事件的发生,严查安全死角及隐患的存在,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中杜绝重特大安全事件的发生。

16.  进行巡查时应着重重点,对容易发生盗窃事件的地段地点加强巡查力度。

17.  遵守********的一切相关规章制度。

18.  以上各条如有违反,将视情节对违规队员处以每次50元至200元罚款。

 

第二篇:10.12.22保安服务合同范本

保安服务合同

甲方: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易先武

联系人:梁鹏 电话:158xxxxxxxx

乙方:临夏回族自治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明风

联系人:马继明 电话:136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旨在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在甲方指定地点开展保安服务工作,并不导致乙方所指派保安人员与甲方成立劳动法律关系。

第一条 保安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派遣的保安人员,配合甲方8小时全区域全程录像监控,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甲方安全的行为发生,并积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根据实际情况,有效的预防巡逻区域内各种事故、事件和案件的发生,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保证巡逻的密度和力度,维护甲方的正常的经营、办公秩序。

2、乙方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技术标准的规定提供保安服务,上岗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对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对正在实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扭送公安机关或者协助人民警察处理。

3、乙方保安人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勤务及其他安保事项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本合同共7页 第 1 页

第二条 保安人员基本要求

1、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保安人员岗位共 2 个(岗位分别为: 保安岗位 ),共计保安人员 2 人。

2、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全部为男性、身高 1.7 米以上(含 1.7 米),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型匀称;须着黑(深色)西装、白衬衫、系领带、黑色皮鞋。

3、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须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4、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须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记录;

5、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须初中毕业,经公安机关考试合格并取得《保安员职业资格证》 。

第三条 保安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法搜查他人身体;

2、侮辱、殴打或者唆使殴打他人;

3、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务;

4、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5、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追索债务、解决纠纷等;

6、侵犯公民隐私或者泄露涉密信息;

7、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 保密义务

乙方以及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过程中所获知的客户信息、商业秘密以及甲方明确要求保密的资料、技术等其他甲方信息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 服务期限、地点、时间

1、本合同的保安服务期限为 壹年 ,自 二零一二 年 六 月 一 日至 二零一三 年 五 月 三十一 日。

2、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地点: 临夏市西郊新村58-5栋安邦保险营业场所。

本合同共7页 第 2 页

3、本合同约定的保安人员服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2人轮换上班 。

如遇甲方有特殊要求或遇有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的,乙方保安人员应积极响应并迅速赶往现场进行保安工作,不受以上工作时间及本合同第八条第4款的限制。

第六条 保安服务费标准及支付

1、本合同实行包岗制,每自然月保安服务费为人民币 1600 元/人;每自然月保安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3200 元,(大写:人民币 叁仟贰佰元整 )。该保安服务费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保安人员工资、节假日公休日加班费、福利、税费、服装费、装备费、保险费、就餐费、住宿费等,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2、每自然月20日前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本月的正式等额服务费#5@p后向乙方支付本月的保安服务费。如支付日期最后1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则节假日、公休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为支付期限。乙方提供的服务不满一个月时,甲方按实际工作天数及人数计算支付。因乙方提供#5@p迟延而导致甲方迟延支付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保安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月结算,乙方收取服务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临夏牡丹支行

户 名:临夏回族自治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7xxxxxxxxxxxx0438

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天以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指派人员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 甲方须配合并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区域内的各项管理工作。

3、处理好本合同生效前的各项遗留问题,保证合同生效后乙方能按时接收和派人管理,协助乙方解决执勤中难以解决的问题。

本合同共7页 第 3 页

4、甲方有责任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和防范措施。

5、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员工尊重保安人员的工作,对保安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6、甲方负责处理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五日内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由此产生的增加或减少的保安劳务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不称职、失职的保安人员,更换两次以上的,甲方可以有权解除合同,并支付更换保安人员实际工作天数的服务费。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为具有相应资质并可派遣保安服务人员的合法主体,并自行负责乙方派遣保安人员的服装、就餐、住宿。

2、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

3、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有权拒绝提供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服务,如甲方确需动用乙方保安人员时,需征得乙方项目主管同意并支付相应服务费用;有权拒绝甲方指定负责人以外人员的直接指挥。

5、乙方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上岗后的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6、乙方负责发放保安人员的工资、节假日公休日加班费、奖金、福利,提供保安员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为保安员提供就餐、住宿。

7、保安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乙方保安人员发生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的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或其保安人员自行承担。

8、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保安员。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约

1、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合同部分条款,一方需解除本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2、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合同范围内的保安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管理权授予第三方。

本合同共7页 第 4 页

3、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责任的承担。

4、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异议的可以续约,但需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期限届满,一方不同意续签,应在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内书面提出。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保安人员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的保安人员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内,造成对保安人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对保安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3、 解除合同后,甲方不得在原合同服务地点聘用乙方原项目人员为甲方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乙方及经办人保证不得向甲方雇员或代理人行贿谋取中标或成交。

如乙方或其经办人为达成交易目的的,向甲方雇员及其亲属或甲方代理人及亲属提供回扣、感谢费、顾问费、辛苦费、旅游费、纪念品等财物,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尚未支付(包括应付而未付)的本协议/合同项下的款项;送礼金额累计超过2000元人民币价值的,在支付行贿财物之日起10年内,甲方享有向乙方追索交易合同金额2倍违约赔偿金的权利,乙方应在甲方发现之日起十日内予以赔付;并以违约赔偿金为基数,从行贿之日起至支付违约赔偿金之日止,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以年息10%计取的罚息。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选择以下第 2 种争议解决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共7页 第 5 页

1、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确定。

2、本合同壹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

3、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

甲方(印章): 甲方代表: 电 话: 年 月 日

本合同共7页 第 6 页 乙方(印章):乙方代表: 电 话: 年 月 日

特 别 承 诺 函

致: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中心支公司 (甲方) 自:临夏回族自治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个人(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合作签订 保安服务 协议/合同(以下简称主协议)。为了促进该协议更好地履行,乙方特向甲方做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一、乙方及经办人保证不得向甲方雇员或代理人行贿谋取中标或成交。

二、如乙方或其经办人为达成交易目的,向甲方雇员及其亲属或甲方代理人及其亲属提供回扣、感谢费、顾问费、辛苦费、旅游费、纪念品等财物,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尚未支付(包括应付而未付)的主协议项下的款项;送礼金额累计超过2000元人民币价值的,在支付行贿财物之日起10年内,甲方享有向乙方追索交易合同金额2倍违约赔偿金的权利,乙方应在甲方发现之日起十日内予以赔付;并以违赔偿约金为基数,从行贿之日起至支付违约金之日止,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以年息10%计取的罚息。

三、本承诺函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协议补充条款,与主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诺人: 公司(公章) 个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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