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协议书

土地征用协议书

甲方:三台县刘营镇人民政府 (以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人:

乙方: 村 社 (以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县关于创建省一级敬老院要求,以促进敬老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甲方在乙方征地 亩作为敬老院生产性用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征地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所属集体土地 亩作为甲方敬老院生产性用地。

二、征地费用: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等费用共计每亩 万元,甲方实际应支乙方征地费 元。

三、甲方依法征地涉及所征地方面的土地调整等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在土地调整和纠纷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四、征地相关手续,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支付总标的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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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 村民委员会、国土、村建各一份。

甲方:三台县刘营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 村 社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二〇一二年

2 日 月

土地征收协议书

甲方:三台县西平镇人民政府 (以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人:

乙方:西平镇金星村二社 (以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县关于创建省一级敬老院要求,以促进敬老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甲方在乙方征地5.4亩作为新建敬老院建设用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征地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所属集体土地5.4亩作为甲方新建敬老院用地。四至界限(附图)。

二、征地费用: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等费用共计每亩1.8万元,甲方实际应支乙方征地费玖万柒仟贰佰元。

三、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征用地围墙圈定时向乙方给付总费用的40%,甲方在省、市对敬老院竣工验收拨付补助款后向乙方付清剩下的60%。

四、甲方依法征地涉及所征地方面的土地调整、搬迁和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在土地调整、搬迁和纠纷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五、征地相关手续,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 3

担。

六、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支付总标的额20%的违约金。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金星村民委员会、国土、村建各一份。

甲方:三台县西平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西平镇金星村 社

法人代表(签字):

西平镇金星村

法人代表(签字):

二OO八年

4 日 月

土地征收协议书

甲方:三台县西平镇人民政府 (以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人:

乙方:西平镇金星村三社 (以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县关于创建省一级敬老院要求,以促进敬老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甲方在乙方征地0.61亩作为新建敬老院建设用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征地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所属集体土地0.61亩作为甲方新建敬老院用地。四至界限(附图)。

二、征地费用: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等费用共计每亩1.8万元,甲方实际应支乙方征地费壹万零玖佰捌拾元。

三、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征用地围墙圈定时向乙方给付总费用的40%,甲方在省、市对敬老院竣工验收拨付补助款后向乙方付清剩下的60%。

四、甲方依法征地涉及所征地方面的土地调整、搬迁和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在土地调整、搬迁和纠纷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五、征地相关手续,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 5

担。

六、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支付总标的额20%的违约金。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金星村民委员会、国土、村建各一份。

甲方:三台县西平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西平镇金星村 社

法人代表(签字):

西平镇金星村

法人代表(签字):

二OO八年 月

6 日

土地征收补充协议书

甲方:三台县西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西平镇金星村二社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在乙方原有征地的基础上补充征收土地相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原出征给甲方土地界线与山为齐顺山延伸的尖角型空地共273平方米(0.4亩)作为新建敬老院用地。

二、征地费用: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等费用共计每亩1.8万元。甲方实际应支乙方补充征地费7200元(柒仟贰佰元整)。

三、其它未尽条款按原征收协议履行。

四、补充协议与原征收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金星村民委员会、国土、村建、敬老院一份。

甲方:三台县西平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

乙方:金星村二社

法人代表:

7

西平镇金星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

二OO八年 月 日

8

 

第二篇:徐堤村农村新社区土地征用协议书

土地征用协议书

甲 方:太平店镇徐堤村委会

乙 方:

为了加快徐堤村农村新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的人居环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自愿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征用乙方承包的位于 集体土地 亩;具体东面相邻 ,西面相邻 ,南面相邻 ,北面相邻 。

二、补偿标准及金额。每亩31200元(其中30%由村集体留存),

乙方应得一次性补偿金为 元( 大写: 元整),甲方留存 元( 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四、本协议自签字付款之日生效,双方互守协议,任何一方不

得违反。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五、乙方获得一次性补偿金后,在国家第三轮土地延包时扣除

相应的家庭承包土地面积 亩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镇政府留存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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