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协议书

征地协议书

征地单位:下村镇杭桥村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地单位:下村镇杭桥村委会 村小组(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甲方需要征用乙方土地 亩,用于村委办公楼、小学教学楼项目建设。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地位置:霞江大道以东、创新路以南。

二、征地面积:本次征地面积共计 亩,其中水田 亩。

三、四至界线:(详见征地图)

四、征地补偿费(含青苗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水田每亩

2、青苗补偿费(耕地):每亩元。

以上征地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

五、付款办法:本次征地费用在建设单位动工之日前,甲方付给乙方。

六、其他事项: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下村镇杭桥村委会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 日 月

 

第二篇:预征地协议

预征地协议

甲方:*征地拆迁办

乙方:*市*区*镇*村委会

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甲方需征收乙方土地约*亩用于*市*区预征土地,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预征地范围

预征地位置为*区*镇*村,具体范围以规划局规划红线为准。

二、用地面积、地类补偿标准

该地块征地总面积约*亩,其中耕地约*亩(该地类按签定的正式征地协议和实地测量为准)。按《关于公布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耕地的补偿为*万元/亩,以上征地补偿费总计*万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由*财政局统筹支付。

四、其他内容

1、此协议只作为正式协议签订之前的工作成果初步认定,不作为支付征地补偿款依据。

2、此协议为预征地协议,正式征地协议签订后本协议自行废止。

3、涉及规划红线中存在实际与勘界图不一致的权属争议土地,依据争议双方或多方权属协议书,再予签订正式征地协议。

4、在预征地范围内,乙方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严禁抢种、抢载、抢建现象发生。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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