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

合同编号: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

委 托 人: 受 托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保证 (以下简称甲方)所属工程项目顺利开展实施、节约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工投入使用。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对相关工程提供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及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范围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协助完成项目设计管理及招标采购工作,组织签署相关合同和协议,并对其活动进行全面管理和协调;负责项目各参建单位的管理和控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组织项目预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工程移交等管理和服务等;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投资估算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等;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及服务类招标代理工作。

二、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决定设计方案、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等,有权对工程施工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提出要求,询问乙方工作进展情况,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

3.甲方有权就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向乙方咨询,乙方应及时予以答复。

4.对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有权通知乙方改正;如因乙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有权要求受托方更换委托方认为不称职人员。

6.对于本合同签署、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作品或者成果(包括但是不限于专项报告等)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合法权益归属委托方所有。

(二)甲方的义务

1.在受托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约定的情况下,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向受托方支付服务报酬。

2.负责审核项目设计、概预算文件、投资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并支付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等相关单位的合同款项。

3.根据本工程进度要求及受托方书面申请,及时支付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手续费。

4.提供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4.审核批准乙方拟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材料设备采购计

划等。

5.在合理时间,通常为5个工作日内,对受托方为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而提交的任何报告、合同、协议、信函和其他文件审批、签署、认可,或提出修改要求,或驳回上述文件;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方。

6.其他应由委托方办理的有关事宜。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受托方接受委托完成约定的咨询工作后,有权依约获得服务报酬。

2.对本工程有关事项包括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建议权。

3.接受委托方委托,对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的工作以及材料供应等,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有权以委托方名义(经委托方事先书面批准)行使索赔和处罚权,并将相关文件报委托方审核、备案。

4.有撤换不合格的各类履约方的建议权和经委托方书面批准后的处臵权。

5.对本工程的成本控制(包括各项相关单位的费用支付、材料采购等)承担监控责任。

6.在本工程建设期间,对经手的建设工程资料和档案有管理权。

7.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从专业角度提出工作方案和工作建议等。

(二)乙方的义务

1.总体要求

①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提供的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承担责任。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当接受甲方管理,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工作内容向甲方汇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工投入使用。

②乙方应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协助甲方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洽商,协助甲方做好与建筑业主管部门、政府治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③乙方应当随时解答甲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咨询。

④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执业纪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

⑤乙方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在工作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有损甲方名誉、声誉和侵犯甲方利益的行为。

⑥乙方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必须严加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无关部门、单位或人员泄露。

⑦乙方应及时发现和总结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供甲方参考。

2.乙方在工程筹备阶段的义务

①负责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监督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

②按照施工图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

③协助甲方完成工程招标工作及开工许可的办理。

④协助甲方与参建单位洽商并签订合同。

⑤协助甲方做好设备、材料的选型、商务谈判及合同签署工作。

3.乙方在工程施工阶段的义务

①施工过程中,对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材料选用、施

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等及时掌握,并向甲方作以汇报。

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加以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及时向甲方作以汇报。

③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对施工中因出现新情况需要变更、修改、补充施工图时,根据甲方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情况提出最优化的设计变更建议。

④协助甲方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进度、拨款申请等,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种签证、工作联系单等往来函件的起草、送达工作。

⑤协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协助甲方组织召开各类工程联系会,并起草《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⑥当乙方发现施工单位在企业管理、内部控制等出现严重问题,足以影响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时,应立即向甲方做以汇报,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坚决贯彻落实甲方的决定。

⑦防止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利益。并在与侵权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积极做好证据材料的搜集,及时提出索赔或做好诉讼准备。

4.乙方在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的义务

①协助甲方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相关手续,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现场验收工作。

②协助甲方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③收集、整理与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协议咨询服务费共包括三部分:项目管理服务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1.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

项目管理服务费按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计取。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京价协【2015】011号)”之规定,下浮10%计取。

3.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之规定,下浮10%计取。

(二)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根据具体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另行约定。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所约定的义务,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经济赔偿。

2.受托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因此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受托方应据实向委托方赔偿,赔偿额为委托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⑴受托方不按合同规定派遣合适的工作人员,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 ⑵受托方违规操作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

⑶受托方工作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

3.在受托方完全履行本协议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委托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因此造成受托方的经济损失,应据实向受托方赔偿,赔偿额为受托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⑴委托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管理费;

⑵委托方因资金不到位,不能按相关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回复受托方请示,给受托方工作造成阻碍;

⑶委托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足够的工程资料及相关资源。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经甲方决定的重大变更(如设计方案、工程增项、资金拨付、材料设备采购)或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第三方违约或未获得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保密条款

1.受托方承诺在协议期内和协议期满后,除非工作必须并征得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协议、图纸和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

2.受托方应严格按照委托方保密要求,处理工程的日常事务。

八、通知

双方按本协议中列明的下列地址发送通知:

委托方: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地 址: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受托方:北京远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5号广益大厦A902

联系人: 段钢升 职务:常务副总经理

电话:68025865、133xxxxxxxx

九、其他

1.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应交由委托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2.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应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修改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双方书面补充协议确定。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双方签认的工作实施细则等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协议效力

本协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 10 页 共 10 页 _______

 

第二篇:工程结算业务咨询服务协议书

工程结算业务咨询服务协议书

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 (简称乙方)

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结算业务咨询服务事宜,经甲乙双方协 商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结算业务咨询服务内容及时间

1、乙方负责编制本工程结算,并与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核对直到收到审计报告为止。

2、与结算有关的工程资料甲方负责完善,乙方配合。

3、协议签定后第二天即开始展开工作,提交结算书的时间在甲方提供详细资 料后三十天内,与业主对帐的时间听从甲方通知,本业务咨询服务终止时间以甲方收到本工程结算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的审计报告为准。

业务咨询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业务咨询服务费按业主确定的终审总金额的3‰计算。

2、若乙方尽职尽责并且甲方获得较好的效益应给予一定奖励,奖励金额由甲方 根据情况另定。

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30000元,提交结算书时支付工程造价的1.5‰(基数暂按送审金额),余款在收到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审定报告后一星期内付清。

4、业务咨询费以人民币结算(不含税)。

甲方责任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结算咨询服务范围内的全部资料,为做好工程结算提供 依据、证据。

2、应授权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能独立作出决定的联系代表, 为实现工程造价咨询目标予以配合,并负责各相关方的联系组织工作。

3、有权要求乙方尽职尽责,直到终止协议。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以书面为准。

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阶段或专项书面成果或说明。

5、履行协议书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按时支付业务咨询费服务费。

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甲方要求认真编制工程结算。

2、按甲方安排,及时、准确与业主对帐,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充分利用业务 及各方面资源优势,据理力争地与业主进行核对。在工程结算核对过程中,发现应用不准确标准、定额、计价方法时,全权代表甲方与有关方面交涉,以使甲方获得最佳的投资回报。

3、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工程造价计算规定的人为干涉,但必须以 理服人,与业主等相关各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工程结算核对工作正常进行。

4、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所有工程结算资料原 稿完整地交给甲方,但乙方可以留一份完整的复印件,以便查证。

5、乙方向甲方承诺保守工程结算核对全过程的机密,不泄漏与本工程结算业务 咨询服务有关的所有数据资料。

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算业务咨询服务完成并结清业务咨询 服务费用后自动失效。

2、本协议履行期间,有未尽事宜时双方另行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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