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保安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为加强工作管理,保证保安服务质量,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保安服务内容与任务

(一)担负人员、车辆出入公司时的检查、登记,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公司。

(二)担负公司内部要害部位的巡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三)负责对发生在守卫区域内的治安、刑事案件及自然灾害事故的协助处臵和现场保护。

(四)担负进入公司所有车辆的停、摆放指挥工作。

(五)按甲方的《保安工作制度》执行。

二、执勤形式

(一)厂区大门岗:

公司大门岗设保安员2人,其中一名立岗(时间:每日8:30—9:30分;16:30—17:30分),位于大门南、内侧;一名坐岗,位于保安室内。其它时间(9:30-16:30)可在岗亭(或值班室)内坐岗。(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是否需要,请注明。)

(二)巡逻岗:

在公司内部设巡逻组。白天由一名保安担任,每天上下午

各巡视不少于2次;夜间由2名保安员组成,对厂区按巡逻路线至少每小时巡查一次(夜间通常不少于8次);对办公楼内每班至少巡查2次。(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是否需要,请注明。)

三、情况处臵规定

(一)一般情况处臵

1、公司领导及员工进出厂区不用登记。

2、当有公司领导及其车辆进出大门时,岗亭内值勤员应起立敬礼致意。

3、正门起落杆平时应处于关闭状态,避免外来人员或车辆直接闯入。对于来访人员及车辆,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时间、车牌号码、联系部门与人员及主要事项。如是拜访领导的,通知综合管理部协调;如办理业务,通知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并办理进入;任何来访人员进入院内须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

4、若遇来公司检查指导或参观学习人员时,保安人员应起立敬礼,并热情回答客人的询问。等客人离开后,将来人人数、单位、负责人职务等情况登记备查。

5、车辆载物出门时,必须凭《出门证》放行。保安应将每月留存的《出门证》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备查。

6、巡查厂区时,发现不明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综合管理部并按有规定采取行动,处理。

7、执勤中要文明待客、礼貌待人,处理问题要做到有理、

有利、有节,避免因态度蛮横、行为不检而引发纠纷。对发生治安、侵占、偷盗等问题,一律交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查处,保安员不得擅自处理。

(二)重大灾害处理

1、发生火灾时:保安人员应保持头脑清醒、冷静、不慌忙,尤其是当班负人要有秩序的组织人员疏散并及时将火灾地点、单位、电话、火灾性质报告119和综合管理部。同时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抢救性工作:一是按科学方法处理,如:消防电不能断,电路发生火灾不能水灭火等;二是指定专人引导消防车进入;三是严防不法分子乘破坏。

2、遇到违法犯罪、偷盗抢动的处理

(1)保持镇静、斗智斗勇,能制服立即制服,敌强我弱时想办法稳住并立即通知友邻保安员。

(2)犯罪分子逃跑或追不上时,要保证现场罪证,人证,物证齐全,记住人数,相貌特征,衣着,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协助其破案。

(3)对于作案留有迹象的要保护好现场,并派专人看管以免现场被破坏,给案件侦破带来难度。

3、聚众闹事、斗殴、打架:

(1)劝阻闹事人员离开现场缓解冲突。劝阻无效时,如必要可拨打110报告公安部门。

(2)加强警戒,防止不法人员乘机进入,报复或偷盗财物。

(3)说服围观群众离开,确保目标安全。

四、对保安人员基本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个人素养,思想端正,态度积极,方法得当,乐于助人。

2、着装统一、整洁,仪表大方得体;说话和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3、站立时须抬头、挺胸、收腹成立正或跨立姿势,便步行走时两人成行,三人成列。

4、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配合公司行政部门工作。

5、按时上岗,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执勤中不准睡觉,不准会客,不准打电话闲聊,不准吃零食、看书报、听收录音机、看电视;杜绝岗前、岗中喝酒;岗亭(值班室)内不得容留外人及非在岗保安员。

6、不得随意泄漏公司员工的办公室门牌号及电话号码等信息。

7、爱护公共设施,禁止乱打电话闲聊(外线电话费每月不得超过60元);要保证保安室内及大门区域的环境卫生。

五、奖惩规定

(一)奖励

1、对于执勤工作中,坚持文明执勤、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保安人员,甲方应建议乙方给予表扬和奖励。

2、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和执勤中及时发现甲方单位内的

重大治安、火险隐患,能及时发现和报告侵犯甲方利益的不法行为,为甲方避免重大损失的,甲方应酌情给予奖励。

(二)处罚

1、保安队员年龄未按合同规定执行时,甲方按每人(违规人数)每天扣除乙方对应服务费。乙方自接到甲方整改要求半个月内不能调整完毕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保安人员在执勤时睡觉、看小说、玩游戏机、听收录机等与值勤无关事情每发现一次扣除乙方服务费50元。对屡教不改,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3、酒后(岗前3小时内)或值班期间饮酒,每发现一次扣除乙方服务费100元,并责令当事人立即离开岗位,乙方负责协调人员替岗。

4、未征得甲方相关人员同意而擅自对外来人员、车辆放行进入公司,每发现一次扣除乙方服务费50元。

5、门岗保安人员脱离岗位或站姿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次扣除乙方服务费50元。

6、执勤中,因方法不当或态度不好,造成事态扩大,每出现一次扣除乙方服务费100元,并调换当事人,所涉及的费用按权威部门的责任划分或相关法律执行。

7、执勤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治安、刑事案件,乙方及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照相关法律由乙方及当事人承担,并扣除乙方月总服务费的10%。

8、执勤中玩忽职守、监守自盗、收受贿赂者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查实后以及执勤中经常发生差错,月累计5次,季度累计15次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扣除乙方月总服务费的10%。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盖章)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

 

第二篇:保安服务合同(最新标准版)

保安服务合同(最新标准版)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安员主要任务及护卫范围:

1、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以及维护工作区范围内治安秩序”的保安护卫工作。

2、护卫地点和范围、职责: 。

3、工作时间和范围: 。

第二条 保安员数量、服务期限:

1、甲方共聘用保安人员 名,其中保安队长 名,保安班长 名,保安员 名,全部由乙方提供。

2、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酬金、付款办法:

1、甲方向乙方交付有偿保安服务费为:保安人员 元/月× 人 元/月,每月合计 万元整(¥ 元)。

2、付款办法: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和保安员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费#5@p,每个月付款一次,甲方应在收到#5@p的7个工作日内,在每月15日前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上个月保安服务费。以后付款时间和办法以此类推,逾期不付款每日按拖欠的保安服务费数额的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乙方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梅林支行

帐号:11008412958002

3、本合同货币计价单位为人民币。

第四条 保安员的管理

1、保安员由甲乙双方实行双重领导,根据任务需要双方共同研究部署保安力量。

2、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保安员的业务、技术、政治思想教育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3、按《劳动法》规定保安员每天工作时间不超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人每周休息二天。因甲方工作需要加班时,乙方保安员应给予积极配合,但甲方须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给保安员。

4、保安员在护卫范围内因工作致伤、致残、致死和遭遇不测时,由乙方按社保局有关规定处理。但甲方应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对保安员给予精神和经济上的补偿。

5、保安员须服从辖区派出所领导和指挥以及业务上的指导。

6、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保安员应当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对工作不合格保安员提出处理意见。

2、甲方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需要免费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场内通讯器材。

3、甲方要建立健全“三防”等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以便于保安员依章执行,同时应教育本单位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安全防范规定和支持配合保安员的工作。

4、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录用乙方员工。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为合同有效期内全部保安服务费总额的30%。

5、若甲方实际经营权、所有权进行转让、买卖、移交的,应将实际情况提

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须按时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派出的保安员必须具备政治思想良好(无犯罪前科)、文化素质较高(初中以上)、仪表端庄、身材高大(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工作责任心强等条件。

2、乙方负责保安员的工资、证件、业务培训、组织管理、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发放保安员的工作服装。

3、原则上,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员从事护卫范围外或超越保安职权的工作。若违反,甲方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

4、因工作需要,乙方有权调换保安员,有权辞退不合格的保安员,但必须提前知会甲方。

5、在合同签订时,如甲方存在经济纠纷或劳动争议(仲裁)事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将详细情况明确告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6、本项目乙方法人授权人为 先生(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授权该法人授权人全权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事务。

第七条 特约服务

1、定义:特约服务是指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在不影响正常保安工作的前提下,甲方需要额外增加的超出保安工作范围的服务事项。

2、费用标准:对于偶尔发生、时间短暂、劳动强度较轻的零星特约服务事项,在不影响正常保安工作的前提下,乙方可义务为其免费提供服务。对于有规律性、经常性发生的特约服务事项,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按成本价格向甲方收取一定费用。费用标准和支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3、特约服务具体事项及费用标准: 按实际情况双方协定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自身义务而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为合同有效期内全部保安服务费总额的30%。

2、合同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中止或解除本合同,确需中止或解除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两个月服务费作为损失赔偿。

3、甲方未依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规定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并且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合同履行期间,在保安员工作时间、能力和职责管理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经公安部门侦查终结并认定确属保安员失职造成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部分责任:

⑴ 甲方债务民事纠纷、甲方盘点发现的短少、无明显盗窃痕迹的被盗事故、犯罪分子持械公然暴力抢劫、甲方工作人员自盗,或发生被盗事故,被盗物品为现金、古董、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珠宝、收藏品、私人财物、个人可随身携带的物品、智力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⑵ 由不可抗力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配合甲方尽力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雷击、水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战争、社会暴乱等意外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整等;

⑶ 甲方财务部门的库存现金额度应当符合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库存现金数额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或数额较大时,甲方应另行委派专人值守;

⑷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发现护卫范围内存在人力不足或其它安全隐患,甲方应给予足够重视并及时消除。如乙方已经以书面提出且工作中已尽到勤勉审慎之义务,因甲方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责任归属未查清之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忠实履行各自义务,

任何一方因此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均可协商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6、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责任事故乙方需要保险理赔时,甲方应积极协助并于事故发生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保险理赔所需的各类证明资料。如因甲方过错而导致理赔不成,该部分损失或风险应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仅补偿应赔偿甲方损失中超过保险赔偿的部分。

第九条 合同期内发生责任事故,乙方的赔偿额不超过物品原值抵扣使用折旧后的价值,同时单次最高不超过当月保安服务费总额,如保安服务费总额超过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则以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为最高限额,具体赔偿数额由双方在上述限定范围内协商确定。

第十条 甲乙双方企业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1、经过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本合同由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姓名章的,签署人应出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事项,应本着“友好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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